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已签的施工合同内必须附有相关的签单资料(套餐协议 、主材表、主材选购表、统一配送辅材(常用)明细表、未包含主材表、预算表、施工流程图)并有设计师和客户签字。缺一份罚款100元; (12)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资料必须有设计师和客户的签字,违者罚款100元/次;
2、员工凡犯有下列条规之一,给予警告处分: (1)三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10次(含)以上者; (2)欺骗领导外出者;
(3)拒不服从上司或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监督,情节严重者; (4)私自传播负面消息,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者; (5)故意制造公司部门间内部矛盾.影响团结者:
(6)对工作安排有异议,而事后未按正常程序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或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
(7)非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随便打听、讨论公司秘密者; (8)工作时间内对上级领导在语言、行为上不敬造成严重后果者; (9)未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工作日志,屡教不改者; (10)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 (11)未经允许,私拿公司财物使用者; (12)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类似,按此条款处理。 3、员工凡犯有下列条规之一,给予记过、记大过: (1)请假中有骗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造成严重损失者;
(3)管理者放纵、包庇员工违反考勤管理规定者; (4)不经许可,越权做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5)拾到客人遗留的各种物品不上交者;
(6)因当事人设计、报价、质量问题,造成公司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7) 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企业及员工利益的谣言者; (8)不尊重事实,诬陷、攻击他人.制造事端者; (9)被客户投诉,情节严重者; (10)对客人无礼和向客人索取回扣;
(11)发现企业财务受损而不管、不问,造成损失者; (12)无理取闹引起客户不满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者; (13)侵害客户利益,而影响公司声誉者; (14)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类似.按此条款处理。
4、根据员工所犯错误的性质、视其认识的态度,可给予停工学习处理,停工学习时间不计发工资。
5、员工凡犯有以下条规之一给予开除,并根据情节扣罚其遗留薪资: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 (2)直接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者;(正当防卫除外) (3)恐吓、威胁并对公司员工造成直接危害者;
(4)唆使或雇请他人打击、报复、殴打公司员工造成严重后果者; (5)伪造文件、收据、合同欺骗客户,造成严重后果者; (6)私自接单,私收设计费等;
(7)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而导致重大损失者; (8)采用各种手段侵吞公司营业款者; (9)有不道德行为或耍流氓者;
(10)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索要小费、贪污或企图贪污者; (11)将犯罪分子带到公司作案者; (12)盗窃公司、客户或同事财物者;
(13)严重失职导致客户、员工受到经济、财产、生命、名誉、危害和损失者;
(14)煽动他人破坏或企图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动他人怠工、罢工、闹事或阻止他人工作者;
(15)对犯罪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者; (16)违反保密制度严重者;
(17)行为不端、作风不轨,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6、贪污受贿、泄露机密、私自接单、私收设计费等.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处罚程序
(1)员工所犯过失应受行政处罚者,由部门领导填写《行政处罚通知书》;
(2)交员工确认签字后,由公司经理签字; (3)处罚权限按公司规定层层审批;
(4)处理结果报行政部复核无误后,由行政部发布公告;
(5)财务部按处罚条例规定执行经济处罚。 第三部分 执行时间
以上制度自2015年 7 月 25 日开始执行,解释由行政部负责。
行政部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