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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学习型科室的实践与思考》
按照省院《关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处科室的决定》精神,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创建活动已经蓬勃扎实地开展起来,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分析我院创建活动的实践,使我看到,科室作为基层检察院的一个层面,在创建学习到检察院当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只有深入扎实地开展学习型科室活动,才能使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成为可能。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下面,是我在实际工作中引发的思考。
一、通过树立共同愿景,为创建学习型科室活动提供精神动力 共同愿景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共同理想,它是一种群体意识。创建学习型科室活动,必须首先引导全体同志确立共同原景,形成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为创建活动提供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2000年以来,我们院先后获得省级五好检察院、全省人民满意检案院等九项殊荣,最近省院又为我们荣记集体一等功和为刘春彦捡察长荣记个人一等功。在开展创建学习检察院活动中,由于我们把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作为大家的共同愿景,不仅增强了全体同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为开展创建学习型科室活动注入了精神动力,主要表现在:
一是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共同愿景,强化了大家的进取意识。 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中所描述的“煮青蛙的故事”,形象地告诉我们居安不思危、满足现状带来的危害。我们根据这一道理,组织干警开展了“红旗捧在手,今后怎么走”的大讨论,破除了部分干警思想中存在的骄傲自满情绪,发扬敢为人先,开拓进取的精神,做到同舟共济、荣辱与共、守土有责,为实现共同愿景做出最大的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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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二是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共同愿景,强化了大家的创新意识。 学习型组织的突出特点是不断地创新,这就客观地要求我们培养开放、前瞻的思维能力和敢为人先、不拘一格的勇气与气魄,在改革中求生存。求发展。
三是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共同愿景,强化了大家的团队意识。 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能动性,在团队内部形成统一的意志,这是实现共同愿景的前提。通过前段时间以科室为单位,每天抽出一个小时,组织干警学习《第五项修炼》,交流学习体会,统一了认识。提高了创建的自觉性,树立起“一荣俱荣,一损皆损”的整体观念。以团队的共同愿景为动力,增强创建学习型科室的主动性。
二、坚持系统思考,找准创建学习型科室的有效途径
系统是指相同或相类的事物按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历史性等特征。系统思考是一种“见树又见林的艺术”,它要求运作者要体察全局,从整体性上按照系统的特性对事物发展做出全面地设计和设想。作为基层检察院,它是由诸多科室组成的,在创建学习型科室中必须按照整体思维的要求,把握不同特点,做出部署和拿出办法。
一是要健全网络,坚持有统有放。
有统有放,就是要求党组对创建学习型科室进行通盘考虑,拿出总体运作方案,对创建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为了统而不死,防止一刀切,又要求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工作特点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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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内容,制定出具有鲜明个性的创建方案,从而使创建活动能够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二是明确职责,坚持有分有合。
通过有统有放,初步解决了创建学习型科室活动中的领导方式问题;那么有分有合所要解决的是学习内容问题。我们通过调查和论证,把学习内容划分为共同科目和专修科目两大类别。在抓落实上做到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在共同科目上,根据省院确定的五项学习内容,我们把哲学、经济学、逻辑学,确定为全院必学课程,由院党组统一组织,并把每周四确定为集中学习日,按照计划,梯次展开。在专修科目上,根据个人自愿,划分学习小组,指定学科带头人,由各小组自行制定计划,组织学习。三是合理布局。坚持有点有面。有点有面就是解决骨干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学习方法问题。为了使学习有的放矢,应该按照学历和能力两个方面,把干警分别划分成高、中、初三个层次,同时按照学历、能力两个方面选拔骨干。实现骨干与群众的对接和组合。
三、实现自我超越,追求创建学习型科室的最佳效果
实现自我超越,是创建学习型科室的本质要求和最终归宿,也是度量创建学习型科室成果的基本标准。作为创建学习型科室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这一点上必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从而使创建活动达到最佳境界,走向理想的彼岸。首先是引导大家实现素质超越。度量素质超越的基本标准是,使每位干警树立个人愿景,科室树立团体愿景,以学习为途径。使每个人、每个团体从被动反应型转变为主动创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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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客观地要求,教育大家发扬刻苦学习的精神,博览群书,参加社会实践,成为复合型人才,提高整体素质。其次是实现管理上的超越。管理上的超越是相对领导者而言的,管理.超越的基本标忘,是由传统的控制型向学习型转变。为此,在创建学习型科室工作中,引导科室负责人变换角色,由传统的领导者,控制者转变为设计师、教练和仆人,在管理队拉和开展工作时实现“无为而为”和“无为而治”。再次是实现工作上的超越。作为一个学习型企业,它的管理成效是以产值和利润为标准的;作为学习型科室,它的管理成效是以履行检察职能的好坏来衡量的,这是创建活动的逻辑要求。为此,我们要按照检察职能,根据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任务,在创建活动中,引导各科室确立趄越意识和创新意识。按照树立的团队愿景,确立工作目标值,创造崭新的工作业绩,跨上新的工作高度。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