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合同法课件文档版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D ?交付地点不明不需运输的,买受人迟延收取标的物时的风险负担 人自违约时负担风险

E.

标的物交付为风险负担转移时 间

一一146条:买受

未交付有关单证、资料时的风险负担 一一147条:以

F. 交付标的物有瑕疵时的风险负担 ——148条:构成根本违约的,买受人可以拒收或 解除合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未拒收或解除合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G. 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的分离 一一149条: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违 约,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H ?标的物为种类物的风险负担一一《买卖合同解释》14条: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 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

案例

甲养鱼场与乙食品厂订立一份鲜鱼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提供活鲫鱼

3吨,每公斤 买受人不负担风险

10元;由乙在6月10日以前到甲处取货。甲为便于乙取货,将乙所需的鱼集中放养在一个 临近大河的水池中。6月5日,甲催促乙前来取货,并提出也可以由甲送货,乙承担费用。 乙答复库存鲜鱼尚未售出,暂不能收货。

6月12日,因罕见暴雨,致使甲池水溢出,鱼纷

纷蹦入河中,损失 2万元。甲要求乙支付取走剩余的鱼并支付全部价款,但乙只同意按实 际取得鱼的数量支付价款,甲遂诉至法院。

问:

1) 发生事故时,标的物是否已经交付?此时标的物所有权属谁? 2) 乙能否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3)本案应如何处理? 四?买卖合同解除的特殊规则

1 .标的物有从物的解除规则 ——164条

1) 因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效力及于从物; 2) 因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效力 2 .标的物为数物的解除规则 ——165条

1 )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就该物解除;

2)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就数物解除合同。 3.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解除规则

——166条

不及于主物(什么意思)。

1) 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构成根本违约的,买受人可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2) 出卖人对其中标的物违约,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 人可就该批以及今后各批标的物解除;

3 )买受人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就已 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第三节

特殊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买卖

《买卖合同解释》38条第1款: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 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

分期付款买卖的特殊规则:

1.当事人可以约定 “所有权保留条款”。一一134条

1 )所有权保留的适用范围 一一《买卖合同解释》34条:仅限于动产 2)出卖人的取回权

A .取回权的性质:一种特殊的违约责任形式

B ?取回权的适用情形 一一《买卖合同解释》35条第1款: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 下列情形,

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对出卖人造成损害的,出卖人可取回标的物

①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②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③ 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注意:取回权的例外一一《买卖合同解释》36条: ① 买受人已支付总价款 75%以上;

② 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 C ?行使取回权的后果

① 《买卖合同解释》35条第2款: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有权请求买受 人赔偿损失。

② 回赎标的物一一《买卖合同解释》37条

第1款: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 由,有权回赎标的物。

第2款: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

第3款:出卖人另行出卖标的物的,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用、再交易 费用、利息、未清偿的价金后仍有剩余的,应返还原买受人;如有不足,出卖人要求原买受 人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原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另行出卖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 价格的除外。

③ 买受人已支付价款应否返还?

2?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 一一167条第1款

1)该款与《买卖合同解释》 36条是否矛盾?

2)《买卖合同解释》38条第2款:合同约定违反该款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

有权主张该约定无效。 一一解释为:不得约定未付款金额低于 1/5出卖人可解除合同, 但可 约定高

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

于1/5。

3?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标的物的使用费。

一一167条第2款

1) 《买卖合同解释》39条第1 款: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 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有权请求返还超过部 分。

2) 《买卖合同解释》39条第2款: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 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

二?凭样品买卖

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定的样品,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具有相同品质的买 卖。 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规则:

1 ?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一一168条前段

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的一一《买卖合同解释》 40条: ① 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化的,以样品为准;

② 外观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 或当事人对是否发生变化有争议且无法查明的, 明为准。

2?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一一168条后段

以文字说

3 ?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标的 物的质量仍应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三?试用买卖

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 在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验或检验, 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的特殊规则:

(成立-试验-生效)

并以买

一一169条

1 ?试用期间的确定 一一170条:约定、适用61条、出卖人确定 2 ?买受人在试用期间作出不认可的意思表示,不须特别说明理由。 一一171条前段

关于使用费一一《买卖合同解释》41条:以约定为限 3 ?买受人认可的意思表示 1) 明示的认可 2) 默示的认可

A .推定行为 《买卖合同解释》41条:

① 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支付一部分价款的,应当认定为同意购买,但另有约定的除外;② 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 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应

B .试用期届满而未作表示。 ------- 171条后段

4 .不属于试用买卖的情形 ——《买卖合同解释》42条:

1) 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2) 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3 )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4 )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1999律考题

当认定为同意购买。

合同法课件文档版

D?交付地点不明不需运输的,买受人迟延收取标的物时的风险负担人自违约时负担风险E.标的物交付为风险负担转移时间一一146条:买受未交付有关单证、资料时的风险负担一一147条:以F.交付标的物有瑕疵时的风险负担——148条:构成根本违约的,买受人可以拒收或解除合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未拒收或解除合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zwh47mb73721et5ixox47ty70kcsx0053x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