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南开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
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答辩及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
本通知涉及的毕业研究生包括所有博士研究生,以及双证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部分:博士研究生
一、学生答辩报名登记及资格审定
(一)学生答辩报名登记
博士生完成论文后,计划于本学期答辩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可于2014年4月1日-7日工作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下列材料到所在学院进行报名登记,进行论文评阅资格审定,同时填写《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毕业答辩博士生登记表》(尚未交齐学费与住宿费的博士生请先交齐相关费用,再进行资格审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博士生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1.《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一张A4 纸正反面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留在所在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使用,原件退回并将装订在毕业资格审核材料中)。
2.自评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作或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的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只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要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它有关材料。
“核心期刊”以“《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9年版)”中所列各种期刊为准(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栏目,http://graduate.nankai.edu.cn/degrees/qikan.htm,期刊名称前面的数字即为“核心期刊编号”,详细要求见《南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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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南发字【2006】66号1)。其它各类期刊封面上所标“хххх核心期刊”无效。博士生入学之前投的稿件在入学之后发表的不计在内。
如果有论文接收函,也需交验有编辑部盖章的原件,并需注明将发表在哪一年、第几期(无此项内容无效),并附该篇论文全文。境外期刊接受函或用E-mail通知接受发表论文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所有材料的原件(论文接受函除外)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保留在所在学院备查。
(注:2009级之前的博士生发表在《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3年版)》期刊中的文章,是否认可由所在学位分委员会确定。2009级(含2009级)之后的博士生仅适用《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9年版)》。)
3.理工学科博士生还需要提供发表文章的索引源刊物认证。理、工科博士生须出具由校图书馆确认本人文章(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文章)发表在“SCI或EI索引源刊物”上的“认证表”,每人最多认证2篇文章(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出具认证表地点:校新图书馆504室,电话:23509050。认证时需携带填好的纸质“认证表”及“认证表”的电子版(电子版可加快查询认证速度)。“认证表”见附件。
4.已经装订好的毕业论文1本(论文封面及内容格式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制作),所在学院审查后当场退回。
(二)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检查《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及发表成果 (1)核对核心期刊编号及成果数量;
(2)核对理工学科博士生发表文章的索引源刊物认证;
(3)核对学生材料复印件是否齐全(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要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并检查是否与原件相符:
凡在境外刊物发表的论文(SCI、EI收录或索引源刊物除外)或发表论文的期刊、作者排名与学校规定不符,或发表在核心期刊增刊上的论文,应由博士生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导师和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认可该项成果已达到了学校规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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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的《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以2009年版为准,此期刊表于2008年12月2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七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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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连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
凡经过鉴定的科研项目、专利等应用型成果,确认程序同上,即由博士生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导师和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认可该项成果已达到了学校规定的水平后,连同相关材料(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
(4)检查文章作者介绍等,是否标注为南开大学博士生,或者文章能够表明在南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身份。
2.检查博士论文完成情况及课程学分情况,学分必须达到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二、汇总申请答辩名单,确定匿名评审名单
4月10日之前,各学院将资格审查合格的《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毕业答辩博士生登记表》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前毕业学生、延期毕业学生及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等须在备注中注明,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zhaojingjing@nankai.edu.cn),同时上交本学院所有《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一份。
研究生院培养办按10%比例进行随机抽检,被抽中的博士生论文参加“双盲”评审,4月11日研究生院培养办将参加“双盲”评审的名单以及同意送审的名单同时下发至各学院,布置论文送审工作。
三、论文送审
(一)未被抽取进行“双盲”评审的学生
1.4月14日-15日,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下发的名单后,学院对博士生进行编号,按照编号发放材料。(此编号对学院回收整理专家评阅意见和博士生查询评阅意见返回情况非常重要。)
2.未被抽取进行“双盲”评审的学生到各自所在学院领取评阅专家《聘书》和《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后,即可寄出论文(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送交评阅专家评审,应由答辩秘书负责送交和取回,答辩前答辩人不可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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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阅人及答辩委员接触)。应留给专家评阅论文的时间在20日以上。寄给每一位评阅专家的材料包括以下五种:
①专家聘书②自评表③学位论文④论文评阅书⑤评审费
3.在领取上述材料时,博士生须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校外专家简况表》(A4纸横向打印)一份,由导师提供10名评阅专家(同研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和高水平专家)并签名,请认真核实评审专家的职称以及是否博导,如果职称是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经济师(正高)等,请注明“教授级”,如“教授级高工”等),并在选定送审的5~7名专家名字前划“√”(要求送出5份必须收回5份,送出7份必须收回7份,且评阅专家中博士生导师必须过半数)。评阅中因特殊原因需更换评阅专家,须经所在学院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凡受聘担任我校兼职教授的专家及虽已调走但仍在我校带研究生的专家不能担任论文评阅人。
4.论文评阅后请专家务必将《论文评阅书》在5月14日前寄回所在学院。 (二)进行“双盲”评审的学生
1.4月14日-16日,被抽中进行“双盲”评审的学生按照“双盲”评审装订论文要求提供五份论文,同时附上论文评审费,每份论文评审费300元。 全部上交材料包括:①专家聘书(不填写评阅专家姓名) ②学位论文(按照“双盲”评审装订要求)③论文评阅书(只填写学院、专业和论文题目三项内容)④评审费
2.各学院收齐“双盲”评审的学生材料后,于4月17日上午12点之前,将其中两份材料上交研究生院(逾期不候!),另外三份材料由学院负责“双盲”送审,这三份评阅书由学院自行编号。参加学校盲审的论文,建议在论文的附录中列出博士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清单(只写论文发表的期刊名,但论文题目、发表年份等透露个人信息的内容请勿列出)。
3.学院负责送审的三份《论文评阅书》必须在5月14日前收回,研究生院送审的两份《论文评阅书》由研究生院负责收回并反馈给学院。
四、毕业论文雷同率审查
在4月16日之前,所有参加答辩的博士生将毕业论文电子版(要求为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学号研究生姓名.doc”,例如“经济学院1120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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