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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单一的非法传销活动,由以非法吸存、集资为主的诈骗类涉众型经济犯罪,过渡到多元化涉众型经济犯罪阶段。
三是犯罪组织结构严密,呈现传销式、家族式特点。上
下线利益关系紧密依附,犯罪组织结构严密。特殊的亲情关系既巩固了犯罪组织结构,又易形成案发后的“攻守同盟”,给查处打击治理工作带来障碍。
四是现代手段立体包装,公开化、网络化明显。一改传
统的偷偷摸摸形象,大张旗鼓宣传,藉此夸大经营规模、盈利前景,已成为典型。同时涉众型经济犯罪纷纷触网,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实施。
五是侵害目标的针对性强,受害群体多元化。涉众型经
济犯罪侵害目标针对性强,对于不同领域的不同类型犯罪,预先圈定受骗人群,导致受害人呈现出群体化、多元化等新特点。
六是跨区域作案高发,出现境外跨国联合犯罪动向。部
分犯罪人利用境内外经济发展程度差别、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域跨度大等因素,跨境联合犯罪趋势明显,境外新型犯罪被不断“嫁接移植”引进。{6}
三、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高发的四大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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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原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每一种犯罪的产生都
有其在那个时期所特定的深刻的社会、经济层面的原因,涉众型经济犯罪也不例外。{7}我们综合分析犯罪现象原因、犯罪类型原因尤其是个案犯罪原因,认为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高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民众投资需求扩大、金融制度供给不足、投资渠道
相对狭窄的矛盾,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经济诱因。一方面是社会闲散资金、民间资本相对充足,另一方面是传统投资渠道的分流能力下降,造成资本与投资的相对落差。{8}部分群众急于投资,对犯罪分子虚构的高额回报项目,完全消除了防范意识,最终导致纠纷不断、损失惨重。
二是投资者理性投资意识的欠缺和市场诚信的缺失,是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的社会因素。经济的高速发展与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等结构要素之间未能得到协调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公众投资的乱象、市场诚信的缺失等社会结构要素的失衡,不仅造成盲目投资、不当投资占多数,而且投资经验远远不足,在投资项目的选择、投资风险的规避、投资项目的监督等方面缺乏理性投资意识,为犯罪者实施犯罪提供了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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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管理机制失调和预警机制失灵,是导致涉众型经济
犯罪预防防范不力的关键因素。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间,旧的体制已被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形成。不仅存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法律适用盲区,而且存在审批把关不严、对失范行为疏于防范、跟踪监管机制滞后、网络监控不及时、媒体对于各类投资广告怠于审核等现象。
四是协作机制不完善,司法对接不畅通是造成涉众型经
济犯罪打击惩治相对滞后的机制原因。在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中,虽然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了有关工作机制,但围绕综合治理的整体布局,仍亟待形成运行高效、协调到位的工作机制。尤其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上,行政执法机关主动配合上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暴露出三类警示
在动态、多元的社会条件下,社会管理工作面临许多前
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管理的粗放、零散、被动等难题也进一步暴露和显现。
警示问题一:行政机关有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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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客观上提供便利,如黄得科等集资诈骗案中,不
仅成功租赁某机关办公场所,而且冒称行政官员接待前来考察的投资者,营造实力雄厚、正规经营的假象。
第二,间接帮助犯罪,行政失职为犯罪行为所吸收。如
上述黄得科等集资诈骗案中,犯罪分子先行骗取来京招商引资的某县政府人员信任,随后与政府签订开发杜仲协议,县政府、市计划委、市林业局等单位“一路绿灯”批准立项。
第三,严重失职渎职,审批权限存在滥用现象,甚至徇
私舞弊、违规审批。如“亿霖木业”案中,某市林业局向亿霖公司提供800本空白林权证,由亿霖公司自行填写制作,尤其是明知林地超售情况下索要亿霖公司3万元复查费,然后不了了之。
第四,行政执法不严,未及时查处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如“平谷大桃”非法集资案中,其间某区公安分局曾会同工商、审计等部门联合调查,查明涉嫌非法吸存公众存款6000万元的情况下未严格执法,造成了犯罪和损失的扩大化。
第五,徇私枉法犯罪。如“亿霖木业”案查处中暴露出
某市林业局副局长任某受贿44万元的事实。任某通过召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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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打招呼等方式,要求各区县林业局全力支持亿霖公司收购林地,事后收受贿赂44万余元。
警示问题二:媒体等机构的社会责任缺失
首先,媒体社会责任缺失。实践中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甚至连同广告主在内“三位一体”,无法形成有效监督制约,导致虚假广告屡禁不止。
其次,名人明星的社会责任。“代言门”就从一个侧面
折射出某些名人的诚信丧失、道德滑坡。社会道德风尚的建设人人有责,名人作为公众人物应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
最后,中介机构一味讲求经济利益,暴露出房产中介公
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问题。
警示问题三:司法办案机关的协调处理问题
其一,受害人接访处理问题。如“碧溪广场”案中,围
绕主犯王宝平,受害人就分成“倒王派”、“保王派”。前期疏导解释不够,导致受害群体对立情绪持续发酵。
其二,司法办案不同步、不协调难题。涉众型经济犯罪
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刑民交叉问题、补充起诉等相关程序处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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