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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前 言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基本规定;3、动力与电气装置;4、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5、土石方机械;6、运 输 机 械;7、桩工机械;8、混凝土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木工机械;11、地下施工机械;12、焊接机械;13、其它中小型机械;附录A 建筑机械磨合期的使用;附录B 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附录C 液压装置的使用。
目 录
总 则 ...................................................................................................................................................3 基本规定................................................................................................................................................3 一、 动力与电气装置 ..........................................................................................................................4 1、电动机 ..........................................................................................................................................5 2、空气压缩机 ..................................................................................................................................5 3、10kV以下配电装置 ....................................................................................................................6 二、 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 ..........................................................................................................6 1、履带式起重机 ..............................................................................................................................9 2、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10 3、塔式起重机 ................................................................................................................................ 11 4、电动葫芦 ....................................................................................................................................15 5、卷扬机 ........................................................................................................................................15 三、土石方机械 ................................................................................................................................16 2、挖掘装载机 ................................................................................................................................18 3、轮胎式装载机 ............................................................................................................................18 4、蛙式夯实机 ................................................................................................................................19 5、振动冲击夯 ................................................................................................................................20 四、运 输 机 械 ............................................................................................................................20 1、载 重 汽 车 ..............................................................................................................................22 2、平 板 拖 车 ..............................................................................................................................22 五、混凝土机械 ............................................................................................................................22 1、混凝土搅拌机 ............................................................................................................................23 2、插入式振捣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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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着式、平板式振捣器 ............................................................................................................24 六、 钢筋加工机械 ............................................................................................................................24 1、钢筋调直切断机 ........................................................................................................................24 2、钢筋切断机 ................................................................................................................................25 3、钢筋弯曲机 ................................................................................................................................25 七、木工机械 ......................................................................................................................................26 1、带锯机 ........................................................................................................................................26 2、圆盘锯 ........................................................................................................................................27 3、平面刨(手压刨) ....................................................................................................................27 4、压刨床 ( 单面和多面 ) ...........................................................................................................27 5、锉 锯 机 ....................................................................................................................................27 6、磨光机 ........................................................................................................................................28 八、焊接机械 ......................................................................................................................................28 1、交直流焊机 ................................................................................................................................29 2、氩弧焊机 ....................................................................................................................................29 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 ............................................................................................................30 4、气焊(割)设备 ........................................................................................................................30 九、其它中小型机械 ..........................................................................................................................31 1、咬口机 ........................................................................................................................................31 2、剪板机 ........................................................................................................................................31 3、折板机 ........................................................................................................................................31 4、卷板机 ........................................................................................................................................31 5、小型台钻 ....................................................................................................................................32 6、水磨石机 ....................................................................................................................................32 7、切割机 ........................................................................................................................................32 8、通风机 ........................................................................................................................................33 9、离心水泵 ....................................................................................................................................34 10、潜水泵 ........................................................................................................................................34 十、手持电动工具 ..............................................................................................................................34 建筑机械磨合期的使用 ......................................................................................................................36 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 ..................................................................................................................37 液压装置的使用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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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1.0.1 为保障建筑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安装、工业生产及维修企业中各种类型建筑机械的使用。 1.0.3 建筑机械使用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基本规定
2.0.1 操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 ,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颁发操作证。非特种设备由企业颁发操作证。
2.0.2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0.3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0.4 机械使用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2.0.5 机械作业前 , 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0.6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 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
2.0.7 操作人员在每班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机械使用前,应先试运转。
2.0.8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2.0.9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 ,认真及时做好机械的例行保养,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机械不得带病运转。
