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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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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格式化合同

1、本章程仅适用于中外合资的有限公司。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设监事会的,将“监事”章节删除;不设监事会的,将 “监事会”章节删除。 3、本章程中股东自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 4、本章程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5、本章程供参考,股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章程中应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2条所列事项。

附件下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格式化合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格式化合同填写说明

1、本合同仅适用于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不设监事会的,将“监事会”章节删除;选择设监事会的,则将“监事”章节删除。

3、本合同中合作各方自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4、本合同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5、本合同供参考,合作各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合同中应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2条所列事项。

公司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中文): ;

公司名称(英文): ; 公司注册地址: 。

第三条 公司合作各方为:

甲方: ,注册国家(地区)/所属国别(地区) , 法定地址: ; 乙方: ,注册国家(地区)/所属国别(地区) , 法定地址: 。

(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

第四条 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分享收益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五条 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其中: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出资方式(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 ,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出资方式为(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 ,占注册资本的 %。

[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如有专项规定不需列明投资总额的,则删去投资总额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期

限: 。

(注:投资者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两年内缴足。)

第八条 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九条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 乙方责任: 。

(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

第五章 分配收益与风险、亏损分担

第十条 合作各方收益分配方式为: 。

4

(注: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第十一条 风险和亏损的分担方式为: 。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 名(注:3-13人)董事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作各方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董事长一名,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 名,由 方

委派。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注: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由他方担任)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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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格式化合同1、本章程仅适用于中外合资的有限公司。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设监事会的,将“监事”章节删除;不设监事会的,将“监事会”章节删除。3、本章程中股东自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4、本章程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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