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化生实验考核原始成绩单;(4)综合实践活动原始记录; (5)校级及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书、个人的实践活动成果或作品。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1.90%以上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2.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为“优秀”; A(优秀) 3.学习十分认真,课堂上积极主动,作业完成得很好; 4.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善于在学习中反思和总结; 5.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均达到A等级。 1.60%以上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且没有“不合格”的测评成绩; 2.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为“良好”; B(良好) 3.学习认真,按时完成作业; 4.能够制定较为有效的学习计划,能够在学习中反思和总结; 5.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均达到B等级。 1.所有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平均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2.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为“合格”; C(合格) 3.学习态度一般,不旷课,基本能按时完成作业成绩; 4.能够制定学习计划; 5.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均达到C等级。 1.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与学习态度差; D(不合格) 2.有经常抄袭作业现象,考试存在作弊现象; 3.所学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平均成绩有“不合格”。 4.交流与合作 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1)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的记录;
(2)有自己与他人交流合作完成任务的证据; (3)有关心集体、为集体争得荣誉的证据。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1.主动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 A(优秀)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 3.团结互助,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1.关心集体较为主动,维护集体利益; B(良好) 2.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较积极,较认真; 3.团结互助,能够较好地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1.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 C(合格) 2.在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中表现一般; 3.团结互助,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1.不关心集体,不能维护集体利益; D(不合格) 2.经常不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 3.不能团结同学,不能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5.运动与健康 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1)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情况及考查成绩; (2)有终结性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记录;
(3)有坚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的观察记录; (4)有在某体育项目上有一定特长或有参加校级及其以上体育活动的获奖记录。 等 级 评 价 说 明 1.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及生活、卫生习惯; 2.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努力认真; A(优秀) 3.经常参加体育活动或在某体育项目上有一定特长; 4.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优秀”。 1.有较为良好的身体素质及生活、卫生习惯; 2.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较为努力; B(良好) 3.参加体育活动或在某体育项目上有一定特长; 4.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良好”。 1.身体素质及生活、卫生习惯一般; 2.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基本努力; C(合格) 3.能够参加体育活动; 4.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 D(不合格) 1.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 2.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6.审美与表现 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1)有音乐、美术课学习情况及考查成绩的记录; (2)参加艺术活动的记录;
(3)在艺术方面有一定特长或有在校级及以上艺术活动中的获奖证据。 等 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评 价 说 明 1.积极参加艺术活动或有艺术特长,在艺术活动中获奖; 2.音乐、美术课学习努力认真,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及以上。 1.参加艺术活动较积极; 2.音乐、美术课学习基本努力,学习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1.能参加艺术活动; 2.音乐、美术课学习基本努力,学习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1.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 2.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够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注意:
⑴对D等级的评价特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的评价,应极其慎重,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⑵如有所列条款以外的其他材料,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并经学校评价委员会同意也可采用,采用时如何确定等级,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决定。
(三)呈现方式及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呈现方式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性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
从六个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给每一个维度划定一个等级,以A、B、C、D的方式呈现。
2、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初中毕业资格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则具备市级重点、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四)评价方法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七年级第一学期开始进行,以学校为单位按照评价内容中六个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和关键表现开展工作。
1.自评
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自我评语。
2.互评
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的要求,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自评,班级同学之间进行互评,写出评价意见。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参照互评结果确定等级,并写出分项评定依据和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