2.0.10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2.0.11 应为机械提供道路、水电、机棚及停机场地等必备的作业条件 , 并应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2.0.12 机械设备的基础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13 排除故障或更换部件过程中,要切断电源和锁上开关箱,并专人监护。
2.0.14 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 , 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JGJ34) 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 2.0.15 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2.0.16 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0.17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 , 设置围栅和警示标志 , 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 , 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措施。
2.0.18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 , 应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监测设备(仪器)、废品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管道基础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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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控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2.0.19 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 , 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2.0.20 机械使用的润滑油 ( 脂 ) 的品牌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按时更换。 2.0.21 当发生机械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2.0.22 违反本规程的作业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拒绝执行。
一、 动力与电气装置
一般规定:1、内燃机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雨措施,周围应有1m以上的通道,排气管必
须引出室外,并不得与可燃物接触,机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并应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沙箱等消防器材。室外使用动力机械应搭设防护棚。
2、冷却系统的水质应保持洁净,硬水应经软化处理后使用,并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护接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
2 保护接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3 保护接线的首端和末端要作重复接地,中间每0.5km作一次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 保护接零线或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等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钩接等;
4、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严禁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零。严禁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作为工作零线使用。
5、 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6、 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7、 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 (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 (零)点。大型设备必须设置独立的保护接零,高度超过30M的垂直运输设备要设置防雷接地保护。 8、 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9、电气装置遇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闸。
10、 严禁带电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警示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并设立围栏,有专人监护。
11、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电箱门上应有编号和责任人,电箱门内侧有线路图,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2 、清洁保养维修动力与电气装置前,必须先切断动力,等停稳后方可进行。
13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4 、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机进行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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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本章中所列绝缘电阻测量应采用60s的绝缘电阻值(R60V);吸收比的测量应采用60s绝缘电阻的比值(R60″/R15″)。在测定绝缘电阻时应采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100V至10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
1、电动机
1 、长期停用或可能受潮的电动机,使用前应测量绕组间和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绕线转子电动机还应检查转子绕组及滑环对地绝缘电阻。
2 、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设备需要装设断、错相和失压保护装置。 3 、电动机的熔丝额定电流应按下列条件选择:
1 单台电动机的熔丝额定电流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0%~250%;
2 多台电动机合用的总熔丝额定电流为其中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150%~250%再加上其余电动机额定电流的总和。
4 、采用热继电器作电动机过载保护时,其容量应选择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00%~125%。 5 、绕线式转子电动机的集电环与电刷的接触面不得小于满接触面的75%。电刷高度磨损超过原标准2/3时应换新。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有跳动和产生火花现象,并定期检查电刷簧的压力是否可靠。
6 、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当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时应修整。
7 、当电动机额定电压变动在-5%~+10%的范围内时,可以额定功率连续运行;当超过时,则应控制负荷。
8 、电动机运行中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且电刷与滑环接触良好。旋转中电动机的允许最高温度应按下列情况取值:滑动轴承为80℃;滚动轴承为95℃。 9 、电动机在正常运行中,不得突然进行反向运转。
10、电动机械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启动开关置于停止位置。
11、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卸去,或将转速降到最低,然后切断电源,启动开关应置于停止位置。
2、空气压缩机
1 、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本规程内燃机和电动机的规定。
2 、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 、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对较长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
4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5 、空气压缩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燃机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电动机电源正常;
2 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阀门开闭灵活,管路无漏气现象; 3 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4 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 、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7 、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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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8 、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9 、每工作2h,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
10、正常运转后,应经常观察各种仪表读数,并随时按使用说明书予以调整。 1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 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 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转速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3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 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5 安全防护、压力控制装置及电气绝缘装置失效。
12、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水。 13、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14、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5、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16、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油,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做好防潮保护工作。
3、10kV以下配电装置
1 、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高压巡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两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
2 、高压油开关的瓷套管应保证完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并应定期对触头的接触情况、油质、三相合闸的同期性进行检查。 3 、停用或经修理后的高压油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全面检查,在额定电压下作合闸、跳闸操作各3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
4 、隔离开关应每季检查一次,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应无松动;刀型开关应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与静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mm,打开角应不小于60°。
5 、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之前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应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查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地线均应完好无损。
6 、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
7 、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尘和潮湿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8 、电箱及配电线路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二、 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
一般规定1 、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须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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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自检合格证明。 2 、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使用:
1. 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品种、型号; 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 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3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积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 、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拆装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5 、建筑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该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6 、建筑工程中建筑起重机械的选用,应使选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温度、主要性能参数、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工作级别等与建筑工程施工工作量的需要相匹配;
7 、施工企业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8 、施工企业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符合起重机要求的工作场地和环境。基础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要求。
9 、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10、建筑起重机的变幅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1、起重机安装工、信号工、司机、司索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2、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措施。 13、在风速达到10.8m/s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吊装作业。重新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在风速达到8.0m/s及以上大风时,禁止起重机械及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禁止吊运大模板等大体积物件。
