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分类说明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类说明
固定资产的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1500元以上; 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 另外,对未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即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家具用具类、图书类等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分类说明 一、土地
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服务等用地;
土地如果是通过征地等方式购买过来的记入相应的价值,如果不是买入的,只记面积,不记价值。
二、房屋建筑物
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服务用房和建筑物等;大型修缮的计入价值。
三、通用设备
相对于专用设备而言,单位价值较低,用途不专一的设备;如:锅炉、水泵、电梯、电锤、搅拌机等;
四、专用设备
单位价值较高(起点为1500元),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复印机、保险柜、碎纸机、实验室设备、医疗设备、抽湿机、印刷设备、消防设备、食堂米饭生产线、和面机、切割机、割草机等设备;
五、交通运输设备
用于公务、接待、接送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等, 六、电气设备
如: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稳压电源、洗衣机、干洗设备、电淋浴器、吸尘器、微波炉、冷柜、冰箱、空调机等
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
如:广播台成套播音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网络设备(如交换机、光纤收发器)、计算机、计算机外设(如:各种打印机)、一体机、卫星接收设备、各种教学及办公软件(正版)、移动电话,对讲机等。
八、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衡器 九、文艺体育设备 十、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校图书馆馆藏的各种纸质、电子图书资料,各学院科研机构资料室室藏的教学科研用图书资料。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各种教学、行政办公家具、教室课桌椅、学生宿舍家具,食堂餐桌椅,教工宿舍家具、实验室工作台、椅等。以及不能归入上述十大类之中的都归入此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