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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煤集团矿井供电系统图规范(试行)
第1条 各矿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条的要求绘制煤矿供电系统图,其范围应包括:矿井地面、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地面各分区变电所(车间)、井下变电所、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以及其他生产需要的供配电系统。
第2条 煤矿供电系统图总体要求如下:
布局合理;参数标注齐全、清晰;符号、线型、字体及字号统一、规范。要求使用AUTO CAD或与之兼容的软件绘制。
第3条 图幅与图框尺寸规定:
供电系统图使用标准图幅,全矿供电系统图使用A0或A1图幅(若供电系统复杂,可采用A0加长图幅),各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使用A2或A3图幅,配电点、采掘头面供电系统图使用A3图幅。
图框格式执行《GB/T 14689-2008 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规定如下:
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其格式为不留装订边;尺寸按表1-1的规定,图纸格式如图1-2,图1-3。
表1-1 图 框 尺 寸
图幅代号 基本图幅尺寸 B×L (mm) e c a
A0 A1 A2 420×594 A3 297×420 10 10 25 5 A4 210×297 841×1189 594×841 20 标准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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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所有供电系统图中的图标符号必须按照《GB/T 4728-2008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MT/T 570-1996 煤矿电气图专用图形符号》标准(见附件1)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5条 井下供电系统图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标注:
1、每一设备应标注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等主要技术参数。 2、馈电开关必须标注短路、过载(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两相短路电流值取整数,灵敏度校验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高爆开关的短路、过载整定值应标注为开关电流互感器一次侧的电流值。高压开关要标注短路整定值和过载整定值。变电所任一回路总开关的过流整定值应能满足两回路所带正常工作负荷需要。
4、电缆应按上下级和进出线关系标注箭头,电缆的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应标注在电缆的上方或左侧,电缆型号应按供电系统图样本进行标注。
5、短路点符号箭头应指向最远点(尖对尖),变压器二次侧短路点指到出线处,同时在短路点符号处标出两相短路电流值。
6、当井下供电系统图复杂时,各变电所高爆开关的进出线可不用直线与上、下级连接,但必须在开关进出线处标明来自或到何处、上级开关系统编号;变电所、配电点等处的最下级开关还应在负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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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头下端标注出负荷的安装地点和容量等情况。
7、必须在电源进线处标注电源的电压等级,变压器(移变)必须标注出型号及变比(一次侧电压/二次侧电压)。
8、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开关,应用虚线标注出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范围。
9、矿井供电系统图的短路整定值、过载整定值等技术参数根据系统复杂程度标注在每个变电所的下部列表说明;变电所、配电点及采掘头面供电系统图的短路整定值、过载整定值等技术参数标注在图纸下部列表说明。
第6条 其它要求: 1、线型规定
⑴ 粗实线: 线宽0.5mm,使用范围:图框、标题栏外框。 ⑵ 细实线: 线宽0.25mm,使用范围:标题框,变配电设备、电缆等。
⑶ 细虚线: 线宽0.25mm,变电所及断电仪断电范围。 2、图中标注一般采用仿宋体、标准样式,高度为3.5mm或5mm的文字,根据标注文字多少,图中标注文字可适当放大和缩小;制图中所有符号、标注、文字说明等应保证大小、比例、形式一致,适于使用,不得过小或过大,布置紧密得当、美观。
3、上标、下标、字母的大小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单位符号:电压kV(k为小写,V为大写);电流A(大写);功率kW(k为小写,W为大写)等。
第7条 根据供电系统图等级不同,标题栏分为全矿供电系统图标题栏和变电所(包括配电点、采掘头面)供电系统图标题栏两种。
图纸的标题栏位于图纸的右下角。全矿供电系统图标题栏按照《GB/T 50593-2010 煤炭矿井制图标准》执行,长度为180mm,高度为50mm;变电所、配电点、采掘头面供电系统图标题栏长度为1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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