14、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5、起重机作业时,在臂长的水平投影范围内设置警界线,并有监护措施;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禁止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6、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17、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18、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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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19、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不大于2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大体积或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20、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21、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2、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 .1.22的规定。 表4.1.22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作业距离 垂直方向(m) 水平方向(m)
23、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24、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强度等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损坏、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25、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4.1.25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偏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表4.1.25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 最少绳卡数(个) 绳卡间距(mm) 10以下 3 80 10~20 4 140 21~26 5 160 28~36 6 220 36~40 7 240 <1 10 35 110 5.0 4.0 220 6.0 6.0 330 7.0 7.0 500 8.5 8.5 1.5 3.0 4.0 1.5 2.0 3.5 26、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钢丝绳报废标准按《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规定执行。
27、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
28、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1 表面有裂纹、破口; 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朽永久变形;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5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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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起重机使用时,每班都应对制动器进行检查。
当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 裂纹;2 制动器磨擦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50%; 3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4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4.1.29 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制动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 裂纹;2 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于原厚度的40%;3 其他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大原厚度的50%;4 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
1、履带式起重机
1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作业时,工作坡度不得大于5%,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起重机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4 各连接件无松动。
3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本规程规定启动内燃机。
4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按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6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
7 、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严禁下降起重臂。
8 、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9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在该工况下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0、当起重机带载行走时,起重量不得超过相应工况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起重臂位于行驶方向正前方向,载荷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2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不宜长距离带载行驶。
11、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
12、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严禁在坡道上带载回转。
13、起重机工作时,在起升、回转、变幅三种动作中,只允许同时进行其中两种动作的复合操作。
14、作业结束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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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15、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木楔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16、起重机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
17、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2、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1 、起重机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垫木垫实;起重机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起重机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 各连接件无松动; 5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在怠速运转3~5min后中高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液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C时,方可开始作业。
4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插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5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 、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下降吊钩。当制动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 、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9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1、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至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2、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3、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4、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5、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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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16、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7、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18、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19、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3、塔式起重机
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l)路基承载能力应满足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要求;
2)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GB514410.8 d)塔机安装后,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对于上回转塔机应不大于3/1000;对于下回转塔机应不大于5/1000。在轨道全程中,轨道顶面任意两点的高差应小于100mm;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l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轨道上应安装限位开关碰块,且安装位置应保证塔机在与缓冲止挡器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塔机相距大于1m处能完全停住,此时电缆线还应由足够的富余长度;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基础按塔机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要求制作;使用说明书中混凝土强度未明确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预埋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3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混凝土基础应修筑排水设施,排水设施应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6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承包资质,并符合相应等级的单位进行,拆装作业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 、起重机拆装前,应编制拆装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应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8 、拆装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基础 或路基和轨道铺设应符合技术要求;
2 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 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支撑 (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 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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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6 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7 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9 、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0、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11、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12、拆装顺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必须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1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必须使用高强度螺栓专业制造生产的连接螺栓;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4、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5、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6、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7、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 塔身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装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8、塔式起重机升降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8.0m/s及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9、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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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4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 当风速大于8m/s时,严禁进行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作业;
9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 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20、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风速大于8m/s时,应停止作业;
2 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 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 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5 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6 当内爬升框架设置在的楼层楼板上时,该方案应经土建施工企业确认,并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7 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混凝土封闭; 8 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确保支撑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1、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沉降、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22、至少每月一次,对塔机工作机构、所有安全装置、制动器的性能及磨损情况、钢丝绳的磨损及端头固定、液压系统、润滑系统、螺栓销轴等连接处等进行检查;根据工作环境和繁忙程度检查周期可缩短。
23、配电箱应设置在塔机3m范围内或轨道中部,且明显可见;电箱中应设置保险式断路器及塔机电源总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塔机应设置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
24、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近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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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25、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26、轨道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7、起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6 供电电缆无破损。
