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信息
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24〕12号,以下称《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教规字〔2024〕8号,以下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切实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性质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依据《通知》和《实施意见》设置,属于录取参考科目。考试由我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目的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根据《实施意见》,适用对象为2024-2024年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
(二)考试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信息技术科目参照《广东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纲要(试行)》)。试题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体现学生科学和人文素养及实践能力。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方式
地理科目实行闭卷笔试。生物学科目实行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科目实行上机考试。音乐、美术科目实行上机考试(或闭卷笔试)和现场操作考试。
(四)考试时间
地理和生物学(含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前进行。信息技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结束前进行。音乐和美术现场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结束前进行,上机考试(或闭卷笔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前进行。
(五)成绩呈现和使用
根据《实施意见》,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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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招考办和市教研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试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强化条件保障
加强师资配备及实验室、教学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大力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提高考点信息化建设水平,改善考试条件,营造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
(三)严格考试管理
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规范考务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实施安全有序。强化考试队伍建设,重视考务和监考人员培训。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考试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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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2.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学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3.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实施方 案(试行)
4.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5.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美术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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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科目考试
实施方案(试行)
一、考试内容
以《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目标、内容和教学要求为依据,涵盖地球与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乡土地理四大部分,考查对地理学科基础知识、基本规律、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及理解程度,注重在真实情景中运用所学地理知识分析和解决地理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方式
地理考试实行闭卷笔试。 三、考试时间
八年级下学期结束前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四、试卷结构
考试时长为6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全卷由单项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组成,共32题。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共60分;非选择题共2题,共40分。
五、成绩呈现
地理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六、考试组织
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各区具体实施,全市统一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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