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监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煤矿安监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安监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全矿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进行监督检查。
三、根据矿实际情况制定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期完成,组织和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不间断进行现场安全监管,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协助队组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的现场贯彻落实。
五、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随时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查处“三违”和安全隐患,对说服劝阻无效者,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六、负责组织各种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七、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及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
八、负责组织参加矿安全检查,牵头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例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做到有记录、有计划、有布
置、有落实、有检查,安全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狠抓现场管理。
九、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的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落实情况。
十一、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十三、参加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的检查工作。 安监处第一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安全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安排安监处的各项工作,对安监处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并监督矿井各单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三、组织编制并监督落实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建立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对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协助矿长、安全矿长召开各类安全会议,负责会议
资料的收集、整理、准备工作,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 五、组织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并对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
六、督促相关部门对作业区域悬挂职业危害标示牌,监督检查职工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并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跟踪落实,确保按计划足额使用。
八、督促相关部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及各种安全培训、发证工作,并做好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文化活动。
九、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与统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安监部门。
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及“小分队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二、监督落实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
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以及营业执照的延期办理工作。 十三、做好每日班评估的审核工作,对评估出的B级、C级工作面进行通报,并按班评估规定采取相应的整顿措施。 十四、抓好安监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使安监处人员能够坚持原则、掌握标准、秉公执法、认真负责的正确行驶监督检查权,对不称职的安监人员及时清退。 十五、监督临时作业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措施施工。
十六、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的安全动态。
十七、严格干部安全绩效及各类考核,保证公正公平。 十八、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成好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安监处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本部门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纲领性文件。
三、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并监督矿井各单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四、协助第一副处长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抓好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汇总存档等各项工作。
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纠正。
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七、协助安监处第一副处长加强安监处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安监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安监业务竞赛,促进安监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八、负责组织好安监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安检工作水平。
九、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成好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安监处第一副处长,做好安监处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参与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三、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并监督矿井各单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四、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安全监察质量,做好优秀跟班安全员的评选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仪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