28、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后,应检查供电系统有无漏电现场。 29、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0、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31、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32、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33、动臂式起重机的变幅应单独进行;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34、重物就位时,应采用慢就位机构使之缓慢下降。
35、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36、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37、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38、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39、作业中如遇风速大于10.8m/s大风或阵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40、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41、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42、非工作状态时,必须松开回转制动器,塔机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应能自由旋转;行走式塔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43、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4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7、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48、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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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动葫芦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电动葫芦应设有防雨棚。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卷扬机
1 、安装时,基面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 2 、操作人员的位置应在安全区域,并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3 、卷扬机设置位置必须满足:卷筒中心线与导向滑轮的轴线位置应垂直,且导向滑轮的轴线应在卷筒中间位置,卷筒轴心线与导向滑轮轴心线的距离:对光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对有槽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
4 、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卷扬机至少装有一个制动器,制动器必须是常闭式的。 6 、卷扬机的传动部分及外露的运动件均应设防护罩。
7 、卷扬机应装设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并安装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8 、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少于3圈。钢丝绳末端固定应可靠,在保留两圈的状态下,应能承受1.25倍的钢丝绳额定拉力。
9 、钢丝绳不得与机架、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10、建筑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摩擦式卷扬机。
1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12、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3、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失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4、作业中停电时,应将控制手柄或按钮置于零位,并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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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土石方机械
一般规定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本规程第3.2节、第
3.4节和附录C的规定。
2 、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3 、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
4 、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煤气管道1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
5 、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6 、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7 、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大小可根据电杆结构、掩埋深度和土质情况由技术人员确定。
8 、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4.1.22条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9 、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2 地面涌水冒浆,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 3 发生大雨、雷电、浓雾、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等情况;4 施工标志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5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6 出现其它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当机械需回转工作时,机械操作人员应确认其回转半径内无人时,方可进行回转作业。
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5.1.12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表5.1.12 挖方深度在5米以内的基坑(槽)或管沟的边坡最陡坡度 (不加支撑) 岩土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中密的砂土、杂素填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可塑状的粘性土、密实的粉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硬塑状的粘性土 软土(经井点降水)
13、机械作业不得破坏基坑支护系统。
1:1.00 1:0.75 1:0.67 1:0.50 1:0.33 1:1.00 坡顶有静载 1:1.25 1:1.00 1:0.75 1:0.67 1:0.50 坡顶有动载 1:1.50 1:1.25 1:1.00 1:0.75 1:0.67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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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土方机械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1、单斗挖掘机
1 、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 、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向驱动桥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3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2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3 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4 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5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驾驶员应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并应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
5 、启动后,接合动力输出,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到高速空载循环10~20min,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纵各工作机构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 、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履带或轮胎揳紧。 7 、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8 、挖掘岩石时,应先进行爆破。挖掘冻土时,应采用破冰锤或爆破法使用冻土层破碎。 9 、挖掘机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10、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11、在坑边进行挖掘作业,当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至安全地带。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
12、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3、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14、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5、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应降低挖铲斗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回转时严禁铲斗从运输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16、作业中,当液压缸伸缩将达到极限位时,应动作平稳,不得冲撞极限块。 17、作业中,当需制动时,应将变速阀置于低速档位置。
18、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19、作业中不得打开压力表开关,且不得将工况选择阀的操纵手柄放在高速档位置。 20、反铲作业时,斗臂应停稳后再挖土。挖土时,斗柄伸出不宜过长,提斗不得过猛。 21、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机械本身允许最大坡度,下坡应慢速行驶。不得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
22、轮胎式挖掘机行驶前,应收回支腿并固定好,监控仪表和报警信号灯应处于正常显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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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工作装置应处于行驶方向的正前方,铲斗应离地面1m。长距离行驶时,应采用固定销将回转平台锁定,并将回转制动板踩下后锁定。
23、当在坡道上行走且内燃机熄火时,应立即制动并揳住履带或轮胎,待重新发动后,方可继续行走。
24、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和机棚。
25、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 26、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27、利用铲斗将底盘顶起进行检修时,应使用垫木将抬起的履带或轮胎垫稳,并用木楔将落地履带或轮胎揳牢,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否则严禁进入底盘下工作。
2、挖掘装载机
1 、挖掘装载机的挖掘及装载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5.2节及第5.10节的规定。
2 、挖掘作业前应先将装载斗翻转,使斗口朝地,并使前轮稍离开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然后伸出支腿,使后轮离地并保持水平位置。
3 、作业时,操纵手柄应平稳,不得急剧移动;支臂下降时不得中途制动。挖掘时不得使用高速档。
4 、在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轮胎距沟、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1.5m。 5 、回转应平稳,不得撞击并用于砸实沟槽的侧面。
6 、动臂后端的缓冲块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时,应修复后方可使用。
7 、移位时,应将挖掘装置处于中间运输状态,收起支腿,提起提升臂后方可进行。 8 、装载作业前,应将挖掘装置的回转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并用拉板固定。 9 、在装载过程中,应使用低速档。
10、铲斗提升臂在举升时,不应使用阀的浮动位置。 11、在前四阀工作时,后四阀不得同时进行工作。 12、行驶中,不应高速和急转弯。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
13、行驶时,支腿应完全收回,挖掘装置应固定牢靠,装载装置宜放低,铲斗和斗柄液压活塞杆应保持完全伸张位置。
14、当停放时间超过1h时,应支起支腿,使后轮离地;停放时间超过1d时,应使后轮离地,并应在后悬架下面用垫块支撑。
3、轮胎式装载机
1 、装载机运距超过合理距离时,应与自卸汽车配合装运作业。自卸汽车的车箱容积应与铲斗容量相匹配。
2 、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出厂规定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3 、装载机作业场地和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4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照明、音响装置齐全有效;2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3 各连接件无松动;4 液压及液力传动系统无泄漏现象;5 转向、制动系统灵敏有效;6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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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5 、启动内燃机后,应怠速空运转,各仪表指示值应正常,各部管路密封良好,待水温达到55℃、气压达到0.45MPa后,可起步行驶。
6 、起步前,应先鸣笛示意,宜将铲斗提升离地0.5m。行驶过程中应测试制动器的可靠性。行走路线应避开路障或高压线等。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7 、高速行驶时应采用前两轮驱动;低速铲装时,应采用四轮驱动。行驶中,应避免突然转向。铲斗装载后升起行驶时,不得急转弯或紧急制动。 8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下坡不得空档滑行。
9 、装料时,应根据物料的密度确定装载量,铲斗应从正面铲料,不得铲斗单边受力。卸料时,举臂翻转铲斗应低速缓慢动作。
10、操纵手柄换向时,不应过急、过猛。满载操作时,铲臂不得快速下降。
11、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时,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当推进时阻力过大时,可稍稍提升铲臂。
12、铲臂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速将操纵杆回到空档位置。
13、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输物料。运载物料时,宜保持铲臂下铰点离地面0.5m,并保持平稳行驶。
14、铲装或挖掘应避免铲斗偏载。铲斗装满后,应举臂到距地面约0.5m时,再后退、转向、卸料,不得在收斗或举臂过程中行走。
15、当铲装阻力较大,出现轮胎打滑时,应立即停止铲装,排除过载后再铲装。
