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合格评估调研方案
(试行)
目 录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有关说明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标准 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二○一○年七月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有关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上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院校”)。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通过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推动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三)合格评估方案的制定从新建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需要出发,努力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反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走势与发展方向。合格评估方案强调新建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强调重视培养学生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强调要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
理念,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对学生的指导服务;强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认真开展评建工作。
(四)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合格标准及其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1 学校定位 1.2 领导作用 1.3 人才培养模式 2.1 数量与结构 2.2 教育教学水平 2.3 教师培养培训 3.1 教学基本设施 3.2 经费投入 4.1 专业
4.2 课程与教学 4.3 实践教学 5.1 管理队伍 5.2 质量保障
1.办学指导思想
2.教师队伍
3.教学条件与利用
4.专业与课程建设
5.教学管理
6.1 学风建设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7.教学效果
6.2 课外活动 6.3 指导与服务
7.1 思想道德教育
7.2 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7.3 体育美育 7.4 校内外评价 7.5 就业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标准
二级 指标 主 要 观测点 ● 学校定位 与规划[注1] 合 格 标 准 备 注 级 标 1.1 学校 定位 [注1] 学校规划包括学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学校办学能主动服务区域(行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业)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执行有保障,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有效果; 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注重办学特色培育。 划。 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认真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较强。 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保障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落实情况较好; 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才培养情况好,师生基本满意。 办 1.2 领导 作用 学 指 导 思 ● 领导能力 ● 教学中心 地位 想 ● 人才培养 1.3 思路 人才培 养模式 ● 产学研合作教育 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级 指标 主 要 观测点 合 格 标 准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