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即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身处建筑行业的我们,你做好准备了吗?
1、出台背景
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一直是一个大问题。 农民工出门在外,辛辛苦苦忙碌了一年,最后拿不到钱,无法维持家庭生活的现象是比比皆是。
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从上到下环节众多,不仅包括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还有包工头等等。很容易出现被截留、被克扣现象。
为了根治这个老大难问题,国家也是操碎了心。 2024年年底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主要内容
(1)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
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减少工资支付环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
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
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4)工资保证金:由总包单位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来缴存工资保证金,发生欠薪时,经责令支付而拒不支付或者是无力支付的,由主管部门启用工资保证金予以清偿。
(5)明确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6)明确了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们怎么办呢? (1)包工头
国家出台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后,包工头(带班人)的地位很尴尬,好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与当下“包工头”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地位、作用不相符。
我认为这是倒逼建筑市场从草台班子向正规军转型的发展之路; 是逐步将建筑农民工转型升级为产业工人,将“劳务分包”“包工头”模式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必由之路的。
包工头应利用自身较强的组织能力与人脉优势,转化为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施工队或班组;有条件的向小微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只有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工程领域有一席之地。
(2)建设单位
《条例》将人工费的支付独立出工程款,要求建设单位按时足额的拨付人工费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限定了最长的支付周期。
若在建设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或造成农名工工资被拖欠的。
《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的相应行政责任,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责任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将被约谈,情节严重的甚至面临处分。
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按照规定行事,在招投标过程或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明确农民工的费用,以减少自己的责任。
(3)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项目上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独立出工程款,单独进行拨付,人工费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这对总包单位的合同管理、造价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投标报价和合同签订中,根据以往经验和项目情况如何确定建筑用农民工的大致比例就成为未来造价人员要攻克的难题。
施工企业利润本来就不高,加上独有的工程特点。以往对工人通常每月只发生活费,待工程完工、过年或工人离职时再结算剩余报酬。而如今要且每月足额支付,对如何平衡其他工程款与人工费的资金安排,进行合理的资金周转提出更高要求。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所招用的农名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
工程建设领域不同于其他领域,尤其是在使用农民工问题上,不仅存在大量短期用工现象,而且由于工程专业作业工序之间的搭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