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8-1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大纲: 1. 设备安拆现场应由施工和安装单位联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督,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交底到每个从事安拆或辅助工作的人员,由本人签字且注明证件编号。 2. 设备安拆前应对设备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考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施工,安拆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安装设计使用说明书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细则及补充内容:(不够可附页) 交底人(施工和安装单位负责签字): 施工单位: 安(拆)单位: 日期: 监理(签字): 日期: 被交底人(安装人员和参与人员及其证件编号): 1 2 3 4 5 6 7 日期:
合肥市建筑起重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9-1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大纲:(操作工:是指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工作的司机、指挥、司索等特殊工种) 1.起重机械操作工应由使用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联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单位对整个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交底到每个操作工,并由本人签字认可,附上操作工有效证件备查。(每台设备应单独设立一份交底) 2. 备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本身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检查、考评,同时结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相关操作规程和专项方案措施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可在本交底书的反面添加交底内容不够可附页) 1. 塔吊使用过程中要坚持“十不吊”的原则: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②斜拉斜拽不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④散装物件捆扎防护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吊。⑥预埋工件或地下物不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吊。⑧现场光线暗淡视线不清不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吊。⑩六级以上强风、恶劣天气不吊。 2. 人货电梯使用过程中要坚持“ 十不准”的原则:①安全保险装置失灵或不灵敏、不可靠不准用。②楼层信号装置不到位不准用。③层门未关闭不准用。④笼内人员超载、物品超载或笼内分布荷载偏差较大不准用。⑤吊笼运行不平稳或有异响、有异味不准用。⑥六级以上强风、恶劣天气不准用。⑦卸料台口光线暗淡视线不清不准用。⑧吊笼内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可靠不准用。⑨笼顶上载人载货不准用。⑩吊笼运行过程中与其它障碍物有擦碰时不准用(主电缆与护线圈的接触碰擦除外)。 补充内容: 交底人(使用和分包单位签字): 使用单位: 分包单位: 日期: 监理(签字): 日期: 被交底人(司机、指挥、司索并附上相关有效证件备查): 1 2 3 4 5 6 7 日期: 合肥市建筑起重机械特殊工种变更登记表10
工种 姓名 特种作业操作证号 身份证号 使用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司机 指挥 司索 变更栏 工种 姓名 特种作业操作证号 身份证号 使用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司机 指挥 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