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日期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日期总结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总会计师: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月、季度财务报告保管3年
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5、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性账簿、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
6、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8、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
9、定期保管期限分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
10、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
11、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
12、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半年度终了后60天内对外提供
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14、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15、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永久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6、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1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不能当场决定,2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可以延长10日 18、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
19、上岗注册登记 90日
20、离岗备案 6个月
21、调转登记 90日
2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2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4、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25、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6、偷税额占应纳税额10%—30%且偷税额在1万—10万或因偷税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且偷税额10万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7、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8、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9、库存现金限额:3-5天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不超过15天
30、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
31、银行结算账户变更: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5日内通知开户银行
32、银行结算账户撤销:5个工作日提出撤销申请
33、银行变更、撤销银行账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34、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
35、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6、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的,应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37、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备案
38、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39、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0、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41、汇票提示承兑期限: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内;见票即付:无
42、承兑时间: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43、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见票即付:出票日起1个月内;其他:到期日起10日内 44、信用卡销户:45天或2年以上未发生交易
45、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30日
46、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47、税务登记证每年验审一次
48、税务登记证每3年换证一次
49、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50、纳税人开立账户和发生变化,应当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51、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2、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53、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54、注销登记 15天
55、《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6、外出经营累计超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58、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59、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60、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61、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篇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日期总结
《财
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日期总结
序号 内容 日期 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年
2 总会计师: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年
3 月、季度财务报告保管3年 3年
4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5年
5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性账簿、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 15年
6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25年
7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永久
8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 1年
9 定期保管期限分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 5种 10 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 6天
11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 15天
12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半年度终了后60天内对外提供 60天 1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4个月
14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5年
15 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永久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永久
16 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年
17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不能当场决定,2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可以延长10日 20日
18 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 10日
19 上岗注册登记 90日
20 离岗备案 6个月
21 调转登记 90
日
2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24小时
23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5年 24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4年 25 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年
26 偷税额占应纳税额10%—30%且偷税额在1万—10万或因偷税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且偷税额10万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年
27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年 28 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年
29 库存现金限额:3-5天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不超过15天 3-5天 30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 3日
31 银行结算账户变更: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5日内通知开户银行 5日
32 银行结算账户撤销:5个工作日提出撤销申请 5日
33 银行变更、撤销银行账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2日
34 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 30日 35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2年
36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的,应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3日
37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备案。 5日 38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10天 39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个月
40 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10日
41 汇票提示承兑期限(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内;见票即付:无)
42 承兑时间: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3日
43 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见票即付:出票日起1个月内;其他:到期日起10日内)
44 信用卡销户(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