组织申报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
新资金项目的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福建省科学技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术年省星火计划和科厅文件 2011
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闽科计〔2011〕5号
2011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安排,将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重点,围绕我省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省内外现有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县域经济和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与服务。为了做好本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应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已有的省内外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以及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等。
3、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4、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二、申报程序
星火计划项目选择“重点项目”类型申请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选择“创新资金项目”类型申请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至4月7 日,推荐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7日,项目报送函、汇总表和按附件要求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4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申报事宜
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我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名额。
2、项目申报条件见相关附件。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其它在研项目或项目已结题但尚余项目经费的,应于2月15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0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任务书丙方)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星火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年省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年省科技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
5. 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格式)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1月30日印发 附件1
星火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科技进步,通过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城镇化与村镇建设技术应用、科技人员农村创业、农村科技创业组织培育、农村信息化、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等六类项目重点示范,推广农业“五新”成果,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建设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科技要素和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城乡统筹发展,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
一、 支持重点
1、农业“五新”示范:重点支持农林作物优良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综合处理技术,优质抗病畜禽、水产新品种快速扩繁技术;粮油优良新品种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蔬菜、果树、花卉等新品种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畜禽、水产良种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林、竹优质高产定向培育技术以及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的应用示范;新型农药、肥料新产品及科学施用技术示范;农业新装备专业化服务技术示范。
2、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大宗农产品和特产资源精深加工技术,鲜活农产品高效、安全、低损耗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人工
林木(竹)材加工利用技术,农林产品综合利用技术,以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产业化示范。
3、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支持面向农村科技咨询、培训等服务的星火科技“12396”信息化示范。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
①示范县应符合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基本条件,在促进科技进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具有较好的科技工作基础,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有基本的财政科技投入。
②每个示范县应重点围绕1个支柱产业,集成示范与推广对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农业“五新”与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区和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推荐的产业应为当地具有资源、环境和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的涉农主导产业,在全省有一定地位和影响,有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
③要求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项目须有高校、科研单位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和新技术来源,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参与项目实施,并有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特派员团队。
④需提供包含产业基础和优势、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目标、实施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详实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
⑤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项,目前尚有国家科技富民强县及省级一县一业在研项目的县(市、区)暂不推荐,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0万元。
⑥项目申请书及《实施方案》等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到我厅星火计划办公室,并提供当地县政府的推荐函。
三、申报项目研发起止时间及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2011年6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6月1日。
除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需按要求提供申请书纸质材料外,其他申报项目不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但各推荐单位应提交项目报送函和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一式2份报我厅星火计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