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铺筑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0mm,前逐层压实至规定的压实度。若换填位置达到路基边缘,则应宽出路基边脚不少于500mm,侧端用片石护砌。
⑶ 填前碾压
场地清理与拆除完成后,进行填前碾压,使基底达到规定的压实标准。 3.2.1.4 填料运输与卸土 ⑴ 填料运输顺序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厚度应在500mm以上。 b.强度较小的土应填在下层,不受潮湿、冻融影响而改变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层。 c. 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于路基下层时应做成4%的双向横坡;用于填筑上层时,不应覆盖在由透水性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
⑵ 采用自卸车运土至作业面上,由专人指挥卸车,根据自卸车装土量及土的松铺厚度确定卸车间距。土堆应形成梅花型,这样可使推土机推平后松铺厚度大致相同。松铺厚度由试验段确定,最大厚度不应超过300mm。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度不应小于80mm。 3.2.1.5 推平与翻拌晾晒
⑴ 用推土机将土大致推平,松铺厚度经检测合格后,进行含水量检测。 ⑵ 若含水量过大,采用五铧犁、圆盘耙进行翻拌晾晒。
⑶ 填料含水量不足时,采用洒水车洒水再用拌合设备拌合均匀。
⑷ 当土的含水量达到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时由推土机进行初平,然后用平地机刮平。 3.2.1.6 碾压
⑴ 碾压前应再次检测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
⑵ 首先用压路机静压一遍,再用平地机刮一遍,然后根据试验段得到的压实工序和碾压遍数用压路机进行碾压,直到达到密实度要求。
⑶ 压路机的振动频率应控制在30~45Hz的范围,过大的振动频率也会降低压实效果。压路机的振幅应控制在0.7~1.8mm,在达到试验段的碾压遍数后,应检查压实度效果。 ⑷ 碾压时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压路机最大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Km/h。碾压时直线段先行。碾压时轮迹重叠0.3m,横向接头时振动压路机重叠0.4~0.5m,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⑸ 振动压路机碾压后的表层比较疏松,为不消除这种缺陷,振动碾压完成后应慢速静压一遍。
⑹ 填方宽度应大于路基设计宽度两侧各500mm以上,压实度应大于设计宽度。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先填的作业段应按1:1的坡度分层留台阶。若同时施工,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搭接长度应大于2m。
⑺ 碾压完成后进行密实度检测,若合格,进行下一道工序;若不合格,重复碾压工序。 3.2.2 石方路基施工:参照本册“填石路基施工工艺标准”施工。
3.2.3 土、石混合路基施工:土、石混合路基施工工序与本标准3.2.1条填土路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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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3.2.3.1 天然土石混合材料中,所含石料强度大于20Mpa时,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的三分之二,超过的应清除掉;当所含石料为软质岩时(强度小15Mpa),石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超过的应打碎。
3.2.3.2 土石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铺填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通过试验段确定,不宜超过400mm。
3.2.3.3 压实后渗水性差异较大的土石混合填料应分层或分段填筑,不宜纵向分辐填筑,应将渗水性好的材料填筑路堤两侧。
3.2.3.4 土石混合填料中,石料含量超过70%时,应先铺填大块石料,且大面向下,放置平稳,再铺小块石料、石渣或石屑嵌缝找平,然后碾压。当石料含量小于70%时,土石可混合铺填,但应避免硬质石块集中。
3.2.3.5 路床顶面以下500mm范围内,应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分层压实,填筑最大粒径不大于100mm。 3.2.4 挖方路基施工
3.2.4.1 施工测量同本标准3.2.1.1款。
3.2.4.2 路基开挖前应做好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做好防渗工作。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 3.2.4.3 路堑开挖
