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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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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已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射阳县鲍墩小学实施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发改审(2024)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鲍墩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招 标 人:射阳县鲍墩小学;

2.2项目名称: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

标段名称: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

2.3工程地点:千秋镇境内;

2.4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包含幼儿园走廊改造、教师安居楼外墙改造、新建消防水池、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联网检测信息采集运输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78.47万元;

2.7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2.9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

2.10工期:60日历天;

2.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业绩要求:无。

3.4.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8)投标人已出具本项目(施工类)的诚信履约承诺书。

3.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4.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保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4.6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3.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4.9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工程款支付办法:

4.1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10%的资金到施工方开设的“射阳县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4.2工程量完成50%并验收合格后,发包方付30%工程款到施工方账户(其中20%的工程款打入到施工方开设的“射阳县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再付20%的工程款到施工方账户;

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发包方根据审计结果再付30%的工程款到施工方账户(如审计尚未结束,则付至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发包方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全部工程款。

4.6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

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1.56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4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的10%;

5.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的形式足额缴纳给招标人;

5.6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7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部分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5.8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按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现行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若有关农民工工资的上、下级文件及相关管理规定说法不一致时,按高标准要求执行。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8.1.1略

8.1.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1.3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19日—2024年5月25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8.2.1发售时间:2024年5月19日—2024年5月25日。

8.2.2发售网址:略

8.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2.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8.4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5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图文

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已由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射阳县鲍墩小学实施鲍墩实验幼儿园装潢、设施设备购置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发改审(2024)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鲍墩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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