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墙体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现场喷涂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
<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及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同步验收。
<3>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应和保温层的施工及验收同步进行。
<4>墙体保温的基层及保温层、抹面层、饰面层应清洁,表面无浮灰、油污等妨碍粘贴的附着物。外贴和填充保温工程应保持保温层干燥,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曝晒及雨淋,在5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不得施工。
<5>墙体保温材料使用前,应按本方案及设计和现行建筑材料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6>墙体保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应以每500-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7>墙体节能工程随施工进度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形成详细验收记录和图像资料:
<7.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7.2>保温板、防火隔离带的粘结或固定; <7.3>锚固件、嵌固带设置; <7.4>增强网铺设; <7.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7.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复合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7.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7.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
<8>保温板粘贴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8.1>粘贴方式:保温板应按水平顺序排列,上下错缝粘贴,阴阳角处保温板应交错互锁。板与板之间应严密,无胶粘剂;所有保温板缝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灌填并抹平表面。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板切割成形,保温板接缝处应离开角部至少200㎜。楼层在7层以下的建筑物,保温板与基层的有效粘结面积率不小于50%;楼层在7层及7层以上的建筑物,保温板与基层的有效粘结面积率不小于70%。
<8.2>采用锚固件辅助固定保温板时,锚固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锚固件安装应在粘贴保温板24h后进行;锚固件的选用及设置应根据不同的基材的允许承载力,按负风压计算确定;楼层超过7层时,山墙部位应设置工字型嵌固带,在7至18层隔层设置,18层以上每层设置;在保温板粘贴首层起始点设置连续铝合金托架。
<8.3>在建筑物外墙阴阳角、洞口、变形缝、装饰线等部位设置控制线,细部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图集的要求。
<8.4>当采用XPS板保温时,应在保温板的粘接面涂刷专用界面剂。 <8.5>保温板侧边外露处应按设计和相关图集的要求,做增强网翻包处理。 <9>抹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9.1>保温层粘贴施工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抹面层;
<9.2>对于薄抹灰系统首层易受冲击的部位,应采用热镀锌电焊网厚抹灰作法,面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9.3>抹面胶浆内的耐碱玻纤增强网应平整无皱褶。增强网左右搭接宽度不小于100㎜,上下搭接宽度不小于80㎜。洞口四角沿45°方向加铺300㎜×200㎜增强网作为加强层;
<9.4>抹面胶浆应随用随拌,已拌好的胶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2、主控项目
<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含防火隔离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2.1>材料的厚度、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保温砌块强度等级)、燃烧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2>浇、喷、抹类材料的计量及配合比必须准确。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3.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抗拉强度、B1级材料的燃烧性能;
<3.2>防火隔离带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3.3>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可操作时间;
<3.4>增强网的单位面积质量、耐碱断裂强力、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断裂应变; <4>水平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数量、宽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粘贴法施工时,水平防火隔离带应与基层墙体全面积粘贴。检验方法:观查和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水平防火隔离带全面积粘贴检查为每道隔离带不少于2处。
<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7.1>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护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2>保温板材及防火隔离带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面积、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7.3>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的规格、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7.4>采用现场喷涂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环境;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与抹面层之间应粘结牢固,各层间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检验方法: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手扳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不少于3处;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每个单位工程的每一种做法不少于一组。
<8>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防火隔离带)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应采取设置垫块等措施,保证墙体钢筋保护层的最小厚度;保温板(防火隔离带)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位移、变形,保温板两面必须采取喷刷界面砂浆等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牢固。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执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9>当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核查检验报告。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少于3组。
<10>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专用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检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检验数量:每个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11>采用预制复合保温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保温墙板的型式检验报告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
<11.2>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连接必须牢固。
<11.3>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1.4>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11.5>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检验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6>检验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核查;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抽查5%,且不少于3块(处)。
<12>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饰面层与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12.2>三层(10m)以上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应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 <12.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其他防水措施。
<12.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实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3>外墙外保温系统抗冲击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在外墙保温保护层(含加强层)施工完成28d后按《天津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29-88)的规定进行系统抗冲击性的现场检验。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检验数量:
<13.1>建筑物首层墙面及门窗口等易受碰撞部位,应分别抽取一组做10J级抗冲击性试验。
<13.2>建筑物二层及以上部位,每两层分别抽取一组墙面做3J级抗冲击性试验。 <13.3>同一构造设计不少于3组。
<14>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汽层时,隔汽层、冷凝水排放构造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5%,且不少于3处。
<15>外墙门窗洞口周边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窗台应采取可靠的抗踩踏破坏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5%,且不少于5个洞口。
<16>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且不少于5处。
3、一般项目
1、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表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当采用增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增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褶皱、外露。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
3、外墙挑出部件如梁、板、外墙装饰线,墙体内箱盒、套管等,以及施工产生的穿墙套管、孔洞等的隔断热桥和保温密封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墙体保温层及保护层(含加强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板、块类应错缝施敷,板缝应采用聚氨酯灌填,表面应平整、清洁。 (2)以粘、喷、抹等方式施工的保温及保护层(含加强层)应按施工单元连续施敷,表面及接茬不应出现空裂、夹渣、粉化、结壳等现象,表面应平整。
