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范知识和技能,熟悉企业安全文化和产品工艺特点,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提升,有效保护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岗位,覆盖企业的所有员工及临时务工人员(含临时工、农民工、实习人员)、外来承包商等。 三.职责和分工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各部门、各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安全和职业卫生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班组负责对新入职员工上岗前的职业病危害和岗位安全操作教育。 四.宣传教育管理及要求
1.入职教育:新员工入职均须经过企业、部门和岗位的三级教育。 1.1公司级培训由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和生产部门具体实施,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意识、企业特点、规章制度,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1.2部门级培训由各部门具体实施,基本内容包括: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事故教训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1.3岗位培训由班组长负责,主要针对从事岗位操作的注意事项,具体的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及安全防范设施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要求、岗位责任制、班组安全和防护管理有关规定、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体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日常培训工作
2.1按照年度计划实施日常安全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培训课时符合规定;
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投产前要按照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规范要求,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2.3员工岗位调整和设备大修、检修后须进行专项的安全和防护培训; 2.4利用视频、内部报刊、例会、公示栏、标志牌标识和宣传标语及网络等形式进行长期的安全操作和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的普及宣传。 3. 特殊工种培训: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 按期参加管理部门的外部培训。
五、培训效果验证
1.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培训结束必须进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考试不合格的新员工,不得转正;
2.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3.不能完成培训课时和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六.相关制度与记录 1.相关制度:略 2.相关记录
《年度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