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建筑市政工程
7.1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广播电视、邮电、电信工程。 7.2 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 7.2.1 建筑、人防工程
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2-1 等级 1.高度<24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I级 2.跨度<24m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3.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 4.高度<70m的高耸构筑物。 1.24m≤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2.24m≤跨度<36m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3.高度≥24m的住宅工程; II级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5.装饰、装修工程; 6.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的人防工程; 7.70m≤高度<120m的高耸构筑物。 1.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跨度≥36m的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III级 2.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 3.防护级别为四级以上的人防工程; 4.高度≥120m的高耸构筑物。
工程特征 7.2.2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
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2-2
等级 工程特征 1. DN<1.0m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 I级 2. 小区内燃气管道工程; 3. 小区供热管网工程,<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 4. 小型垃圾中转站,简易堆肥工程。 等级 工程特征 1. DN≥1.0m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3m3/s的给水、污水泵站;<10万吨/日给水厂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 2. 城市中、低压燃气管网(站),<1000 m3液化气贮灌场(站); 3. 锅炉房,城市供热管理网工程,≥2MW换热站工程; 4. ≥100t/日的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 5. 园林绿化工程 1. ≥3m3/s的给水、污水泵站;≥10万吨/日给水厂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 II级 III级 2. 城市高压燃气管网(站),≥1000 m3液化气贮灌场(站); 3. 垃圾焚烧工程; 4. 海底排污管线,海水取排水、淡化及处理工程
7.2.3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2-3 等级 工程特征 1.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 广播2套及以下,电视3套及以下)工程; I级 2. 中短波发射台(中波单机功率P<1KW,短波单机功率P<50KW)工程; 3. 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P<1KW)工程; 4. 广播电视收测台设备工程;三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1.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3~5套,电视4~6套)工程; 2. 中短波发射台(中波单机功率1KW≤P<20KW,短波单机功率50KW≤P<150KW)工程; II级 3. 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1KW≤P<10KW,塔高<200m)工程; 4.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工程;二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5. 电声设备、演播厅、录(播)音馆、摄影棚设备工程; 6. 广播电声卫星地球站、微波站设备工程; 7. 电信工程 1.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6套以上,电视7套以上)工程; III级 2. 中短波发射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P≥20KW,短波单机功率P≥150KW)工程; 3. 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P≥10KW,塔高≥200m)工程; 4. 一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8 农业林业工程
8.1农业林业工程范围
适用于农业、林业工程。
8.2 农业林业工程复杂程度
农业、林业工程复杂程度为II级。
附表一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阶段 勘察阶段 具体服务范围构成 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 备注 设计阶段 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具体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范、规定执行。 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保修阶段
附表二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计费额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收费基价 16.5 30.1 78.1 120.8 181.0 218.6 393.4 708.2 991.4 1255.8 1507.0 2712.5 4882.6 6835.6 8658.4 10390.1 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