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讲稿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案

教学课题 教学目的 与 要 求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法律的含义、特征和本质;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教 学 重点 难点 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作用。 课堂讲授、讨论、自学 主要教学 方法和手段 教 具 资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参等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法律的词源 二、法律的一般含义 三、法律的历史发展 主要教学要点或板书设 计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第三节 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 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二、 我国的国家制度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课后作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讲稿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关于“法”字的来源,有这样一种传说:相传在原始氏族社会,有

一个部落联盟生活在黄河流域,部落联盟的首领舜任命了一位司法官,名叫皋陶。皋陶正直无私,执法公正。他在处理案件时,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兽,名叫“廌”(zhi)。《神异经》中记载:“东北荒中有兽,见人斗则触不直;闻人论,则咋不下,名日獬豸。”这头神兽俗称独角兽,“性识有罪”,只要见人争讼,便将触角向无理的一方触去,是非曲直立见分晓,这就是“神兽决狱”的故事。“法”字古体写作“灋”,是一个绝妙的象形文字,其中的“廌”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水”旁意为公正的像水一样平,“去”有惩罚的意思。“律”,在《说文解字》中意为“均布”,也就是古代调音律的工具,说明“律”有规范人行为的作用,法、律两字连用,就是指体现国家判断人们行为的是非曲直标准的人人必须遵守的文件。

一、法律的词源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在原始社会,没有阶级,没有国家,也没有诉讼和法,氏族社会成员之间的纠纷,由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由氏族首领根据习惯来解决。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指出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氏族社会组织逐渐被具有暴力手段的国家所取代,国家机构对某些旧习惯加以认可,同时又制定一些新的行为规范,并以国家机器保证其执行,于是法就出现了。

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的社会形态一致,法律有四种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的法律和社会主义的法律。

法律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它的基本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讲稿

二、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当选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法律文件的活动。通过立法活动产生的法被称为“制定法”,也叫“成文法”,法国的《拿破仑法典》、德国的《民商法典》等都属于制定法。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一方面,国家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一般社会规范,如习惯、经验、道德、宗教、习俗、礼仪等以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在英美法系国家,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要遵循本司法机关或上级司法机关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也就是说,认可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为法。这种不经过立法活动产生而以法庭判例为基础的法被称为“不成文法”,也叫“判例法”。

2、法律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当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时,法律的强制力并不显露出来,只有当人们违反法律规定,损害法所确定的他人的、集体的、社会的和国家的利益,或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时,国家强制性才会降临到行为人身上。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没有强制力的法是不燃烧的火,不发亮的光。”国家强制力并非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识、纪律观念、

道德观念等也在保证法律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律体现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集团、个别成员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统治阶级

3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讲稿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案教学课题教学目的与要求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法律的含义、特征和本质;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ysbe7vs5c7f1wl0kik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