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现行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特制订本办法。
二、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各级各岗的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树立以人为本、依法律已、策划在先、过程控制创安全文明工作环境的指导思想,达到安全防护标准化,文明施工制度化,生产作业规范化的要求。也是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凡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施工、加工、制作的单位、分承包单位(联营、合作项目)和与本公司签订有劳务合同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按公司体制建立分级安全管理机构。公司设安全生产部、分公司设安全生产科、项目部、项目管理公司、劳务公司、设备租赁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联营协作单位可设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经营系统、生产系统、技术系统、财务系统、党务系统
分管领导为成员,公司安全生产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各类重大安全事宜决策,并对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日常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制订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的目标分解,明确各级各岗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网络运行保持良好,并督促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四、各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劳务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必须依法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规定;做到人员配备到位,有岗有人有责,分级监控,各负其责。
五、项目管理公司应加强对联营(合作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界定安全管理范围,认真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联营(合作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健全档案资料。
六、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及规定、制订对施工作业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监控措施,强化对作业者的安全行为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
七、公司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笫一责任人,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部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监管责任;公司各部门及管理人员按“一岗双责”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分公司经理为该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各部门及管
理人员按“一岗双责”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项目部经理(负责人)为该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和员工负岗位安全责任。
笫三条 安全检查与考核
一、安全检查实行分级监控,谁检查谁负责的追责制度。 1、项目部每周组织对本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全面巡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状态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在作业过程中做好安全监护和隐患整改,制止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做好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建档工作;
2、分公司每月组织对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以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范、行业安全技术规范、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对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评,季末将检查考评结果汇总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3、项目管理公司应不定期对所管辖联营(合作项目)的工程项目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对照重点抽查;劳务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应对劳务输出项目和设备租赁使用项目进行不定期的安全专项检查,季末将检查考评结果汇总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4、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司属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检查以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范、行业安全技术规范、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对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评,按季汇总、年度综合考核。
二、安全考核实行分级定期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