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经营宗旨和范围 股份 股份发行
股份增减和回购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第二节事会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八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董事
董事会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 监事会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财务会计制度 内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监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09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0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审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