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登记表格之六
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本表务必填写真实情况。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盖章” 处,应盖上红色印章。“签名”处,应由本人签名。表中选择项,请 在 中打√,或涂黑。“受理序号”由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基金会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管理机关) : 本基金会于 年 月 日召开 理事会议, 人 参加,以 票数表决通过, 拟申请将: 名称 / 住所 / 类型 / 宗旨 / 业务范围 / 原始基金 / 法定代表人/ 业务主管单位 由
变更为
说明:基金会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填写《基金会登记事项表》。
每张《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书》只能用于申请一项变更。 有多个登记事项同时变更的,需填写多张变更登记表。 名称变更还需填写“续表1”,住所变更还需填写“续表2”,原始基金变更还需填写“续表3”,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填写“续表4”、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变更还需填写“续表5”,宗旨或业务范围因章程修改发生变化的还需重新核准章程。
受理序号 年 月 日 特此申请。 (基金会盖章) 续表1
名称变更理由 续表2
住所证明 基金会,住所地址为:
住所来源: 基金会自有 租赁 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
说明:基金会住所为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的,由住所提供者填写下表;基金会住所由“个人无偿提供”的,还要将房产证书复印件粘贴于下页;基金会住所为基金会“自有”,或“租赁”的,请将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粘贴于下页。 (登记管理机关) : 基金会,住所地址为: ,由本单位/本人提供。 特此证明。 (房产部门盖章/产权所有者签名) 年 月 日
住所证明(续) 续表3
验资证明 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
(请在此处粘贴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