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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小说的主人公在两部作品里交叉出现:汤姆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开头和结尾处出现过,而哈克也在《汤姆·索耶历险记》中露过面。
4 不同的'主题——“最受欢迎”与“不朽”之别
然而从小说创作的主题来看,两部小说有很大的不同,《汤姆·索耶历险记》是一部完全为孩子们写的小说,它充分表现了儿童时期所特有的欢乐、恐惧、追求刺激的特点,
对儿童天真、活泼、自由的性格作了非常细致的描写,语言生动,惟妙惟肖,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纯儿童小说,没有多少单调的道德说教,寓意过于简单,所以创作主题不够鲜明,缺乏深度,它的娱乐性要强于思想性。
另外,这部小说从头到尾几乎完全是叙事,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故事之间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所以在结构上显得不够连贯,没有什么贯穿整部小说的情节。 从艺术上看这是它的缺点,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它的优点,因为这种结构十分适合孩子们阅读,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汤姆·索耶历险记》自出版后一直是儿童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作品。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在创作主题上有着质的不同。
虽说前者是后者的姐妹篇,但它有着自己鲜明的主题——反对蓄奴制,赞美为自由而斗争。
小说通过哈克与吉姆深厚友谊的描写,旨在阐明为自由而斗争,并不单是黑奴的事,也是一切被压迫人民共同的目标。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既是一部成功的现实主义小说,也是一部出色的儿童小说。
它主题深刻,不回避社会的阴暗面,如它描写了罗宾逊医生被谋杀、强盗船船沉人亡等血腥场面。
小说在人物刻画上也是十分成功的。
哈克与汤姆完全不同:汤姆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天真、活泼、顽皮但可爱的孩子,可是哈克则是一个全新的形象,他很少有传统的浪漫色彩,身上总是脏兮兮的,
几乎没有什么文化,不受文明社会的束缚,说话直来直去,满口脏话,但做事精明,注重实际。
如果说汤姆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者,那么哈克却是一个精明的现实主义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成功之处在于作者把现实主义的真实描写与浪漫主义的抒情幻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把细微的儿童心理分析、诙谐的讽刺和犀利的政论有机地结合并统一起来,使艺术与说理的结合达到了完美的境地。 在叙事手法上,小说采用的是第一人称,通过“我(哈克)”来讲述故事,给人亲切感;同时,他在讲述故事时巧妙地运用大量方言口语和成语,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对美国文学语言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美国小说的语言带来意义深远的变化,奠定了美国文学口语化风格的基础。
它文笔清新,不事雕琢,词汇和句法简单朴素,语言直接、准确、简明,颇有浑然天成的意味;长句极其少见,句子多为简单句或并列复合句,有时甚至不合语法规则。
而且字句和结构重复出现,使文字生动活泼,获得回旋复沓、蕴涵幽深的效果。
“他是美国第一位以创意运用方言,故意破坏英语幽雅的文学风格的作家。
此书中同时使用了几种美国南方方言,黑人吉姆的话则是使用黑人口语。 [3] 马克·吐温的风格开创了美国小说语言口语化的先河,对后世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
著名小说家如舍伍德·安德森、欧内斯特·海明威、威廉·福克纳和杰·大·塞林杰等,都是马克·吐温的后继人。
t. s. 埃略特与埃兹拉·庞德等人的诗歌语言也表现出明显的口语化特点,不能说同马克·吐温的文风无关。
中国千百年来的文学传统以温柔敦厚见长,现代则以热情抒发见长,因而中国读者对《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活泼泼的幽默,由于审美习惯反差的原因,感受反倒会特别敏锐,也能得到特别强烈的审美享受。
书一打开,就读到哈克、汤姆等这些孩子结成“强盗帮”,写了x书,效法罗宾汉这类英雄好汉,敢于“拦路抢劫”,敢于“杀人”。
可是最终“既没有抢人,也没有杀人,只是当作那样罢了。
”[5]可这“当作那样”的幽默,既是孩子们的心态的真实写照,又闪耀着当年开拓者的孩子们粗犷、豪迈的心灵世界,多么使人神往。
马克·吐温对历史真实的描绘通过一幅精彩的画面而表现了出来,其对于时代生活的细节的极端重视使人惊叹,跟我们心目中的杰克逊时代的美国非常吻合。
哈克是放在现实主义的天地中加以描绘的,这个天地充满历史感,是历史真实的现实主义描写,写的是十九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的美国。
那个时代的美国人的理想,他们的希望及其潜在的梦想,可以从我们传统的英雄哈克的性格中窥见一般。
因此,《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之所以“不朽”,正因为它通过对14岁孩子的描写,在幽默逗笑声中酣畅淋漓地写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与灵魂。 马克·吐温说得好:“一个外国人可以复制一个民族的外貌……任何一个外国人都不能理解它的内在内容——它的灵魂、生活、语言、思想……只有一个专门家,他具有足以理解人民的灵魂与生活,并把它原原本本地描述出来的资格——这就是民族小说家”
从内容上看,两本书是姊妹篇。
看得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汤姆·索耶历险记》的续。 从情节上看《汤姆·索耶历险记》一书更为轻松活泼,结局两个小男孩大发横财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收笔。
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书中的哈克显然对“死”这一话题极为敏感。
哈克在寡妇家时睡觉前感到“只觉得寂寞孤单,真是恨不得死去的好”。 全书中多次描写到肃杀荒凉的景象(如密西西比河两岸的荒原),以及惨无人道的场面(如两家绅士射杀私奔子女)。
都让人觉得《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超越了孩子的故事,也不光是给孩子看的书了。
它是密西西比河上的《奥德修记》,还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的逃亡“黑奴”形象。
作家视他为一个真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