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题型:单选题20*1+多选题8*2+简答题4*6+论述题1*15+案例分析题1*10+1*15
1. 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 自然资源:指与环境融为一体、天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3. 生态系统: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
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4. 环境问题的成因:
? 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
? 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分为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 5. 环境问题的成因:
? 市场失灵:环境的成本外部化;对生态系统估值不当;产权界定不清。 ? 政策失误 ? 科学不确定性 ? 国际贸易的影响
6. 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
? 妨害人类正常生活并导致人类心理和感观上对环境与自然舒适性认识的降低 ? 导致人类生命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和自然环境破坏
? 导致环境质量下降造成环境的生态服务功能退化以及历史和文化遗产价值的遗失 ? 造成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减少
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的未来》
? 1974年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标志着国家级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在我国诞生。
? 《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综合性法律,标志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开始建立。
? 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改革完善时期。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 社会性:公益性,环境要素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破坏与维护环境的受害或者获益群体具有广泛性。最主要特征。 ? 政策性: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影响。
? 科学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
? 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私法的融合;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是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融合。 9. 传统法律部门的手段和方法在救济环境与资源侵害方面的局限性:
? 属于事后救济,这与公众要求对环境污染实施预防和避免损害的预期有较大差距。
? 属于个案救济,这与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大规模、连续性、潜伏性损害对公共环境利益的影响不相符。 ? 属于分散救济,这与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不符。 经典文档 下载完可编辑复制
经典文档
1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 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加以解决。 ? 民法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依据。
? 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区别:
公私法属性 对环境保护阶段 救济程度 民法 私法的保护 事后救济,被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更多是运用公法手段 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侧重事前预防,趋向主动 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私益的维护 倾向与对环境整体的保护,侧重于对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 1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立法目的 运用的手段 专业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法 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的滥用 行政手段是一种手段,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等多种手段保护环境 全球性问题,立法已成为一个庞大的专业领域,远远超出行政法的范畴 12. 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门法律
? 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 污染防治法律 ? 自然资源法律 ? 自然保护法律
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受法律调整的环境利用行为主体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环境利用关系。特征: ? 是具有多重牵连性质的法律关系:民事关系、行政关系,采用公法和私法的手段和方法予以调整 ? 以人类平等利用环境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 是结合并体现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意志: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14. 环境保护组织:/非政府环境组织:指公民依法自发成立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公众:包括公民和公民组成的各种团
体。
1968年,萨克斯教授《保卫环境——公民行动战略》,首次根据公共信托原理提出了“环境权”理论。 ? 对公众而言,他们对大气和水享受的利益非常重要,不应当将其作为私的所有权的对象。 ? 自然给人类提供了巨大恩惠,所有公众都可以自由利用,这与利用者是企业还是个人无关。 ? 建立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增进一般公益。 15. 公众环境权益的内容:
? 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享受优美、熟悉环境质量的权利是每个公民的生存本能。
? 开发利用环境决策与行为知悉权:公众有了解和知悉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政府开发与环境决策行为、企事业单位开发利用环境行为等。
? 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公众对以上行为有提出主张或意见、建议的权利。
? 监督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和控告权:公众有权对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的企业实行监督。
? 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公民认为自身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或民事诉讼。 16. 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表现 经典文档 下载完可编辑复制
经典文档
? 通过环境质量体系认证或获得绿色标签认定 ? 推行清洁生产
? 主动对外宣示企业环境保护守则 17. 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作用/目的: ? 宣示环境友好性和社会公益性,提升国际影响 ? 迎合消费者高涨的“绿色消费意识” ? 节约能源和资源 ? 事前回避环境风险
18. 中国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职能
? 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既是对国家财产的保护,也是对公众环境权益的保护 ? 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政府的重要目标 ?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19. 政府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
(1) 行使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管理权/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权力表现为: ? 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决策权
? 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及其相关行为的许可权/审批权 ? 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的监督管理权 ? 规章制定权、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
(2) 代表国家对环境与资源损害行使民事索赔权
20. 环境利用行为构成要件:主体是人;行为在主观上是为了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行为的结果是获取环境要素或从环境要素中
谋取利益。
2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 意义有: ? 正确处理了经济环境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 有利于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 有利于实现社会的长久繁荣与发展 措施有: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体化决策 ? 通过“三同时”制度保障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 ? 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将经济发展建立在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 ? 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制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 通过清洁能源制度解决环境对经济的制约
? 通过绿色GDP核算等经济政策促进和保障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2) 预防原则:环境损害预防原则。是指针对一切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和行为,事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损害结果的发生。黄金规则。意义有: ? 采取预防措施可以用较低成本获得较大的环境效益; ? 采取预防措施有利于扭转我国环境保护的被动局面。 经典文档 下载完可编辑复制
经典文档
制度措施有: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决策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 通过“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 通过清洁生产制度在生产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 通过循环经济制度在资源废物循环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 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阶段落实预防原则
(3) 受益者负担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意义有:实现社会公平;降低环境保护的成本;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质量。 制度措施有:
? 实现排污收费制度 ? 实行生态补偿制度 ? 征收环境税 ? 实行土地复垦制度
(4) 公众参与原则: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内涵包括:参与主体是公众;参与对象主要是影响到公众环境利益的建设项目;参与方式主要是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公众参与内容包括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与监督权。 制度措施有:
?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中国第一部将公众参与原则制度化的第一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 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 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
? 鼓励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参与环境决策 ? 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
22. 确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 ? 反映一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和本质 ? 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 ? 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2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 环境标准制度
? 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制度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环境费制度
? 治理、恢复与补救制度
24. 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保护自然环境、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限制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控制规定。分为国家和地方
两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
25.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是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限制排入环境中的污染物或对环境造成危害
的其他因素所作的控制规定。
26. 201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我国第一部国土空间开发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
止开发区。
经典文档 下载完可编辑复制
经典文档
27. 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
? 综合性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 专项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 建设项目
28. “三同时”制度:首创国务院1973年发布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中。内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并使用。 29. 环境费制度
(1) 征收排污费制度:达标排污收费、超标排污违法。
类别:废气排污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污水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
后果: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环保部门依照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当排污者因不可抗力(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对于超标排污者,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使用: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2)自然保护费制度: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自然环境 ,应当依照自然资源或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对自然资源与环境要素的利用程度向法律授权的主管部门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规范。 30. 限期治理的对象: ? ?
严重污染环境的排污单位
在特别需要保护的区域内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主要指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31. 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措施: ? 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于罚款 ? 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32.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防》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 ?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 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 ? 辐射环境污染事件
3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运行机制:
? 预防和预警机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为蓝、黄、橙、红四级 ? 应急响应机制: A. B.
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响应四级
实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初报实行1小时报告制,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 应急保障机制:确立了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技术保障等应急保障的内容。 ? 后期处置机制:提出补偿和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要求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 ? 责任处置机制:对各种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经典文档 下载完可编辑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