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工程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3 管理职责 3.1工程部主管部门
3.1.1 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3.1.2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编制和安全交底工作; 3.1.3 负责各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初步审核;
3.1.4 负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3.2合同主管部门
3.2.1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 3.2.2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审核; 3.2.3 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签订。 3.3 经营管理
3.3.1 负责施工总体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图纸的审核,保障安全设备、设施设计符合国家安全相关规范;
3.3.2 负责做好项目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签证的审核,严禁变更或签证偏离国家规范和标准。
3.4 财务部管理职责
3.4.1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的提取;
3.4.2 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支付,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最终落实。
3.5 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3.5.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3.5.2 做好施工单位资质和管理机构、施工方案等的审查和备案; 3.5.3 做好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3.5.4 施工材料和机械安全、质量的检验; 3.5.5 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处理。 3.6 施工单位职责
3.6.1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3.6.2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
3.6.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健环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3.6.4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3.6.5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遵守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3.6.6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和考核,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建立本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3.6.7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部署;
3.6.8 根据公司安全交底内容做好施工区域危险源的识别,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严格执行;
3.6.9成立应急管理机构,编制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3.6.10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本公司和自治区防暴维稳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3.6.11现场材料和工器具以及施工机械必须定置、定点存放,不得阻碍消防施工场地消防通道。
3.6.10及时、如实的向监理单位和公司上报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处理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
4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时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以及工期等设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并监督施工单位使用。
4.1 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提取合同金额的1.5%(合同中有明
确规定的除外)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经费。该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4.2 公司承揽的总承包项目,在分包项目上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金额,并做到专款专用。
4.3 公司承揽的总承包项目,在分包施工合同中应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预留金不影响施工单位(分包)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
安全文明施工预留标准:
合同价款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 合同价款在500~1000万元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5%; 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
4.4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考核而拒绝缴纳的,按考核金额的2-5倍数额,扣罚责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5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扣罚责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6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被全部扣罚,须按剩余工程价款补扣保证金,且该单位在两年时间内不得再承揽公司的工程项目。
5 安全文明组织管理
5.1 建立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
5.2 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3 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5.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上应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等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5.5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
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5.6 项目施工人员应配备复核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均应在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并指导施工人员正确穿戴。
6 安全管理目标
6.1 无死亡、重伤事故,单个项目施工期内轻伤率不超过3‰;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6.2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6.3 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执行率100%; 6.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6.5 使用现场起重设备、电焊机等设备工器具合格率100%; 6.6 施工现场脚手架100%验收,且合格率100%; 7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7.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7.2 对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技术技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年度安全考核记录,制定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3 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7.4 施工单位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处理措施,并按计划执行。
7.5 每天施工单位安全员和班组长组织开展班前会,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并监督做好班组各项安全工作记录。
7.6 严格“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7 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
7.8 “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7.9 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7.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线路不准拖地,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并设置有防雨装置。
7.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7.12 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安全电压。
7.13 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7.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7.15 各类易爆易燃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
7.16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票,严禁私自动火。
7.17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7.18 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7.19 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8 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要保证其可追溯性,主要的安全施工资料档案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 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 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