16、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当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装料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7、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宜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载、超载和砸坏车箱。 18、在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铲斗不宜过于伸出。在大于3°的坡面上,不得前倾卸料。
19、作业时,内燃机水温不得超过90℃,变矩器油温不得超过110℃,当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停机降温。
20、作业后,装载机应停放在安全场地,铲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纵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21、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22、装载机铲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或调整等作业之前,应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他措施支住铲臂。
23、停车时,应使内燃机转速逐步降低,不得突然熄火;应防止液压油因惯性冲击而溢出油箱。
4、蛙式夯实机
1 、蛙式夯实机应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
2、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零或接地及电缆线接头绝缘良好; 2 传动皮带松紧合适,皮带轮与偏心块安装牢固;3 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并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4 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四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电缆线长应不大于50m。
3 、作业时夯实机扶手上的按钮开关和电动机的接线均应绝缘良好。当发现有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4 、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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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5 、作业时,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移动时,应将电缆线移至夯机后方,不得隔机抢扔电缆线,当转向倒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
6 、作业时,手握扶手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并应随时调整行进方向。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急转弯。
7 、夯实填高土方时,应在边缘以内100-150mm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 8 、不得在斜坡上夯行,以防夯头后折。
9 、夯实房心土时,夯板应避开钢筋混凝土基础及地下管道等地下构筑物。 10、在建筑物内部作业时,夯板或偏心块不得打在墙壁上。 11、多机作业时,其平行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12、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1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
13、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定温升时,应停机降温。 14、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故障。
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
5、振动冲击夯
1 、振动冲击夯应适用于粘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部件连接良好,无松动;2 内燃冲击夯有足够的润滑油,油门控制器转动灵活;3 电动冲击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电缆线绝缘完好。
3 、内燃冲击夯起动后,内燃机应怠速运转3~5min,然后逐渐加大油门,待夯机跳动稳定后,方可作业。
4 、电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有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5 、作业时应正确掌握夯机,不得倾斜,手把不宜握得过紧,能控制夯机前进速度即可。 6 、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7 、在需要增加密实度的地方,可通过手把控制夯机在原地反复夯实。
8 、根据作业要求,内燃冲击夯应通过调整油门的大小,在一定范围内改变夯机振动频率。 9 、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不得突然停车。
10、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严禁冒雨作业。 11、作业中,当冲击夯有异常的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
12、当短距离转移时,应先将冲击夯手把稍向上抬起,将运转轮装入冲击夯的挂钩内,再压下手把,使重心后倾,方可推动手把转移冲击夯。
13、作业后,应清除夯板上的泥沙和附着物,保持夯机清洁,并妥善保管。
四、运 输 机 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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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一 般 规 定
1、各类运输机械应有完整的机械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 、各类运输机械应外观整洁,牌号必须清晰完整。 3 、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辆的各总成、零件、附件应按规定装配齐全,不得有脱焊、裂缝等缺陷。螺栓、铆钉连接紧固不得松动、缺损;2 各润滑装置齐全,过滤清洁有效;3 离合器结合平稳、工作可靠、操作灵活,踏板行程符合有关规定;4 制动系统各部件连接可靠,管路畅通;5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6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7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8 燃油箱应加锁;9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4 、运输机械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及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挡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5 、装载物品应与车厢捆绑稳固牢靠,并注意控制整车重心高度,轮式机具和圆形物件装运应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6 、严禁车厢载人。
7 、运输超限物件时,应事先勘察路线,了解空中、地上、地下障碍,以及道路、桥梁等通过能力,制定运输方案,并必须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限部分白天应插警示旗,夜间应挂警示灯。行进时应配备开道车(或护卫车)装卸人员及电工携带工具随行,保证运行安全。
8 、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档位,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9 、车辆在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0、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进入施工现场应沿规定的路线,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并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它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11、车辆上、下坡应提前换入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空档滑行。
12、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并采取防滑措施,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13、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水管或曲轴皮带盘,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在中途停车或换档。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轻踏制动器使浸水的制动蹄片上的水份蒸发掉。
14、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时,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人员指挥前进。 15、车辆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驾驶员在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6、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7、平头型驾驶室需前倾时,应清除驾驶室内物件,关紧车门,方可前倾并锁定。复位后,应确认驾驶室已锁定,方可起动。
18、在车底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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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19、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专业人员驾驶,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必须事先报经公安、公路有关部门的批准。
20、气温在0℃以下时,如过夜停放,应将水箱内的水放尽。
1、载 重 汽 车
1 、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应由相应的专用车辆按各自的安全规定运输。在由普通载重车运输时,其包装、容器、装载、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消防器材。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人口稠密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除具有专业知识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它人员。严禁混装备用燃油。 2 、爆破器材的运输,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并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关于爆破器材装卸运输的要求。起爆器材与炸药,以及不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车箱底部应铺软垫层。有专业押运人员,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准在人口稠密处、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并用帆布覆盖和设明显标志。
3 、装运氧气瓶时,车厢板的油污应清除干净,严禁混装油料、盛油容器或乙炔气瓶。氧气瓶上防震膠圈必须齐全。并采取措施防止滚动及相互撞击。
4 、拖挂车时,应检查与挂车相连的制动气管、电气线路、牵引装置、灯光信号等,挂车的车轮制动器和制动灯、转向灯应配备齐全,并应与牵引车的制动器和灯光信号同时起作用。确认后方可运行。起步应缓慢并减速行驶,宜避免紧急制动。
2、平 板 拖 车
1 、拖车的车轮制动器和制动灯、转向灯等配备齐全,并与牵引车的制动器和灯光信号同时起作用。
2 、行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拖挂装置、制动气管、电缆接头等连接良好,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 、拖车装卸机械时,应停在平坦坚实处,轮胎应制动并用三角木楔紧。装车时应调整好机械在拖车板上的位置,达到各轴负荷分配合理。
4 、平板拖车的跳板应坚实,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跳板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15°;在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夹角不应大于25°。装卸车时应有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上、下车动作应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5 、平板拖车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起重臂应拆短,使它不超过机棚最高点,起重臂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拖车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6 、推土机的铲刀宽度超过平板拖车宽度时,应先拆除铲刀后再装运。
7 、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应制动住,各保险装置应锁牢,履带或车轮应楔紧,并应绑扎牢固。 8 、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拖车应制动住,并应将车轮楔紧。 9 、平板拖车停放地应坚实平坦。长期停放或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轮胎不应承压。
五、混凝土机械
一般规定1、混凝土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空气压缩机等应符合本规程第三章的规定。行驶部分应符合本规程第六章的规定。
2 、液压系统的溢流阀、安全阀齐全有效,调定压力应符合说明书要求。系统无泄漏,工作平稳无异响。
3 、机械设备的工作机构、制动及离合装置,各种仪表及安全装置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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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4 、电气设备作业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插入式、平板式振捣器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5 、冬季施工,机械设备的管道、水泵及水冷却装置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6 、混凝土泵在开始或停止泵送混凝土前,作业人员应与出料软管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作业人员在出料口下方停留。严禁出料软管埋在混凝土中。
7 、泵送混凝土的排量、浇注顺序应符合混凝土浇注专项方案要求。集中荷载量最大值应在允许范围内。
8 、混凝土泵工作时,料斗中混凝土应保持在搅拌轴线以上,不应吸空或无料泵送。 9 、混凝土泵工作时严禁进行维修作业。
10 、混凝土泵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11、混凝土泵作业后应将料斗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排出,并对泵、料斗、管道进行清洗。清洗作业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不宜采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洗。
1、混凝土搅拌机
1 、搅拌机安装应平稳牢固,并应搭设定型化、装配式操作棚,且具有防风、防雨功能。操作棚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顶部在任一0.1×0.1m区域内应能承受1.5kN的力而无永久变形。 2 、作业区应设置排水沟渠、沉淀池及除尘设施。
3 、搅拌机操作台处应视线良好,操作人员应能观察到各部工作情况。操作台应铺垫橡胶绝缘垫。
4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料斗上、下限位装置灵敏有效,保险销、保险链齐全完好。钢丝绳断丝、断股、磨损未超标准。2 制动器、离合器灵敏可靠。3 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无异常。开式齿轮、皮带轮等传动装置的安全防护罩齐全可靠。齿轮箱、液压油箱内的油质和油量符合要求。4 搅拌筒与托轮接触良好,不窜动、不跑偏。5 搅拌筒内叶片紧固不松动,与衬板间隙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5 、作业前应先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搅拌筒或叶片运转方向正确。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进行正、反转运转。空载运转无冲击和异常噪音。
6 、供水系统的仪表计量准确,水泵、管道等部件连接无误,正常供水无泄漏。
