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施工现场,路边设“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的标牌和40公里限速牌,道路危险地段设置有“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措施。
2、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0.8-1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砼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
3、干线靠近各主要工点,引入经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与铁路线、公路交叉,尽量不占用路基或线路,直线地段做成2%横坡,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 二、路面标准
1、路面净宽单车道为4.5m,单车道每200 m设一处会车道,会车道长30 m,双车道6m。
2、道路路面应高出自然地面0.2-0.3m,道路两侧坡脚处要挂线整理顺直,必要时采用浆砌水沟或防护,坡脚附近严禁积水、取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保持道路直顺、干净、美观。 三、便道养护管理
1、各工段项目部为便道养护责任主体,负责本管区内便道日常养护管理。要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其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罚措施,实行路段养护责任人与责任管理责任人沿路挂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路段养护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必须加强路况检查,切实将各项养护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养护质量,确保施工便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路面坑槽,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是否及时,并按规定时限按时修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设置规范的临时警示设施告知过往车辆。
4、限速、限载或绕行标志是否齐全,危险路段的警告标志是否齐全,两侧排水沟是否畅通,坡脚有无积水现象。
5、冬季施工路面防滑、雨季排水、浓雾视线不良、洪水冲刷便道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6、养护检查要求。养护责任人每日全线巡查一次。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为了不断提高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等危害,保护现场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3、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5、我分部在对水稳碎石、沥青混凝土、临时用电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安全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工作,
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生产安全工作信息渠道畅通和运转高效有序,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发生安全生产险情和事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
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李会文报告,项目负责人李会文接到通知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逐级上报事故不得超过2小时,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三)项目部在接到某工段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报告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四)项目部不得瞒报、不报和拖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对瞒报、不报和拖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一)事故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协调,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
(二)项目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依纪。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必须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一)项目经理负责提出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根据事故调查提交的调查报告和有关要求的请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是否受理。明确受理的,负责起草事故结案批复,提出结案批复意见、制作有关执法文书并交分管领导审核。不予受理的,应向有关单位讲明原因。
(二)安全部负责人负责起草的事故处理批复意见、有关安全执法文书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统一复核和汇总。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复核的主要内容是:事故调查程序是否合法、资料是否齐全、处理依据是否合法、处罚是否适当、批复的写作格式是否规范。办公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是否受理。
(四)讨论批准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对明确受理的事故结案批复,经综合科复核、汇总后提交讨论。
(五)安全部负责结案批复和安全执法文书的送达和办结。
五、资料统计
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批复后,档案资料由安全部负责整理,统一归档管理。
大型(特种)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的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度 1、岗位责任制
(1)对主要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的“三包三定”责任制,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调整时应征得设备部同意。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3)操作和维护人员要做到班前检查机况,班后擦拭机体,使设备外观整洁,达到“三无”和“四不漏”。
(4)操作和维护人员根据设备部制定的保养制度要求,定质、定量、定时加油,定期换油,并保证油路畅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下运形。 (5)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查故障)。确保正确使用机械,按规定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操作人员如实填报运转记录,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并由当时班组现场负责人签认,每周准时报送设备部进行核实。 2、持证上岗制度
(1)操作及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未培训先上岗。
(2)公路行驶的运输设备驾驶证由地方交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操作证由特种设备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