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主要生产设备 该项目扩建前后主要生产设备见表6。 表6 扩建前后主要生产设备表 设备名称 往返式裁板锯 精密裁板锯 双向立铣机 液压式冷压机 全自动直线封边机 雕花机 覆膜机 液压摆式裁板机 涂胶机 烤箱 压机 双面刨机 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 压力容器储气罐 抛光机 拼接连板机 布袋除尘器 有机热载体锅炉 规格型号 MJ6226/MJ6232 MJ6128Z MX5117B MH324*60 QC12Y MH3248*60T MB204C 2t/h 扩建前数量(台) 1 1 1 2 1 1 1 1 1 1 6 1 2 2 1 0 4 1 扩建后数量(台) 1 2 2 12 1 1 1 1 1 1 10 1 2 2 1 1 5 1 扩建前后设备增减量(台) 0 +1 +1 +10 0 0 0 0 0 0 +4 1 0 0 0 +1 +1 0 8、总平面布局 宁乡萬顺门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位于湖南省宁乡县煤炭坝工业小区。根据厂区建设情况,钢结构厂房位于用地南侧,共2层,按照原有情况1层为生态门生产车间,二层为仓库;项目扩建后1层为三聚氰胺板生产车间、2层仍为仓库,生态门生产车间搬至新租赁厂房,租赁厂房南侧偏西为生产加工区,其他均为仓库。 9、供电 本项目区域提供380/220V的用电电源,除消防用电为二级负荷外,全厂其它用电负荷无特殊用电要求,为三级负荷,由煤炭坝镇供电所供给,可保障本项目用电要求。 10、给排水 (1)供水 ①水源 工厂生产用水、生活用水。项目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供水能力能满足项目需要。目前主供水管已接入场地。 ②用水量 项目扩建后不新增员工,锅炉使用情况不发生变化,因此项目不新增废水。扩建后总用水量仍为6.2m3/d,年用量为1860m3。 (2)排水 根据企业介绍,由于租赁厂房距离现有车间较近,租赁厂房的员工全部在自建厂区食宿和上厕所。项目不新增废水,扩建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纳污管网,然后汇入宁乡县煤炭坝镇污水处理二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群英河。根据调查,宁乡县煤炭坝镇污水处理二厂已投入试运行,项目废水已进入宁乡县煤炭坝镇污水处理二厂进行处理,宁乡县煤炭坝镇污水处理二厂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m3/d。 11、消防 各类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均满足建筑防火、安全卫生及消防等规范的要求。项目消防用水由城市自来水供给。本项目划分的生产区、仓库储存之物为木板材料和机电配件,按规范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12、供热 项目生物质锅炉主要燃料为成型生物质颗粒。项目设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扩建后不新增锅炉,工况仍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13、人员定编及生产班次 本项目劳动定员39人,全工作日为300天,为一班制(8小时)生产,未进行调整。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宁乡萬顺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宁乡县煤炭坝镇棤树村金盆组,原有项目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于2016年11月29日取得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宁乡萬顺门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复[2016]200号),项目占地面积7727.12m2,目前已建有生产厂房,综合楼以及配套设施,年加工生产生态门1万张。原有项目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原有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为锅炉废气、生产木门产生的粉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项目原有污染情况如下: 1、废水 原有项目投入营运后其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厂区内已建有化粪池和隔油沉淀池,生产车间内未设置洗手池,车间不进行拖洗,车间人员洗手均在综合楼内,因此洗手后产生的含石油类废水与食堂废水一起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宁乡县煤炭坝镇污水处理二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排入群英河。 项目锅炉采用水喷淋除尘,出水沉淀后循环回用,无排放。 宁乡萬顺门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0日对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见表7。 表7 项目生活废水检测结果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一次 PH SS COD 08-29 BOD5 NH3-H 磷酸盐 生活污水排放口 动植物油 PH SS COD 08-30 BOD5 NH3-H 磷酸盐 动植物油 7.52 24 6 1.2 0.188 0.07 0.22 7.66 20 15 3.0 0.195 0.07 0.29 二次 7.46 19 9 1.9 0.170 0.08 0.21 7.69 16 15 3.2 0.166 0.06 0.26 三次 7.45 17 8 1.6 0.165 0.06 0.21 7.70 15 15 3.1 0.162 0.06 0.22 0.01 4 5 0.5 0.025 0.01 0.04 0.01 4 5 0.5 0.025 0.01 0.04 方法检出限 根据表7检测结果,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 2、废气 对于木材下料、打磨时产生的粉尘的治理经在下料设备上方安装吸风集气装置,并采用布袋除尘的方式。项目安装有一台2t/h的生物质锅炉,项目采用自制处理塔水喷淋除尘,目前由18m排气筒排放。 项目食堂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集中至屋顶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原有生态门胶合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只在设备附近靠近细闻时才会感觉到,在2、3m外不会感觉异味,车间外基本闻不到。 宁乡萬顺门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0日对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其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监测结果见表8。 表8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排放浓度 采样点位 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 第一次 废气无组织排放1#监测点 废气无组织排颗粒物 放2#监测点 废气无组织排放3#监测点 08-30 08-29 08-30 0.150 0.098 0.494 0.246 0.075 0.151 0.465 0.098 0.148 08-29 08-30 08-29 0.098 0.148 0.123 第二次 0.050 0.050 0.175 第三次 0.049 0.074 0.246 由以上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050~0.494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宁乡萬顺门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0日对项目锅炉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其主要监测因子为NOx、SO2、烟尘、黑度。监测结果见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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