7 、搅拌机应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不应带负荷启动。上料量及上料程序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8 、料斗提升时,严禁作业人员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方进行清理或检修时,应将料斗提升至上止点并用保险销锁牢。
9 、搅拌机运转时,严禁进行维修、清理工作。当作业人员需进入搅拌筒内作业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10、作业完毕,应将料斗降到最低位置,并切断电源。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净。 11、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料斗提升至上止点,并用保险销锁牢。
2、插入式振捣器
1 、作业前应检查电动机、软管、电缆线、控制开关等完好无破损。电缆线连接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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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2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3 、电缆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 、电缆线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缠绕、扭结和挤压,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5 、振捣器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操作时应将振动器垂直插入混凝土,深度不宜超过振动器长度的3/4,应避免触及钢筋及预埋件。
6 、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脚手板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7 、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并将电动机、软管及振动棒清理干净。
3、附着式、平板式振捣器
1 、作业前应检查电动机、电源线、控制开关等完好无破损,附着式振捣器的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并应安装减震装置。
2 、平板式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3 、平板式振捣器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和承受任何外力,其长度不应超过30m。
4 、附着式、平板式振捣器的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使用时应保持电动机轴线在水平状态。 5 、振捣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6 、平板式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牵引绳控制移动速度,不得牵拉电缆。
7 、在同一个混凝土模板或料仓上同时使用多台附着式振捣器时,各振动器的振频应一致,安装位置宜交错设置。
8 、安装在混凝土模板上的附着式振捣器,每次振动作业时间应根据方案执行。 9 、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并将振动器清理干净。
六、 钢筋加工机械
一般规定1 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场地。 3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 、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1、钢筋调直切断机
1 、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 、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检查电气系统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 、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曳引轮槽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mm,曳引轮槽宽,应和所需调直钢筋的直径相符合,传动速度应根据钢筋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5 、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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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6 、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7 、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8 、切断3-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其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2、钢筋切断机
1 、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应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2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5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7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9 、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11、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2、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3、钢筋弯曲机
1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 、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3 、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4 、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5 、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6 、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7 、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8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9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 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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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11、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七、木工机械
1 、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穿紧身衣裤,束紧长发,不得系领带和戴手套。
2 、木工机械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机械电气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木工机械只准使用单向开关,不准使用倒顺双向开关。
3 、木工机械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各部件连接紧固。 4 、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 , 保证道路畅通。 6 、机械应保持清洁,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7 、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 8 、各种刀具破损程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9 、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10 、装设有气力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 ,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11、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和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12、运行中不得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13、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14、多功能机械使用时,只允许使用一种功能,应卸掉其他功能装置,避免多动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清理、润滑。
16、噪声排放应不超过90db,超过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或配戴防护用品。
1、带锯机
1 、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 1Omm, 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Omm, 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二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 、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 , 不能过猛。
4 、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500m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搓、节疤碰卡锯条。
5 、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 5Omm 以上。
6 、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清理管口。 7 、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 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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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2、圆盘锯
1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2 、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锯片不得有裂纹。
3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长度应不小于500mm。
4 、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
6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不得站在面对锯片离心力方向操作。作业时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平面刨(手压刨)
1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稳,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料时,手指不得低于料高一半。禁止手在料后推料。
2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必须用压板或推棍推进。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3 、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泥砂清除干净。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遇木搓、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强行送料。
4 、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贴紧,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刀片紧固螺钉应嵌入刀片槽内 , 并离刀背不得小于1Omm。刀片紧固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 、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
4、压刨床 ( 单面和多面 )
1 、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 、操作者应站在进料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接料人员待被刨料离开料辊后方能接料。
3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Omm之间,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 、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木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 降低送料速度。 5 、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小于1Omm的薄板 , 必须垫托板。 6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 、刨削过程中,遇木料走横或卡住时,应先停机,再放低台面,取出木料,排除故障。 8 、安装刀片的注意事项按第11.4.4条的规定执行。
5、锉 锯 机
1 、使用前,应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缝和破损,砂轮必须安装牢固。 2 、应先空运转,如有剧烈震动,找出偏重位置,调整平衡,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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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业时 , 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砂轮旋转的离心力方向上。 4 、当撑齿钩遇到缺齿或撑钩妨碍锯条运动时 , 应及时处理 。
5 、每分钟锉磨锯齿 , 带锯应控制在 40~70 齿之间,圆锯应控制在 26~30齿之间。 6 、锯条焊接要求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6、磨光机
1 、作业前应先检查:盘式磨光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砂轮无裂纹破损;带式磨光机应调整砂筒上砂带的张紧程度 ;并润滑各轴承和紧固联接件 ,确认正常后 , 方可启动。 2 、磨削小面积工件时应尽量在台面整个宽度内排满工件 , 磨削时应渐次连续进给。 3 、用砂带磨光机磨光时,对压垫的压力要均匀,砂带纵向移动时应和工作台横向移动互相配合。
4 、工件应放在向下旋转的半面进行磨光,手不准靠近磨盘。
八、焊接机械
基本要求1 、焊接前必须先进行动火审查,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后开动火证。 2 、焊接设备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3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防砸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5 、焊割现场10m范围内及高空作业下方,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6 、电焊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电焊机导线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电焊机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7 、电焊机导线和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及带有热源的和有油的物品上;不得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并不得将电焊机和工件双重接地;严禁使用氧气、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
8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3个,二次线应双线到位,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通过。当导线绝缘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9 、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结应牢靠,接触良好,连结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也不得在水中冷却电焊钳。