⑴ 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采用爆破施工时应经过设计审批。土方路堑开挖根据路堑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深度,有以下开挖方式:
a. 单层横向全宽掘进法:对路堑整个宽度,沿路线纵向一端或两端向前开挖。掘进深度等于路基设计高度。通常用于短而深的路基。
b. 双层二次横向全宽掘进法:当路堑较深时,也为了扩大施工操作面,横向全宽掘进亦可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阶梯,同时分层进行挖掘。每层都应留运土路线,并注意临时排水,及防止上下层干扰。
c. 纵向通道掘进法:沿路堑全宽以深度不大的纵向分层挖掘前进。先沿路堑纵向挖掘一通道,然后将通道两侧进行拓宽。上层通道拓宽至路堑边坡后再开挖下层通道。适用于路堑较长、较深,两端地面纵坡较少的路堑开挖。
d. 混合掘进法:对于特别深、长的路堑,可采用混合掘进法,先沿路堑挖出纵向通道,再沿横向两侧挖出若干条铺助道。可集中人力、机具、沿纵横通道同时平行作业。混合掘进要特别注意运土和临时排水的统一安排。
⑵ 路堑路床表层下的土不宜用于路床施工时应清除换填。
⑶ 挖方路基施工时一般采用机械开挖,挖至基底标高以上200mm时停止机械挖土,改用人工捡底。挖方路基施工标高,应考虑因压实后的下沉量,其值应由试验确定。 3.2.4.4 土工试验:路堑挖方施工完成后,对路基表层土进行土工试验。若通过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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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发现在0~300mm范围内进行碾压回填无法满足路床压实度要求时,应向下超挖1~2层,对底层碾压密实后,再分层回填压实。
3.2.4.5 碾压:采用推土机、平地机整平,根据试验段得到的数据用压路机碾压至达到压实度要求,碾压工艺和要求同本标准3.2.1.6款。 3.3 季节性施工 3.3.1 路基冬期施工
3.3.1.1 在反复冻融地区,昼夜平均温度在—3℃以下,连续10d以上时,路基施工进入冬期施工。当昼夜平均温度上升到—3℃以上,但冻土还没完全融化时仍按照冬期施工办理。
3.3.1.2 冬期施工的填料禁止使用冻结填料。填筑时按横断面全宽填筑,每层松铺厚度应按正常施工减少20%~30%,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0mm。当天填的土必须当天完成碾压。
3.3.1.3 当路堤距路床顶面1m时,碾压密实后停止填筑,在上面铺松土保温。待冬期过后整理复压,再分层填筑至设计标高。
3.3.1.4 挖填方交界处,填土低于1m的路堤都不应在冬期施工。
3.3.1.5 路堤填筑宽度应超填500mm并压实;挖方段边坡不应开挖到位,应预留300mm厚台阶,待冬期过后修整边坡。
3.3.1.6 路堑挖至路床上1m时应停止开挖,挖好临时排水沟,在表面铺松土保温,待正常施工时再挖去其余部分。
3.3.1.7 冬期开挖路堑应从上往下挖,严禁从下往上掏空挖土。 3.3.2 路基雨期施工
3.3.2.1 雨期路基施工一般应选在丘陵和山岭地区的砂类土、碎砾土和岩石地段和路堑的弃方地段。重粘土、膨胀土及盐渍土地段不宜在雨期施工。
3.3.2.2 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雨期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表水。 3.3.2.3 填筑路堤前应在填方坡脚外挖掘排水沟,保持场地不积水,如原地面松软,应换填。
3.3.2.4 选用透水性好的填筑材料作为填料,利用挖方土作填方时应随挖随填及时压实。含水量过大无法晾干的土不得用做雨期施工填料。
3.3.2.5 路堤应分层填筑,每一层的表面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
3.3.2.6 雨期填筑路堤需要借土时,取土坑距离填方坡脚不宜小于3m。平原区顺路基纵向取土时,取土坑深度一般不宜大于1m。
3.3.2.7 雨期路堑开挖前应在路堑边坡坡顶2m以外开挖截水沟并接通出水口。 3.3.2.8 雨期开挖路堑应分层开挖,每层均应设置排水纵横坡。挖方段边坡不应开挖到位,应预留300mm厚,待雨期过后修整到设计坡度。以挖做填的挖方应随挖随运随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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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 雨期开挖路堑至路床设计标高500m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期过后再挖到设计标高后压实。若土的强度达不到要求应超挖500mm,用粒料分层回填并按路床要求压实。
4 质量标准
4.1 基本要求
