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员工总则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企业、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团结同事、真诚奉献。
第二条 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三条 服从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可事后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或投诉。
第四条 员工应有安全、卫生意识,努力学习相关知识。 第五条 对待工作应“日日清”。
第六条 具备主人翁责任感,敢于揭发和制止一切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保持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佩戴工作牌。 第八条 真诚待客,坚持用心服务客户。
第九条 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损坏、挪用、窃取单位及他人财物。
第十条 员工应有节约意识,不得有故意浪费的行为。 第十一条 员工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第十二条 员工严禁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参与赌博活动。 二、员工权利
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咨询权。 2、对处理问题有异议时的申诉权。 3、对任何有损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检举权。 4、对直接上级工作行为的监督权。 5、自我推荐权。
6、改善员工福利的建议权。
7、有权申请参加公司举办的任何培训。 三、员工投诉
1、员工投诉要实事求是,凡有章可循的不在投诉范围内。 2、员工对上级领导的投诉应逐级投诉,在认为仍不满意时可越级投诉。
3、投诉方式可采取通信、通讯或每周五上午到公司投诉。
第一部分 人 事 篇 第一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向行政部说明去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
二、公司统一实行指纹打卡考勤,所有员工必须打卡考勤,财务部每
月根据考勤记录核算工资。作息时间:每周工作六天,周一休息(设计部每周安排一名设计师值班,后期调休;其余员工不得调休;周六、日节假日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企业在经营旺季时,可根据情况调整正休时间)。
冬季: 9:00—12:00,13:30—17:30(每年度11月1日后调整) 夏季:8:45—12:00,14:00—18:00(每年度4月1日后调整) 三、考勤
(一)迟到、早退、旷工
1、公司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5-30分钟),罚款20元,扣发当月全勤奖, 二次罚款50元,三次罚款加50元,以此内推月累计三次及以上情节严重者,降职使用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2、每个自然月允许因塞车迟到1次,允许忘记打下班卡一次。忘记打卡扣罚20元/次,且必须在当天由证明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当月工资结算以早退或旷工处理。
4、旷工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不含30分钟),2小时(含)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2)旷工半天,扣罚100元;
(3)一次性旷工一天者(含一天).扣罚300元;一次性旷工二天(含二天),扣发50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予以辞退,扣发当月工资;
(4)有旷工出现者,当月考勤不算全勤。
(二) 外出登记
1、凡外出办公,必须提前在行政部填写《外出登记表》,写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等等(市场部限经理(主管)以上职位填写,其余部门员工均必须填写)。公司实行不定期查岗,查岗不在岗位,又无相应手续,按旷工处理,行政部协同分管副总履行查岗职责。
2、各部门总监、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外出情况负有监督的义务。
3、设计师工地进场、上门量房、外出谈设计方案等需要次日早上点名时间的外出情况必须于头一天下班前如实填写外出登记表并由公司经理(或行政经理)签字确认;否则给予当事人及负责人警告处分,并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
4、上下午外出考勤核查,外出人员是否如实抵达现场,以相关现场人员接电话、公司稽查人员抽查或次日客服中心节点回访等为复核方式。 (三)事假
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行政部领导、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后交予行政部备案。 (四)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治疗或休息,须持区级以上医院医疗机构休息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在上班2个工作日内完清手续)。 (五)婚假
公司员工结婚可凭书面报告请婚假,早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三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婚假十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三天,不享受晚婚假;婚假包括法定假和公休假。 (六)工伤假
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在取得规定的因工证明材料后,凭医院的医疗休息证明方可批准休假。
2、员工因工致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必须长期休息者,由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鉴定部门根据《劳保条例》研究处理。 (七)丧假
1、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假三天。 2、员工书面报告(或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经行政部报总经理批示。
(八)事假、病假、婚假、工伤假等批准权限:员工请假部门负责人有三天之内审批权、三天以上由行政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必须提前到行政部请假并办理手续,三天以内由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示。 否则,按旷工处罚。
四、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迟到、早退而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5%的月工资处罚、两次以上者累计一并扣除当月50%工资或加重处罚。
五、婚假、产育假、丧假按相关规定办理,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