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施工准备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已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前,逐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及时清除。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现象,立即修理完善。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临时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设置防护栏杆。
六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的一道。
四周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临边的外侧面,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采取满挂安全网封闭处理。 3、临边及洞口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生产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种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符合下列要求: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匀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随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或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1.2m高的临时的护栏。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模板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支模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严格安装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使用马凳操作。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子,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在安装后将洞盖设。
拆摸高处作业,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绑扎挑梁和边柱等钢筋时,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绑扎立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搭设操作平台。
6、混凝土浇筑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门窗安装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体上。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