4.1.1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认真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对基底进行认真压实和处理,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4.1.2 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土料作为路基填料。路基填料强度(CBR)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4.1.3 路基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1.4 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勿使路基附近积水,避免冲刷边坡。 4.1.5 石方路基基本要求详见本册“填石路基施工工艺标准”有关规定。 4.2 实测项目(见表4.2-1~表4.2-4)
表4.2-1 测量精度标准
检查项目 导线角度闭合差 导线坐标相对闭合差 国标、行标 ±16√n (n为测点数) ±1/10000 企标 ±16√n (n为测点数) ±1/10000 水准点闭合差(mm) 20√L (L为水准路线长度,单位km) 20√L (L为水准路线长度,单位km) 4.3 外观鉴定
4.3.1 路基表面平整、边坡直顺。
4.3.2 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
4.3.3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4.3.4 设计植草的路段无明显缺陷。 4.3.5 上边坡不得有松石。
表4.2-2 压实度标准
检查项目 路堤 上路床 下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 零填及路堑路床 填石路堤 路面底面 以下深度(mm) 0~300 300~800 800~1500 >1500 0~300 压实度(%) 国标、行标 ≥95 ≥95 ≥93 ≥90 ≥95 企标 ≥95 ≥95 ≥93 ≥93 ≥95 查施工记录 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附录I执行 密度法:每2000m2每压实层测4处 检验方法频率 层厚和碾压遍数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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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3 土方路基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路基压实度 弯沉 纵断高程(mm) 中线偏差(mm) 宽度(mm) 平整度(mm) 横坡(%) 边坡 允许偏差 国标、行标 见表4.2-2 不大于设计计算值 +10,-15 50 不小于设计值 15 ±0.5 不陡于设计值 企标 见表4.2-2 不大于设计计算值 +10,-15 50 不小于设计值 15 ±0.5 不陡于设计值 检验方法及频率 见表4.2-2 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071附录I执行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经纬仪 每200m测4点 弯道增加HY、YH两点 钢尺 每200m测4断面 3m靠尺 每200m测4处33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坡度板 每200m抽查4处 表4.2-4 石方路基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路基压实度 纵断高程(mm) 中线偏差(mm) 宽度(mm) 平整度(mm) 横坡(%) 边坡 坡度 平顺度 允许偏差 国标、行标 见表4.2-2 +10,-20 50 不小于设计值 20 ±0.5 不陡于设计值 符合设计 企标 见表4.2-2 +10,-20 50 不小于设计值 20 ±0.5 不陡于设计值 符合设计 检验方法及频率 见表4.2-2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经纬仪 每200m测4点 弯道增加HY、YH两点 钢尺 每200m测4断面 3m靠尺 每200m测4处33 水准仪 每200m测4断面 每200m抽查4处 4.3 外观鉴定
4.3.1 路基表面平整、边坡直顺。
4.3.2 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
4.3.3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4.3.4 设计植草的路段无明显缺陷。 4.3.5 上边坡不得有松石。
5 成品保护
5.0.1 路基施工中填土宽度应大于路基宽度500mm,压实宽度应大于路基宽度,保护施工过程中标准边坡位置外侧有多余土保护。刷边坡应安排在路基施工完成后进行,刷完边坡立即进行防护或植草施工。
5.0.2 为防止路基被雨水浸泡和边坡被雨水冲刷,路基施工中每层的表面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路基边缘培土埂,路基边坡上应设施工临时排水急流槽。临时急流槽每30~50m一道,道路低点和桥梁两侧锥坡边缘应增设。临时急流槽应随着路基施工向上延伸。 5.0.3 土方路基在雨后没有晾干以前,应采取断路措施,禁止车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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