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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土建通用部分)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序号 条文 洪梅供电分局二〇一六年专项债劵第二批项目工程 东莞供电局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 强制性条文条款内容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2012 检查部位 项目经理 符合 电缆沟 黎福驱 违反 严重违反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 3.1.2 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2 8.1.3 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5 8.2.2 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3 4 8.1.4 8.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 1 3.0.6 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 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 行抽样检验。 7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 3.0.7 1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3 5.0.4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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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4 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5 6.0.6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1 4.0.1 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3 5.2.3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4 5 6 6.1.8 6.1.10 6.2.1 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 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7 6.2.3 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 7.1.10 1. 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 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9 10 11 7.2.1 8.2.1 8.2.2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10.0.4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 3.砌体用块体不得遭水浸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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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1 4.1.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锕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GB/T1499.3、《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YB/T 4260、《冷轧扭钢筋》JG 190及 12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冷拨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HRBF500E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抽样复验报告。 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5.2.1 3 5.2.3 4 5.5.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预应力混凝±用螺纹钢筋》GB/T 20065和《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 161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 6.2.1 6 6.3.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钢绞线出现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不应超过同一截面钢绞线总根数的3%.且每根断裂的钢绞线断丝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 7 6.4.2 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复检,其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等的规定。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或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查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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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OO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9 7.4.1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lOOO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1 1.0.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按照合格证规定的范围上岗操作。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丝、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2 3.0.8 3 4.1.4 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箍筋闪光对焊接头、预埋件钢筋T形接头的拉伸试验结果评定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评定为合格。 ①3个试件均断于钢筋母材,延性断裂,抗拉强度大于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 ②2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延性断裂,抗拉强度大于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脆性断裂,或延性断裂,抗拉强度大于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评定为复验。 ①2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延性断裂,抗拉强度大于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或延性断裂,抗拉强度小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 ②1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延性断裂,抗拉强度大于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2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抗拉强度大于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 ③3个试件全部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抗拉强度均大于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 3.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钢筋母材的抗拉强度标准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均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4. 凡不符合上述复验条件的检验批接头,均评为不合格品。 5.当拉伸试验中,有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却呈脆性断裂;或者断于热影响区,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却小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以上两种情况均属异常现象,应视该项试验无效,并检查钢筋的材质性能。 4 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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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度应符合表5.1.10的规定。 表5.1.10 接头弯曲试验指标 钢筋牌号 HPB235、HPB300 HRB335、HRBF335 HRB400、HRBF400、RRB400 5 5.1.10 HRB500、HRBF500 弯曲直径 2d 4d 5d 7d 弯曲角度(°) 90 90 90 90 注:1 d为钢筋直径(mm); 2 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焊接接头,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 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2个或3个试件外侧(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弯曲试验合格。当有2个试件发生破裂,应进行复验。当有3个试件发生破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复验时,应再加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仅有1~2个试件发生破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合格品。 注:当试件外侧横向裂纹宽度达到0.5mm时,应认定已经破裂。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 4.1.5 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 4.1.6 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项 项目 盖有基础梁的桩: 5.1.3 1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2 3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4 (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允许偏差 100+0.01H 150+0.01H 100 1/2桩径或边长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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