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的安全距离。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应先停电,并在线路两端接地后再行施工。
2)、电缆施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挖掘电缆沟前应了解地下设施埋设情况,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地下设施或发生事故。
(2)敷设电缆前,应将电缆盘架设稳固,并将电缆盘上凸出的钉子等拔掉,以防转动时损伤人员。
(3)人力敷设电缆时,每人所承担的重量不得超过35kg。所有人员均应站在电缆的同一侧,在拐弯处应站在其外侧。往地下放电缆时,应按先后顺序轻轻放下,不得乱放。
(4)敷设电缆时,不得在易坍塌的沟边O.5m以内行走。在墙洞、沟口、管口及隔层等处施放电缆时,人员应距洞口处1 m以上。 (5)剥除电缆麻皮。铠装时应带手套、口罩,防止沥青中毒。 (6)腐蚀环境中敷设电缆时,电缆不宜做中间接头。 3)起重机使用注意安全事项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所需用的一切工器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工夹吊具已经达到报废程度,严
禁使用。
(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合适的起重捆绑和吊运方法。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体重心平稳,各种物体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指挥吊运。
(5)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垂直,上下填牢,随起随填,随落随抽填木、使用滚杠两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进行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方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7)使用起重机时应与起重机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必须做到“十个
不准吊”:超载、指挥信号不明、气候恶劣光线不足、捆绑不牢、歪拉斜吊、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棱角未保护、埋入地下物和重量不明、危险物品、违章指挥。
(8)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进行工作。如确实需要,必须制订可靠的防范措施,专人监护。
(9)工作时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无关人员
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安全位置)。
(10)工作中严禁使用手直接矫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索等吊具,过程中发现捆绑松动或机工具发生异样或异响,应立即发生停止作业信号,后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1)翻转大型物体,作业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必要时应在重物翻转下方放置衬垫物。
(12)选用的钢丝绳、链条等吊索具长度必须符合要求,挂吊物体时,吊索具与所吊物体的夹角要适当,不宜过大。
(13)吊运物体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油污擦干净,以防止吊物从捆绑处滑动。
(14)指挥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时,必须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严格按照安规10.1.4条之规定进行。
(15)吊运大件设备时,应在设备端部系上绳索拉紧,确保在上升或平移过程中的稳定。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体或以人力支撑物体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体上同时吊运。起吊重物前,应将其附件拆下或固定牢固,以防因其活动引起重物重心变化或滑下伤人,重物上的杂物应清扫干净。
(17)卸下吊运物体,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支好支撑,保持平
稳,要确认存放情况,不得将物体压在电源线或管道上,或堵塞通道,物件对方要整齐平稳。
(18)起重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19)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污做好保养,加强保管 4)、专业责任管理
(1)项目对各专业资质必须认真审核。
(2)各专业进场必须具备许可证,经安全科审查合格方准进入施工生产,考试不合格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各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由劳动部门登记注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教育、项目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根据进场教育考试情况,未经教育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施工生产。 (4)各专业设一名专职安全员。
(5)各专业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统一归口项目专职安全员。
(6)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信号工、机动车辆司机,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
(7)严禁违章用工,不准使用18岁以下童工、残疾人等不符合条件的外包工,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退。
(8)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保持稳定,需要调整人员时,要提前提出调换计划,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调、换、重新入场的人员按第3条规定,进行三级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未
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分包方领导的责任。
(9)每周一上午班前应有一小时综合安全交底教育,分项工程应有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的签字。
(10)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法制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无论是队长、工长或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和违
章作业,并服从企业安全部门人员的管理。
(11)项目经理部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和执行现行的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本规定的要求。 1.6、生产安全
(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全员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施工谁对安全负责。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纪律、查隐患,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机械车辆事故、防火等措施的落实。 (2)工地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值班检查制度,每项施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