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4 版)
政府示范文本
(201
要点
甲乙双方在场外进行证券、 期货衍生品交易, 对支付、交付、违约事件、利息、赔偿等作岀约定。 附有补充协议,对主协议作岀补充约定。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目录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留[. 夂 弟十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2014年版)
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 支付与交付义务 净额支付 违约事件 违约事件的处理 终止事件 终止事件的处理 终止净额的计算 利息、赔偿和费用 陈述与保证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通知 其他 定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明确交易双方在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下称 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的商业规
则,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本着自愿协商、诚实信用 的原则,签署本《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及《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下称 第1条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
1.1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签署交易确认书,
约定交易的相关条款,并明确该交易适用主
(2014年版)》(下称 主协议”)
补充协议”)。
协议。交易双方就具体类别交易签署的交易确认书可以约定适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颁布的标 准交易条款(含其定期的修改或更新)。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可以提供履约保障,所签署 的履约保障协议为补充协议的附件。主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交易确认书统称本协议。
1.2本协议构成交易双方之间单一和完整的协议,交易双方之间的所有交易均受本协议约 束。 1.3在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出现不一致时, 主协议。
第2条 支付与交付义务
2.1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交易确认书下明确的支付或交付义务。 支付日向收款方支付应付款项。 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2交易一方履行上述支付或交付义务的先决条件为: 2.2.1交易对方不存在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 2.2.2就相关交易而言,未出现或未有效指定提前终止日; 2.2.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2.3若交易一方变更其用于接收付款或交付的账户,应在原定结算日前至少 日向交易对方发出变更通知。 第3条净额支付
3.1当交易双方就同一交易在任一日互负支付义务时,交易双方对应支付金额进行轧差计 算,即交易一方的应支付金额若超过另一方的应支付金额,
则由应支付金额较大的一方向另
一方支付轧差金额,交易双方在该交易下的支付义务即于当日履行完毕。 3.2交易双方可对两笔或两笔以上交易选择适用净额结算的方法履行支付义务, 应对该多笔交易下同一日应支付金额进行轧差计算,
即交易双方 _______ 个营业
付款方应于
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
就一笔交易而言,在主协
议、补充协议和相关交易确认书出现不一致时, 效力优先顺序如下:交易确认书、补充协议、
以实物交付方式结算的,交付方应于交付日向对方完成交付,
并由应支付金额较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