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管理细则
(一)夫妻房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二)夫妻房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凡是符合公司规定入住夫妻房的职工必须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入住,并且须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夫妻房住宿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和监督。要按指定的房间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或擅自调换夫妻房,违者罚款200元,并调回原夫妻房间。
(四)夫妻房内桌子、柜子等家具按公司规定统一摆放,不得随意变动。如员工自行增加生活、休息、娱乐等设施应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并没收相关设施。
(五)夫妻房内由公司配发的所有物品,如门、电器、家具、热水器等要爱护,如若人为损坏,需当事人照原价赔偿。 (六)爱护公共场所,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写乱涂,不得在墙壁上打铁钉、拉绳子、电线等,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禁止使用与烧、煮、烹饪做饭做菜相关的一切电器,如电饭锅、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煎锅等;第一次发现没收相关电器并处以1000元罚款,第二次发现将取消住宿资格。 (八)夫妻应节约用水、用电。如果没有人在,应及时关闭
水电,否则经管理人员发现,处以50-100元处罚。 (九)严禁在高空抛掷物体及泼水,违反者处以100元罚款,并予以通告批评。
(十)严禁在夫妻房内赌博、饮酒、聚餐、吵架等不良行为。违反者按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十一)严禁在夫妻房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及违禁物品,违反者给予以1000元处罚;
(十二)严禁过分放大电视机、电脑、收录机等音响的声音;上下夜班的员工进入宿舍楼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违反者给予50元处罚; (十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食物残渣、包装物、烟灰、烟蒂、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楼道、卫生间、及门窗外,一律按规定放于垃圾篓内,违反的宿舍罚款50-100元; (十四)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方便面汤等杂物于马桶中,以免堵塞马桶。如人为的堵塞马桶,违者每人罚款100元,并支付疏通马桶及下水管道的费用。 (十五)保持夫妻房内务卫生干净,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放置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违反的宿舍罚款50-100元。 (十六)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指定位置晾晒,晾晒时尽量将衣服拧干,违者罚款50元;
(十七)不准在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八)人离开宿舍后必须锁好门。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若丢失,公司一律不予赔偿。如发现小偷,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主管及安全环保部(凡发现有偷盗者,举报有奖)。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九)夫妻房管理细则相关内容与综合考评、评选优秀、转正、升迁、入党等挂钩。所违反的事项将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对于累计违反3次以上者不予考虑参加年度评选优秀、入党等选举类活动,对于累计违反5次以上者推迟转正,对于累计违反8次以上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十)各部(室)、中心、工段负责人为本部门夫妻房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情节严重或连续2次以上违反夫妻房管理细则的,将承担连带责任,罚款为违反者金额的2倍。
(二十一)每月随机抽查宿舍卫生,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经营管理部、安环保卫部、物业公司配合,各中心、工段负责人参与。
(二十三)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