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肿瘤(骨科) 临床教学大楼造价编制及审计单位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武 汉 大 学 中 南 医 院
二O一二年九月
投标邀请函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对本院的肿瘤(骨科)临床教学大楼造价编制及审计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内容: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肿瘤(骨科)临床教学大楼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及其他造价咨询服务等。该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9610.43平方米,其中地上25层,建筑面积44110.43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二、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编制能力; (4)近三年在国内有类似业绩;
(5)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完成造价编制、审计全部内容所需服务费用的投标报价,以及完成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工作的实施方案及真实履行行业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的服务承诺和责任承担的服务措施。应包括投标人的基本情况、造价编制的方法与依据、编制质量及质量控制措施、编制所需的时间(工作的效率)、编制小组成员的技术水平(业绩经验、职称、是否专职、职业操守等)、其他服务(咨询、释疑、跟踪审计等)的质量、服务承诺、履约保证等内容。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9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 话: 67813013、67813012 联系人:吕航宁、姚洪生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根据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肿瘤(骨科)临床教学大楼的建设进度,现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造价编制核对修正以及施工中建设投资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等的编制(造价咨询服务)人实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人: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二、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肿瘤(骨科)病房临床教学大楼 2、建设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3、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49610.43平方米,其中地上25层,建筑面积44110.43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4、承包方式:合同总价包干。 三、招标范围: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肿瘤(骨科)病房临床教学大楼编制主体建安、消防、室外配套工程等所有相关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编制核对修正以及施工中建设投资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等的编制与审核。包括:开标前与各投标人复核之后工程量的核对与调整,中标后进一步与中标人不合理报价的价格审核与调整,月进度款支付的中间审计、施工中变更增(减)工程联系单的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等。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要求:
主体建安、消防等工程全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时间不超过20个日历天,其他相关单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造价的编制时间不超过10个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质: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六、踏勘现场: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勘察。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七、发招标文件地点、时间:
地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时间:2012年9月13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截止日期
地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时间:2012年9月20日9时30分 九、开标会地点:
时间:2012年9 月20日9时30分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人当面签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 (二)、定标原则及办法
1、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依序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及要求
1、招标人于定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2、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其它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
第二章、投标文件
一、编制投标文件前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2、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原则(措施方案)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清单与造价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由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组成;
(3)、清单的编制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4)、标底的编制应根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5)、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6)、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根据国家制定的定额计算。 (7)、项目措施费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参考规定计算。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企业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1、投标申请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简介、组织机构; 4、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注册造价师不少于团队总人数的1/3)。
计划投入的项目责任人、技术总负责人与主要编制审核人员资历表与证 明材料;
5、拟派项目技术总负责人情况(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 资历表、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资质证书、业绩证明、; 6、近三年来编制工程量清单业绩及业主评价书;
7、工程量清单编制代理计划及报价(对以下各组成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