(3)立面应垂直、阴阳角应方正、分格缝应顺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方尺、塞尺、钢尺尺量检查、2m靠尺和吊线检查、敲击检查并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5、复合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8mm,门窗洞口允许偏差应不大于±5mm,门窗洞口位移应不大于±10mm,水平灰缝平直度应不大于10mm。检验方法:用直尺、2m靠尺、吊线等检查。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6、复合保温墙板安装的位置应正确,垂直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轻质隔墙工程(板材)的相应要求。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10%,且不少于5处。
7、现浇混凝土墙预置保温板材的接缝不得漏浆。
8、采用现场喷涂或模板浇筑的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外墙保温的分格条、雨水管、变形缝等处的保温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和国家及本市现行建筑标准图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10、外墙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以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二)幕墙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各类透明和非透明建筑幕墙及采光顶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2、附着于主体结构(基层墙体)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应与工程施工同步,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3、幕墙节能工程应采用隔热型材,其生产厂家应提供隔热型材的力学性能和热变形性能试验报告。
4、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被封闭的保温层(含防火隔离带)厚度和保温层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之间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 (3)构造缝、结构缝; (4)隔汽层;
(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接缝构造; (7)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2、主控项目
<1>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含防火隔离带),其厚度、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和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的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3.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保温材料(不含不燃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3.2>防火隔离带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
<3.3>透明幕墙和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的露点、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平面内变形;
<3.4>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项目、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复验不少于一组。
<4>透明幕墙和采光顶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1>采光顶和面积大于3000m2(或大于建筑外墙面积50%)的透明幕墙均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同条件试样进行气密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2>密封条镶嵌应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扇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4.3>气密性能检测试样应包括透明幕墙和采光顶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可开启部分。试样应按照幕墙和采光顶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且应经设计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
<4.4>检验方法: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记录、气密性能检测报告、见证记录。
<4.5>检查数量:核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30%,且不少于5件(处)。气密性能检测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每种采光顶和面积超过1000m2的每种幕墙,均抽取一个试样进行检测。
<5>采光顶的安装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应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且不得松脱。保温材料表面应采用厚度不少于3mm的不燃材料防护层完全覆盖。检验方法:采用针插或剖开法尺量厚度;手扳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7>每层楼板处的幕墙与基层墙体之间的空间,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数量、宽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平防火隔离带应与基层墙体全面积粘贴。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水平防火隔离带全面积粘贴检查为每道隔离带不少于2处。
<8>外通风双层幕墙隔热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验收时核查检测报告。检查数量:隔热性能检测应以房间为单位,每种构造抽取2处进行检测。
<9>遮阳设施的安装应牢固,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手扳检查;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牢固程度全数检查;安装位置检查全数的10%,且不少于5处。
<10>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检验方法:对照幕墙节能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11>幕墙隔汽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汽层的部件,其节点构造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12>冷凝水的收集与排放应通畅,且不得渗漏。检验方法:通水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3、一般项目
1、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2、单元式幕墙板块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处搭接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材料固定牢固,厚度以及B1级保温材料表面覆盖的不燃材料防护层符合设计要求;
(3)隔汽层密封完整、严密;
(4)冷凝水排水系统通畅,无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通水试验。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3、幕墙周边与墙体之间的接缝处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表面应采用耐候密封胶密封。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4、幕墙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处的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处)。
5、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应能调节到位。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处)。
(三)门窗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其中包括金属、塑料和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天窗以及门窗玻璃的安装等节能工程。
2、建筑门窗进场时,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
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建筑外门窗宜具有门窗节能性能标识。
3、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外门窗框与外墙之间以及外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的缝隙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含附框)及其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及其玻璃,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且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且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且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2、主控项目
<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型式,及其玻璃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抗结露因子和气密性能,玻璃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以及中空玻璃的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复验报告;根据设计文件核查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建筑外门窗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3.1>门窗的传热系数、抗结露因子、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 <3.2>中空玻璃的露点;
<3.3>门窗玻璃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项目、同一厂家、同一型材、同一玻璃品种的门窗各抽
查复验不少于3樘(件)。
<4>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的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金属附框内应填充保温材料。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件)。
<5>外门窗框与外墙之间以及外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聚氨酯等材料发泡填充饱满,其外表面应采用中性硅酮或耐候密封胶密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其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应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7>特种门的保温与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其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天窗的安装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应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3、一般项目
<1>门窗框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外门窗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应能调节到位。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