10、对压力容器和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及带电结构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1、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清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2、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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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3、当预热焊件温度达150℃~700℃时,应设档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焊接人员应穿戴隔热的石棉服装和鞋、帽等。
14、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5、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6、应按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操作,严禁过载。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当喷漆电焊机金属外壳温升超过35℃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采取降温措施。 17、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交直流焊机
1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直流焊机换向器与电刷接触应良好。 2 、交流电焊机二次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3 、次级线接头应加垫圈压紧,合闸前,应详细检查并确认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4 、当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起动。
5 、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不得串联。
6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7 、运行中,当需调节焊接电流和极性开关时,不得在负荷时进行。调节不得过快、过猛。 8、 硅整流直流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严禁用摇表测试。 9、 启用长期停用的焊机时,应空载通电一定时间进行干燥处理。
10、搬运由高导磁材料制成的磁放大铁芯时,应防止强烈震击引起磁能恶化。
2、氩弧焊机
1 、应检查并确认电源、电压符合要求,接地装置安全可靠。 2 、应检查并确认气管、水管不受外压和无外漏。
3 、应根据材质的性能、尺寸、形状先确定极性,再确定电压、电流和氩气的流量。 4 、安装的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进行试验并确认无障碍和漏气。 5 、冷却水应保持清洁,水冷型焊机在焊接过程中,冷却水的流量应正常,不得断水施焊。 6 、高频引弧的焊机,其高频防护装置应良好,亦可通过降低频率进行防护;不得发生短路,振荡器电源线路中的联锁开关严禁分接。
7 、使用氩弧焊时,操作者应戴防毒面罩,钍钨棒的打磨应设有抽风装置,贮存时宜放在铅盒内。钨极粗细应根据焊接厚度确定,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端头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不得随身携带。
8 、焊机作业附近不宜设置有震动的其他机械设备,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9 、氮气瓶和氩气瓶与焊接地点不应靠得太近,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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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
1 、作业前,二氧化碳气体应先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2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焊丝的进给机构、电线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合乎要求,焊枪冷却水系统不得漏水。
3 、二氧化碳气体瓶宜放在阴凉处,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O℃,并应放置牢靠,不得靠近热源。
4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大于36V,作业后,应切断电源。
4、气焊(割)设备
1 、气瓶每三年必须检验一次,使用期不超过20年。 2 、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铜或银含量不得超过70﹪。 3 、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
4 、乙炔钢瓶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同时使用两种气体作业时,不同气瓶都应安装单向阀,防止气体相互倒灌。
5 、乙炔瓶与氧气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 气瓶与动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
6 、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乙炔气胶管、防止回火装置及气瓶冻结时,应用40℃以下热水或明年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烤。
7 、现场使用的不同气瓶应装有不同的减压器,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
8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9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0、点火时,焊枪口严禁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枪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严禁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爆燃事故。
11、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火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12、操作时,氢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不得卧放使用,气瓶存放点温度不得超过40℃。
13、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上焊割应先切断电源。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4、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
15、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16、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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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准离开。
17、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用行车或吊车散装吊运氧气瓶。
九、其它中小型机械
一般规定:1 、中小型机械应安装稳固,接地或接零及漏电保护器齐全有效。
2 、中小型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和旋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严禁拆卸。室外使用的机械均应搭设机棚或采取防雨措施。
3 、机械启动后应空载度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 、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得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
5 、作业后,应清理现场,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6 、中小型机械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条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1、咬口机
1 、严禁用手抚摸转支中的辊轮,用手送料到未端时,手指应离开工件。 2 、工件长度,宽度不得超过机具允许的范围。 3 、作业中如有异物进入辊中,应及时停车处理。
2、剪板机
1 、启动前,应检查各部润滑、紧固情况,切刀不得有缺口。
2 、剪切钢板的厚度不得超过剪板机规定的能力。切窄板材时,应在被剪板材上压一块较宽钢板,使垂直压紧装置下落时,能压牢被剪板材。
3 、应根据剪切板材厚度,调整上、下切刀间隙,切刀间隙不得大于板材厚度的5%,斜口剪时不得大于7%,调整后应用手转动及空车运转试验。 4 、制动装置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调整。
5 、一人以上作业时,须待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方可作业。
6 、送料须待上剪刀停止后进行,送料时应放正、放平、放稳,手指不得接近切刀和压板,严禁将手伸进垂直压紧装置的内侧。
3、折板机
1 、作业时,应先校对模具,预留被折板厚的1.5~2倍间隙,经试折后,检查机械和模具装备均无误,再调整到折板规定的间隙,方可正式作业。
2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上模具的紧固件和液压或气压系统,当发现有松动或泄漏等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3 、批量生产时,应使用后标尺挡板进行对准和调整尺寸,并应空载运转,检查及确认其摆动灵活可靠。
4、卷板机
1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工件的两侧。
2 、作业中,用样板检查圆度时,须停机后进行。滚卷工件到末端时,应留一定的余量。 3 、作业时,工件上严禁站人,不得站在已滚好的圆筒上找正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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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滚卷较厚、直径较大的筒体或材料强度较大的工件时,应少量下降动轧辊并应经多次滚卷成型。
5 、滚卷较窄的筒体时,应放在轧辊中间滚卷。 6 、作业时,应防止人手和衣服被卷入轧辊内。
5、小型台钻
1 、钻床必须安装牢固,布置和排列应确保安全。
2 、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要扎紧袖口。不得围围巾及戴手套。 3 、启动前应检查以下各项,确认可靠后,方可启动。
1 各部螺栓紧固,配合适当;2 行程限位,信号等安全装置完整、灵活、可靠;3 润滑系统,保持清洁。油量充足;4 电气开关,接地或接零均良好;5 传动及电气部分的防护装置完好牢固;6 各操纵手柄的位置正常,动作可靠;7 工件、夹具、刀具无裂纹、破损、缺边断角并装夹牢固。
4 、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先用工具夹持,不得手持工件进行钻孔,薄板钻孔,应用虎钳夹紧并在工件下垫好木板,使用平钻头。
5 、手动进钻退钻时、应逐渐增压或减压,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压进钻。 6 、排屑困难时,进钻、退钻应反复交替进行。
7 、钻头上绕有长屑时,应停钻后用铁钩或刷子清除,严禁用手拉或嘴吹。
8 、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刀具或将头部靠近机床旋转部分,不得在旋转着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
6、水磨石机
1 、水磨石机宜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80%时进行磨削作业。
2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连接件紧固,当用木槌轻击磨石发出无裂纹的清脆声音时,方可作业。
3 、电缆线应离地架设,不得放在地面上拖动。电缆线应无破损,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4 、在接通电源、水源后,应手压扶把使磨盘开地面,再起动电动机。并应检查确认磨盘旋转方向与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待运转正常后,再缓慢放下磨盘,进行作业。 5 、作业中,使用的冷却水不得间断,用水量宜调至工作面不发干。
6 、作业中,当发现磨盘跳动或异响,应立即停机检修。停机时,应先提升磨盘后关机。 7 、更换新磨石后,应先在废水磨石地坪上或废水泥制品表面磨1~2h,待金刚石切削刃磨出后,再投入工作面作业。
8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清洗各部位的泥浆,放置在干燥处,用防雨布遮盖。
9 、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在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保养,并必须测量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7、切割机
一般规定:1切割机上的刃具、胎具、模具、成型辊轮等应保证强度和精度,刀刃磨锋利,安装紧固可靠。
2 切割机上外露的转动部分应有防护罩,并不得随意拆卸。
3 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动机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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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等离子切割机
1 应检查并确认无漏电、漏气、漏水现象,接地或接零安全可靠。应将工作台与地面绝缘,或在电气控制系统安装空载断路继电器。
2 小车、工件位置适当,工件应接通切割电路正极,切割工作面下应设有熔渣坑。 3 应根据工件材质、种类和厚度选定喷嘴孔径,调整切割电源、气体流量和电极的内缩量。 4 自动切割小车应经空车运转,并选定切割速度。
5 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面罩、电焊手套、帽子、滤膜防尘口罩和隔音耳罩。不戴防护镜的人员严禁直接观察等离子弧,皮肤严禁接近等离子弧。
6 切割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可从工作台下部抽风,并宜缩小操作台上的敞开面积。
7 切割时,当空载电压过高时,应检查电器接地或接零和割炬把手绝缘情况。 8 高频发生器应设有屏蔽护罩,用高频引弧后,应立即切断高频电路。 9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气源和水源。 2、仿形切割机
1 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要求接好电控箱到切割机的电缆线,并应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 2作业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作业前,应先空运转,检查并确认氧、乙炔和加装的仿形样板配合无误后,方可作试切工作。
4 作业后,应清理设备,整理氧气带、乙炔气带及电缆线,分别盘好并架起保管。 13.15.4 混凝土切割机
1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接零或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
2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锯片运转方向正确,升降机构灵活,运转无异常,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3 切割厚度应按机械出厂铭牌规定进行,不得超厚切割;切割时应匀速切割。
4 加工件送到锯片相距300mm处或切割小块料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料。
6 作业中,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7 锯台上和构件锯缝中的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得用手清理。
8 作业后,应清洗机身,擦干锯片,排放水箱余水,收回电缆线,并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8、通风机
1、通风机安装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2、通风机和管道安装,应保持稳定牢固。风管接头应严密,口径不同的风管不得混合连接,风管转角处应做成大圆角。风管出风口距工作面宜为6~10m。风管安装不应妨碍人员行走及车辆通行;若架空安装,支点及吊挂应牢固可靠。隧道工作面附近的管道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放炮砸坏。
3、通风机及通风管应装有风压水柱表,并应随时检查通风情况。
4、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主机和管件的连接符合要求、风扇转动平稳、电流过载保护装置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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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有效后,方可启动。
