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钢材供货合作协议
甲方单位:******************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有限公司
钢材供货合作协议
甲方:******************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签约地:
经双方共同协商约谈,甲方确定乙方为 项目钢材供货合作单位(本协议所指合作并非独家合作,而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建立互信的合作伙伴关系,且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合作情况决定是否将有效期内的钢材供货事宜委托乙方负责,乙方将无条件接受)。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到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事宜,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地点:******************。 1.2 产品名称:钢材。 1.3 规 格:见3.2之规定。
1.4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项目工地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2.1 乙方所供钢材执行的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2008》、《碳素结构钢GN/T700-2006》、《钢筋混凝土热轧用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7》,并执行《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等。
2.2 乙方所供钢材须随车或最晚不得超过入场后24小时内提供加盖供货方材质证明专用章的钢材材质单。(一式捌份) 2.3乙方提供的钢材材质证明中所标注的批号、炉号,必须与所送钢材标牌上的内容一致(对炉号)。
2.4为确保钢材质量,甲方指定本工程所用钢材的生产厂家限于:首钢、宣钢、承钢和唐钢总厂、新兴铸管、邯钢、邢钢、莱钢、
安钢。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以上九家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的相应规格的钢材材质证明书原件。以上资料一式肆份报甲方备案。如遇市场资源短缺,情况特殊,乙方选择以上九家生产厂之外的厂家,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材料价格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第3.3款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为双方合同签约单价,此价格不仅包含该货物本身的价值,还包含所有乙方按照合同或隐含在合同中应提供的工作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输、税金、保险、吊装、吊卸等费用)。 3.2钢材订货明细:以双方确认的《****钢材采购价格确认单》为准(见附件1)。
3.3本合同的结算价格:以每一批次《****钢材采购价格确认单》中双方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3.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乙方将每次《钢材采购价格确认单》所列钢材全部送到甲方现场,经外观检验合格,并提供完整、合格的材质证明书,双方交验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乙方实际供货量的全额货款。按本合同4.5条款规定,首次复试不合格,甲方暂停支付该批货款。待双方确认质量合格后,重新计算付款期限;不合格的甲方停止支付该批货款,已支付的该批货款由乙方返还甲方。 第四条
供货方式及材料验收:
4.1甲方每月初向乙方通报本月度钢筋需用量,并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和要求,提前3天通过寻价比较后,向乙方发出《钢材采购价格确认单》,乙方必须在当天按照《钢材采购价格确认单》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家、规格、数量、结算方式和到场时间等要求予以回复确认(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回复传真),并根据《钢材采购价格确认单》上甲方确认的内容组织货源并按甲方要求供货至甲方施工现场。
4.2甲方为确保工程质量,要求乙方供货时以每次的《钢材采购价格确认单》为一批次,每一批次单一规格原则不得超过两个生产厂家(甲方指定厂家除外)。如遇市场资源短缺,情况特殊,乙方无法满足以上要求时,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3线材、二级、三级盘螺纹采用现场检斤方式验收,二级、三级螺纹钢采用现场检尺方式验收。检斤方式验收的钢材,乙方送货数量以甲方秤称量为准,双方秤差数量在+3‰(不含)范围以外时,乙方如有异议,可在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秤,但由此
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4材料送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材料接收人员进行外观质量、数量验收,外观质量、数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甲方在乙方送料单上签收,此单作为乙方送货量的结算依据。
4.5 乙方送到现场的材料质量是否合格,以甲方现场取样送国家认可的质检单位复试的结果为判定标准;首次复试不合格时,由甲方、乙方(含乙方邀请的生产厂家)及质检单位三方共同到现场加倍取样再次复试,第二次复试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乙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甲方所需货物送至甲方施工现场,如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数量供货(具体供货数量及时间以《钢材采购价格确认单》为准),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2 乙方所供材料在现场验收时,其质量按本合同4.5条款的规定达不到本合同2.1条款的质量要求,或达不到本合同2.2、2.3、
2.4条款的要求,若发现负差大于5%,将视其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已进场的乙方须及时派员进行善后处理并立即将不合格产品清退出施工现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3 乙方所供材料在甲方质量复检时,如相关指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时,甲方要求有权停止进货,乙方须及时派员进行善后处
理并立即将不合格产品清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 乙方无理由或所提出理由在甲方未予明确答复确认前,停止为甲方供货,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 甲方如不能如约付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或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