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漆洪波教授解读:ACOG“妊娠期高血压和子痫前期指南2019版 作者:杨怡珂 漆洪波
所在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
摘要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全世界范围内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全球发病率在2-8%,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
●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妊娠20周后新发的收缩压和/或舒张压≥140/90mmHg, 两次血压测量至少间隔4小时,产后血压可恢复正常。
● 当妊娠期高血压出现蛋白尿或器官损害时诊断为子痫前期。
● 2019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ACOG)发布了“妊娠期高血压和子痫前期指南2019版”,本指南主要针对妊娠期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疾病,在2013版指南的基础上加入了最近几年该领域的研究进展,本文将对疾病的诊断及治疗的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1、定义与诊断 1
子痫前期(伴或不伴有严重表现)
解读
2019版子痫前期的诊断标准与2013版ACOG指南和2015版中华医学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基本一致,仅有小部分更正。首先,指南强调了需重视临床症状,包括可能因门静脉周围或局灶性坏死、肝细胞水肿或胆道系统扩张所引起的持续性右上腹或中上腹疼痛,而这些病理改变往往并不伴有实验室指标异常。同时,指南也提出要谨慎看待临床症状,尤其是头痛作为严重表现的诊断依据往往为非特异性的,所以在仅仅只有头痛症状但其他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子痫前期的诊断需要慎重。其次,尿蛋白仍然作为重要但非必要的诊断依据。由于尿蛋白1+的假阳性率高达71%(即使是3+的尿蛋白,假阳性率亦有7%),故指南将尿蛋白诊断标准更正为随机尿蛋白定性需大于2+。 2
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妊娠20周后新发的收缩压和/或舒张压≥140/90mmHg, 两次血压测量至少间隔4小时,产后血压可恢复正常。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和/或舒张压≥160/110mmHg,为便于降压药物的及时应用,间隔时间仅需数分钟而非4小时。 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与以往指南无异。以往很多医生对于尿蛋白阴性的重度高血压诊断存在疑惑,本指南中明确指出对于血压大于160/110mmHg的重度高血压患者,即使尿蛋白阴性,仍需诊断为子痫前期伴严重表现。指南同时也承认,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的命名更像是文字游戏,因为对于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和不伴有严重表现的子痫前期患者,往往采用相似的治疗方法。需要注意的是,相较于子痫前期,忽视对妊娠期高血压的重视是不对的,因为有50%的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会发展为子痫前期。 2、预防
具有超过一项高危因素或超过2项中危因素的女性,建议在12周至28周间(最好在16周前)开始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81mg/d)预防子痫前期,并持续至分娩(证据等级:A级)。
解读
在2013版指南中提出具有A类级别的预防建议,对于有早发子痫前期且早于34孕周早产史,或有多次子痫前期病史的妇女,推荐在早孕晚期开始每日给予低剂量阿司匹林(60~80mg)。在本次指南中,对于阿司匹林的应用时间和应用对象都给出了明确的建议,为产科医生的临床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指导。 3、围分娩期处理 1
分娩时机选择
分娩时机的处理取决于对患者的评估以及孕周,需权衡母亲与胎儿的危险利弊。对于妊娠期高血压和无严重症状的子痫前期患者,分娩时机可等待至37 0/7周 (证据等级:A类)。对于妊娠期高血压和子痫前期并发严重症状时,分娩试机应选择在34 0/7周,不应为等待促肺时间而推迟分娩(证据等级:B类)。对于子痫前期并发严重症状但未达34 0/7周时,当母儿状态稳定,可适当期待治疗。在期待治疗过程中,随时出现母儿病情恶化时均应及时终止妊娠(证据等级:B类)。 解读
此版指南在分娩时机的选择原则上与2013版一致,只是增加了更多的临床研究证据。对于无严重症状的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多在诊断后1-3周发展为有严重症状的子痫前期,而对于无严重症状的子痫前期患者,可在数日内发展为重度子痫前期。虽然妊娠期高血压和子痫前期患者易发生胎死宫内,而胎心监护是必要监测手段,但并无相关数据提示何时该行监护以及多久做一次监护。为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