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针对隐蔽工程的事先确认:
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过程及进度标识,确保施工过程具有可追溯性。具体有以下措施:
① 施工人员做好过程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检验和试验报告等表明施工过程
状态;
② 根据施工过程特点建立标识,根据施工进度变化调整标识,根据施工变化
突发情况改变标识,施工完工后撤销标识。标识的管理需与施工进度相匹配,与施工需求相适应。通过记录可对施工过程进行追溯性。 、施工过程信息沟通
项目经理部负责做好与工程建设有关方:业主、监理、设计、班组等的信息沟通工作:
工程信息(包括与工程有关的要求); 合同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建设方问询的处理、建设方反馈、包括投诉。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包括: (1)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交底记录;
(3)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6)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施工记录应符合记录管理制度的控制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移交给项目管理部档案室存档。
第五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工伤事故率为零或最低标准,(安全目标事故率详见合同约定)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施工员为兼职安全员,是该工种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对安全设施、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质安部有权勒令项目停工整改,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各处以300元以上罚款。
采用伪劣安全防护用品,造成安全隐患,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对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贯彻落实,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全体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项目部必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如高压线、一、二级配电箱、木工加工场)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项目部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
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由于设备疏于维护、保养,设备老化,引起安全事故,对安全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项目安全员、库管员必须对入库的防护用品严格验收,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并向上级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以上。
安全员应当教育和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职工进入现场后首先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项目部要组织职工每星期召开一次专项安全教育会议,根据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气候变化、季节性的转变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员应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项目部要每周对安全进行定期检查,要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对塔吊、人货电梯、井架和脚手架等,安全员必须每天坚持验收检查。如不检查,每天罚安全员100元,由于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罚款1000元。
现场有两个以上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项目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安全员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①立即启动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护送伤员去医院;②保护现场;③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严重的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④成立事故处理专案组组织调查。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50元,不系帽带罚30元。
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50元。 高处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1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并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所有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许操作,发现一次罚100元。定机人员如果随便交给他人操作,属不负责任,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负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个人负责。
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露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罚拉线电工500元以上。
高处作业时,严禁嬉戏打闹,否则发现一次罚100元,打架的罚50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
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发现一次罚电梯司机500元,电梯门、防护门不关好每次罚200元,屡犯者开除。
施工现场和仓库木工房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款100元。在易燃易爆处电焊、气割,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乙炔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违章施工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给予开除,并赔偿事故的所有损失。
电气焊切割应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若发现对切割物不清除的,每次罚操作人员200元,如果因此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操作人员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200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操作人员付全部责任。 严格按规定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对责任人罚款500元以上,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六条 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必须用围栏、盖
板或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违章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罚款1000元以上,重者开除,自身受伤的不作工伤处理,事后与公司无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安全通道必须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语牌,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500元。
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500元罚款。
起吊物料时,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严禁混吊物料,违者罚信号工500元;物料起吊时信号工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撞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代替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
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物质部材料员、安全员必须勒令停止作业,并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无证操作或违章操作不予以纠正,每次罚材料员和安全员各200元。
安装、装饰装修必须配合土建项目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有权对安装、装饰装修人员依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同时,安全员必须做好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不按照工程技术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的,一经查实,给予责任人200~1000元罚款。
第六节、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设门卫。
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五牌(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二图(施工现场平面图、拟建工程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