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练习试题及答案(2)
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能够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1 红山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7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属于物证 B. 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C. 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D. 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物证,是指以其存有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属性等起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物质痕迹,A项准确。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有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本案中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是赃物,属于物证,录像带也是赃物,同属于物证。故B项错误。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本案中公安机关是以图像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故C项准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有,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则是间接证据。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案件中的关键性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存有以及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个方面的事实。电子监视系
统拍摄的图像资料能够直接证明盗窃团伙犯罪的关键事实。故D 项准确。依题意,B项当选。
2 法院在审理高某抢劫银行一案的过程中,对于侦查机关收集到的一系列证据实行法庭调查。以下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实物证据的是:
A. 高某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详细介绍了他的犯罪计划 B. 在现场办理业务的马某所作的亲眼看到高某作案经过的陈述 C. 高某随身携带的一把遗失在犯罪现场的散弹枪 D. 高某遗留在银行保险柜上的指纹数枚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的不同所作的理论分类。凡是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凡是不能 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间接证据。 AB项均为直接证据,CD项均为间接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能够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所谓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凡是表现 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均是实物证据。 ACD项均为实物证据.B项为言词证据。据此,A项 准确。
3 甲、乙预谋抢劫丙家并为此准备了匕首,但来到丙家后发现家中无人,于是撬门入户,窃取了3万元财物。关于上述行为的认定,下列不准确的选项是?
A. 抢劫的预备犯和盗窃既遂犯,数罪并罚 B. 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C. 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D. 以盗窃罪与抢劫罪(预备)择一重罪论处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甲、乙预谋抢劫,准备好工具后又改变主意,入室盗窃,所以A项错误,不能对连贯的行为两次评价。BCD项准确。A项当选。
4 项某因衮通肇事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谢某其汽车报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项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以下哪一项说法准确? A. 检察院决定查封被告人的财产 B. 法院决定查封被告人的财产 C. 法院决定扣押被告人前妻的财产 D. 法院决定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能够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能够采取保全措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补充的损害的,能够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理应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相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B项准确。财产保全的对象限于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相关的财产,对于与被告人和本案无关的财产不得实行保全。所以C项不准确。
5 甲对市房管局向乙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甲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乙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乙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因为涉及证据较多,法院组织了庭前证据交换。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A. 市房管局理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 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
B. 市房管局超过期限提供证据,则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对应的证据
C. 乙理应在开庭审理前向法院提供证据
D.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理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对应的证据。A和B选项的说法准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条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理应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本案法院组织了证据交换,乙理应在交换之日提交证据,C项的说法错误,当选。《行政诉讼法》中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意图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D项中的各种书面材料正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房屋买卖行为,因而属于书证,D项的说法准确。
6 刘某(男,28岁)在野外游玩时,遇到正在山上寻找草药的李某(女,19岁),见李某孤身一人,便起了歹意,将李某****。事毕,刘
某起身穿衣,李某趁机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将刘某砸倒在地上,然后急忙穿上衣服跑回家中。事后鉴定刘某受重伤,经调查刘某曾多次绑架、劫持妇女实施****行为。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A. 事后防卫 B. 正当防卫 C. 防卫过当 D. 紧急避险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实质理解:在具体场合不法侵害人对被害人的威胁是否消失。这里涉及正当防卫与事后防卫的区别问题;虽然刘某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李某仍在 刘某的控制中,不能完全排除刘某继续加害的可能性。李某也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刘某或许会继续挟持自己实行猥亵、****,甚至杀人灭口。这时,应认为不法侵害仍在实行中,李某仍存有反击的紧迫性。故B项当选。 7 下列情形中,哪一选项可能适用死刑? A.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B.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 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且未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 D.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3条的规定,在《刑法》第49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2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