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试题库
民 法 学
一、名词解释
1、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个人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
4、物权法定主义:物权法定主义,是各国关于物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民法和其他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由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创设。
5、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
6、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7、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债所规定的标的履行。一是合同当事人须严格按照约定的标的履行,不能以其他标的代替;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他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实际履行,债务人不自觉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继续实际履行。
8、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无过错责任原则来要求致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使受害人遭受的重大损害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合理负担判由双方分担损失的原则。
9、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制度。
10、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第一,人身权与人身主体不可分离,人身权是专属权,不能像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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