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
统一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
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排球、足球按新修订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其他项目按我省2010年专业考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所有球类项目考试用球均由考点统一提供。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考试成绩按评分表评分。其中:
田径径赛项目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田赛项目考试,使用电子测距,成绩计算按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非计时项目(包括计次数和丈量高度、远度等项目),须有两位以上测试人,成绩方能有效。
2、专项技术考试的技评项目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宏观控制评定成绩的办法。严格掌握标准,就考生考试的实际水平确定等级评分,并对34分以上(含34分)进行复试,成绩以复试为准。
技评项目,每项须有3—4位测试人评定成绩。成绩计算方法: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中间成绩的平均分。
3、体育考试总成绩评分办法
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成绩。身体素质三项总分满分按60分计算,每项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一个项目总分满分按40分计算,田径和游泳项目以一个单项成绩评分,武术、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球类等项目按其达标和技评项目评分百分率计分之和评分。
体育考试总成绩的评分办法,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的总分相加即得总成绩。各项考试成绩分值超过满分者,不得附加分,按其满分计算。
二、身体素质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
(一) 考试项目
2011年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第一组 1、项目
100米跑:按《田径竞赛规则2008》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按田径竞赛规则计算成绩。
2、评分表:(表1、2) 第二组 1、 项目 立定三级跳远
场地设备:可用跳远比赛场地的起跳板,起跳板距离可酌情后移。
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第一跳原地双脚起跳,单脚落地;第二跳用落地脚起跳,向前跨出一步,以摆动腿落地;第三跳用落地的摆动脚起跳双脚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考试场地,测验时不得穿钉子鞋。
考试办法:每人试跳2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以考生身体任何着地点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的垂直距离丈量成绩。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同一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2次试跳中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2、评分表(表3、4) 第三组
1、项目 原地推铅球:
场地设备:场地设置按田径竞赛规则规定。铅球重量为男5公斤、女4公斤。 动作规格:站立在投掷圈内,考生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但不得做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考试办法:每人试推2次。丈量成绩,丈量尺须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至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2次试投中的最佳一次成绩为考试成绩。
2、评分表(表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