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职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一)受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受理责任人:质量科
(三)申请条件:换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为我区各市职业鉴定(指导)中心。
(四)申报方式:现场办理。
(五)申报材料:
1.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职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现场填写或附件);
2.一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提交同底电子版照片,jpg格式); 3.身份证及护照原件(核实后退回);
4.境外用人单位聘书(邀请函)或公派出国、劳务输出有关证明资料(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后留存复印件)。
(六)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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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遗失证书者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证书,改由出具统一书面证明,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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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 职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性文化 名 别 程度 身份 近期正面 证号 免冠照片 家庭 (32×40)mm 住址 申联系 电话 职业请 (工种) 持职人业 证书编等 资格号 级 级 填证书情况 发证发证 单位 日期 写拟前护照 往 编号 国家 附资 居民身份证□ 护照□ 劳务合同书□ 邀请函□ 料 本人对上述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签名: 年 月 日 受受理 年 月
理人 日期 日 受理意 见 审查 年 月 受 审查人 日期 日 理 审查意单 见 位 决决定 年 月 填 定人 日期 日 写 决定意 见 中英文对照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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