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5.4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分析制度,不得隐瞒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5.5重大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项目总工批准,按技术交底制度认真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时严格按方案实施。
5.6建立健全本工程的各项安全制度,如安全例会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等。
5.7安监工程师负责日常性安全检查,并且每个月开展一次例行安全检查。 5.8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力度;特殊工种没有操作证不允许作业;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能力。 (三)质量保证
(1)确定并规划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过程,确保整个施工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2)严格执行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制定的工程施工标准。 (3)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方法和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4)各分项工程制定控制方案,质量工程师根据各分项工程,制定各自的质量控制方案。
(5)做好施工记录。
(6)及时做好竣工资料的存档工作。 (四)环境保护
(1)在施工前,我们对参加施工的工程及技术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保证尽量减少对施工现场旁边设施的破坏,爱护环境;
(2)施工完成后,我们对作业面进行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不留任何机具材料及废弃杂物;
(3)施工机械设备、车辆上路前进行检查,确保不漏油,避免造成路面污染;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附近居民休息时间尽可能不安排影响当地居
民的作业,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5)使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减少汽车尾气对城市的污染,车辆驶进居民区时,要减速慢行,并禁止鸣喇叭,降低机械噪声污染;
(6)生产、生活设施布置,严格按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方案进行,尽可能减少对道路、耕地、绿地的占用。对工地范围的原有植被、树木、耕地、设施做好保护工作,不改变原有生态环境。
(7)保持生活区内环境整洁卫生,生活垃圾运到规定的垃圾场掩埋或焚烧,工地所用的厕所全部为水厕,利用下水管排至附近的污水井内或排至新建的化粪池内,然后用垃圾运输车运至垃圾处理场排放。
(8)施工中采取有利措施,保护本工程附近建筑物、农田及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栅栏、道路、水渠、树木免遭损坏。需拆迁的建筑物设施等,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尽可能在产权代理人在场时实施。并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弃碴,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9)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文物保护教育,使其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文物保护法的基本规定,施工中,一经发现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另一方面做好现场保卫工作,防止损坏。有关部门处理完毕后审请复工。
(10)尽量减少施工噪声、生活垃圾、污水对周围环境和附近施工单位等生活的影响;加强现场施工管理,除施工必须,决不允许损坏环境。 选择施工垃圾堆弃点应与招标方和环境监测部门做好联系,不乱抛弃。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制度;不乱焚烧垃圾排放有害气体。加强对水资源保护,特别是对水源要进行保护。施工期间进行钢结构打磨等,尽量减少噪声和巨大的震动,夜间施工应安排噪音小的施工任务,减少噪音扰民且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施工及生活污水设置沉淀池,有必要时采取净化措施,经沉淀净化后再外排到指定地点。施工完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及时进行场区绿化。
八、服务承诺和措施。
一、质量承诺
我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国际认证,我方将对本工程亮化设备材料的采购、生产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我方保证提供本工程设备,属本公司制造的,将严格按ISO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生产,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产品,并有质量保证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书。
我方保证在贵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供工程所需的亮化设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
我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经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我方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我方提供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系统验收合格后2年的免费售后服务,以及系统的终身维护。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我方负担。 二、现场服务
本公司将为用户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解决安装现场中的一切技术问题。 三、技术服务
本公司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内容: 1、我公司确保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因我方提供的软、硬件设备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目标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我公司负全部责任。
2、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软、硬件故障,我公司在四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免费上门服务,否则贵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3、我公司对提供的设备提供2年免费保修。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如在二十四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我公司免费以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以保证系统运行不中断。保修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算。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我公司指定高水平技术人员在现场监测设备运行。
4、人员培训:
我公司提供一期系统的专项培训,包括1-2名系统管理员培训,保证用户得到必须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灯杆、灯具的具体制作工艺介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介绍,具体安装方法介绍,使用维护方法介绍等。培训的最终宗旨为:让使用单位了解灯杆、灯具的制作过程、安装方法、日常维护方法等,以便能够使亮化设备的使用寿命得到保证。 四、售后服务承诺
我公司为保证本次工程售后服务维修质量,特配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专业的技术人员,专门负责本次产品设备维护及售后服务。
3、保修:我方提供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系统验收合格后2年的免费售后服务,以及系统的终身维护。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我方负担。
4、报修:我公司具有“7*24”式(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三十分钟响应、1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的能力。
5、赔偿承诺:本公司承诺除人为破坏或发生不可抗拒力情况外,因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产品的损失由我方给予合理赔偿。
6、其他服务内容:
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将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接收用户来信、来电、传真,在8小时内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服务,解决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定期联络,对用户实行一年一次联络、走访。 (3)定期检查,对产品实行长期跟踪服务。
(4)信息反馈,收集质量信息、填写“信息反馈单”、反映至我公司工程技术部,为维护提供信息。
7、易损件及备品备件情况
质保期外,我公司长期按出厂价供应易损件及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
序号 1 2 3 4 5 6 7 名称 卷尺(100) 铁锹 铁丝 钳子 起子 扳手 胶布 单位 只 把 米 把 把 把 盘
数量 10 5 200 10 10 10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