5、运行应平稳无异响,如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停机检修。对无逆止装置的通风机,应待风道回风消失后方可检修。
6 、当电动机温升超过铭牌规定时,应停机降温。 7、严禁在通风机和通风管上放置或悬挂任何物件。
9、离心水泵
1、水泵安装应牢固、平稳,并应有防雨防潮设施。多级水泵的高压软管接头应牢固可靠,放置宜平直,转弯处应固定牢靠。数台水泵并列安装时,每台之间应有0.8~1.0m的距离;串联安装时,应有相同的流量。
2、冬季运转时,应做好管路、泵房的防冻、保温工作。 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
1 电动机与水泵的连接同心,联轴节的螺栓紧固,联轴节的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泵的周围无障碍物; 2 管路支架牢固,密封可靠,无堵塞或漏水; 3 排气阀畅通。
4、启动时应加足引水,并将出水阀关闭;当水泵达到额定转速时,旋开真空表和压力表的阀门,待指针位置正常后,方可逐步打开出水阀。 5、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 漏水、漏气、填料部分发热; 2 底阀滤网堵塞,运转声音异常; 3 电动机温升过高,电流突然增大; 4 机械零件松动。 6、运转时,人员不得从机上跨越。
7、水泵停止作业时,应先关闭压力表,再关闭出水阀,然后切断电源。冬季停用时,应将各部放水阀打开,放净水泵和水管中积水。
10、潜水泵
1、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亦可在水中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宜在含大量泥砂的水中使用。 2、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3、潜水泵应装设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泵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4、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
1 水管绑扎牢固; 2 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旋紧; 3 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 4 电气绝缘良好。
5、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旋转方向正确,无水运转时间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
6、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平距离应在0.5~3.0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得与井壁、池壁相擦。
7、启动电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电流超过铭牌规定的限值时,应停机检查,并不得频繁开关机。
8、潜水泵不用时,不得长期浸没于水中,应放置在干燥通风室内。 9、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 MΩ。
10、手持电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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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刀刃锋利,完好无损,安装牢固配套。使用过程中要佩带绝缘手套,施工区域光线充足。
2 使用砂轮的机具,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应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电动工具;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电动工具;Ⅱ、Ⅲ电动工具开关箱、电源转换器必须在作业场所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 4 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5 在雨期施工前或电动工具受潮后,必须用500V兆欧表检测电动工具绝缘电阻,且每年不少于二次。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13.22.1.5规定的值。
表13.22.1.5
测量部位 Ⅰ类电动工具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绝缘电阻(MΩ) Ⅱ电动工具 7 Ⅲ电动工具 1 6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7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胶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大于5m,其插头插座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
8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开关动作正常; 3)各部防护罩装置齐全牢固。
9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转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 10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声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1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
12 停止作业时,应关闭电动工具,切断电源,并收好工具。 13.22.2 电钻、冲击钻或电锤
1 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
2 钻孔时,应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3 电钻和冲击钻或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1、 角向磨光机
1 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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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22.4 电剪
1 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最大剪切厚度不大于铭牌标定值。 2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2、射钉枪
1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 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3、 拉铆枪
1 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相配合,过盈量不得太大;
2 铆接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铆钉被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 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4、 云石机
1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炭刷产生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附录A
建筑机械磨合期的使用
A.0.1建筑机械操作人员应在生产厂家的培训、指导下,了解机器的结构、性能,根据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保养。新机和大修后机械在初期使用时,应遵守磨合期规定。 A.0.2 机械设备的磨合期,除原制造厂有规定者外,内燃机械宜为100h,电动机械宜为50h,汽车宜为1000km。
A.0.3 磨合期间,应采用符合其内燃机性能的优质燃料和润滑油料。
A.0.4 启动内燃机时,严禁猛加油门,应在500~600r/min下稳定运转数分钟,使内燃机内部运动机件得到良好的润滑,随着温度上升而逐渐增加转速。在严寒季节,应先对内燃机进行预热后方可启动。
A.0.5 内燃机运转达到额定温度后,应对汽缸盖螺丝按照规定程序和扭矩,用扭力扳手逐个进行紧固,磨合期内不得少于两次。
A.0.6 磨合期内,操作应平稳,严禁骤然增加转速,并应减载使用:
(1) 起重机从额定起重量50%开始,逐步增加载荷,且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2) 挖掘机在前30h内,应先挖掘松的土壤,每次装料应为斗容量的1/2,以后70h内装料可逐步增加,且不得超过斗容量的3/4。
(3) 推土机、铲运机和装载机,应控制刀片铲土和铲斗装料深度,减少推土、铲土量和铲斗装载量,从50%开始逐渐增加,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80%。
(4) 汽车载重量应按规定标准减载20%~25%,并应避免在不良的道路上行驶和拖带挂车,最高车速不宜超过4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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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内燃机械和电动机械在磨合期内,在无具体规定时,应减速30%和减载荷20%~30%。
A.0.7 在磨合期内,注意经常观察各仪表指示,检查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液、制动液以及燃油油(水)位和品质,并注意检查整机的密封性,保持机器清洁,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零部件;并应观察机械各部机构的运转情况,并应检查各轴承、齿轮箱、传动机构、液压装置以及各连接部分的温度,发现运转不正常、过热、异响等现象,应及时检查原因并排除。 A.0.8 执行磨合期的机械,应在机械明显处悬挂“磨合期”的标志,应使有关人员按磨合期使用规定操作,待磨合期满后再取下。
A.0.9 磨合期满后,应更换内燃机曲轴箱机油,并清洗润滑系统,更换机油滤清器芯,同时应检查各齿轮箱润滑油清洁情况,不洁时亦应更换。
A.0.10 磨合期满,应由机械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修理工配合进行一次检查以及调整、紧固工作。内燃机装有限速装置者,应在磨合期满后拆除。
A.0.11 机械管理人员应对磨合期负责。在磨合期前,应把磨合期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向操作人员交底;磨合期中,应随时检查机械使用运转情况,详细填写机械磨合期记录;磨合期满后,应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将磨合期记录归入技术档案。
附录B
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
B.1 准备工作
B.1.1 在进入寒冷季节前,机械使用单位应制定寒冷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寒冷季节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教育,同时应做好防寒物资的供应工作。 B.1.2 在进入寒冷季节前,对在用机械设备应结合保养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换用适合寒冷季节气温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防冻液、蓄电池液等。对停用、在库、待运、待修和在修的机械设备,应由所在单位机械管理部门组织检查,放尽存水,并挂上“放水”标志。 B.2 机械冷却系统防冻措施
B.2.1 当室外温度低于5℃时,所有用水冷却的机械设备,在停止使用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放尽机体存水。放水时应待水温降低到50℃~60℃时进行,机械应处于平坦位置,拧开水箱盖并打开缸体、水泵、水箱等所有放水阀。在存水没有放尽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存水放净后,各放水阀均应保持开启状态,并将“无水”标志牌挂在机械的明显处。为了防止失误,应由专职人员按时进行检查。
B.2.2 使用防冻液的机械设备,在加入防冻液前,应对冷却系统进行清洗,根据气温要求,按比例配制防冻冷却液。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防冻液的容量和比重,不足时应增添。加入防冻液的机械,应有明显处悬挂“已加防冻液”标志,避免误放。
B.2.3 气温较低的地区,对汽车及汽车式起重机等的内燃机、水箱等都应有保温套。工作中如发生故障停用或停车时间较长,冷却水有冻结可能时,应放水防冻。 B.3 燃料、润滑油、液压油、蓄电池液的选用
B.3.1 应根据气温按出厂要求选用燃料。汽油机在低温下应选用辛烷值较高标号的汽油,柴油机在最低气温4℃以上地区使用时,应采用0号柴油;在最低气温-5℃以上地区使用时,应采用-10号柴油;在最低气温-14℃的地区使用时,应采用-20号柴油;在最低气温-29℃的地区使用时,应采用-35号柴油;在最低气温-30℃以下地区使用时,应采用-5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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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低温条件下缺乏低凝度柴油时,应采用预热措施方可使用高凝度柴油。
B.3.2 换用冬用润滑油。内燃机应采用在温度降低时粘度增加率小,并具有较低凝固温度的薄质机油,齿轮油采用凝固温度较低的齿轮油。
B.3.3 液压操纵系统的液压油,应随气温变化而换用。加添的液压油应使用同一品种、标号。换用液压油应将原液压油放尽,不得将两种不同的油质掺合使用。
B.3.4 使用蓄电池的机械,在寒冷季节中,蓄电池液密度不得低于1.25,发电机电流应调整到15A以上。严寒地区还应加装蓄电池保温装置。 B.4 存放、启动、防滑及带水作业
B.4.1 寒冷季节时,宜使机械设备进入室内或搭设机棚存放。露天存放的大型机械,应停放在避风处,并加盖篷布。
B.4.2 在没有保温设施情况下启动内燃机,应将水加热到60℃~80℃时再加入内燃机冷却系统,并可用喷灯加热进气岐管。不得用机械拖顶的方法启动内燃机。
B.4.3 无预热装置的内燃机,可在工作完毕后将曲轴箱内润滑油趁热放出存放清洁容器,启动时再将容器加温到70℃~80℃后将油加入曲轴箱。严禁用明火直接燃烤曲轴箱。 B.4.4 内燃机启动后,应先怠速空转10~20min后再逐步增加转速。不得刚启动就加大油门。
B.4.5 轮式机械在有积雪或冰冻层的地面上应降低车速,必要时可加防滑链,上下坡或转弯时应避免使用紧急制动。
B.4.6 带水作业的机械设备如水泵、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等,停用后应冲洗干净,放尽水箱及机体内积水。
附录C
液压装置的使用
C.1 液压元件的安装
C.1.1 液压元件在安装前应清洗干净。安装应在清洁的环境中进行,防止外界污染物进入系统。
C.1.2 液压泵、液压马达和液压阀的进、出油口不得反接。安装时应保证液压泵轴与传动轴的同心度。连接螺钉应按规定扭力拧紧。
C.1.3 液压缸中心线应与负载作用线同心,并与安装面保持一定的平行度和垂直度。活塞和缸头的密封圈松紧应适度。
C.1.4 油管应清洁光滑,无裂缝、锈蚀等缺陷,并应采用管夹与机器固定,防止振动。软管应无急弯或扭曲,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物件相碰或摩擦。 C.2 液压油的选择和清洁
C.2.1 液压系统所用的油料,应符合出厂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液压油种类和牌号,也可根据液压泵或液压马达的结构形式、液压系统采用的压力、环境温度等选用适当的油液。 C.2.2 加补油料应经过严格过滤,向油箱注油应通过规定的滤油器。滤油器应经常检查和清洗,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
C.2.3 定期检查液压油的清洁度,如清洁度低于规定的等级,应及时更换,应认真填写单机加、换油记录及油品检测记录。
C.2.4 向油箱加注新油的牌号应与旧油液牌号相同;当需加注不同牌号油液时,应将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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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系统的旧油液全部放净并清洗后,方可加注新油。不同牌号的液压油不得混合使用。 C.2.5 盛装液压油的容器应保持清洁。容器内壁不得涂刷油漆。 C.3 启动前的检查和启动、运转作业
C.3.1 液压油箱内的油面应在标尺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新机的油箱要加满油,开机后部分油进入各系统,油面会下降,应及时补充。
C.3.2 冷却器应有充足的冷却水,散热风扇应完好有效。
C.3.3 液压泵的出入口与旋转方向应与标牌标志一致。换新联轴器时不得敲打泵轴。 C.3.4 各液压元件应固定牢固,油管及密封圈应无渗漏。 C.3.5 所有操纵杆都应处于中间位置。
C.3.6 在低温或严寒地带启动液压泵时,应使用加热器提高油温,加热时不得使油温超过80℃。启动后,当油温低于10℃时,应使液压系统在无载荷状态下运转20min以上。 C.3.7 初次启动时,在液压系统空载情况下,应观察并确认各工件工作状态正常,并应打开空气阀,将系统内空气排除干净。
C.3.8 停机时间较长的液压泵和液压马达,启动后应空转一段时间,方可正常使用。 C.3.9 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超过液压系统允许的最高压力。应检查并确认各操纵阀、管接头等无破损漏油现象,各机构运转灵活,一切正常后,方可启动作业。
C.3.10 运转中,在系统稳定工况下,应随时观察仪表读数,注意油温、压力、噪声、振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检修。
C.3.11 液压油的工作温度宜保持在30℃~60℃范围内,使用中宜控制油温最高不超过80℃;当油温过高时,应检查油量、油粘度、冷却器、过滤器等是否正常,找出故障并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C.3.12 液压泵吸入管及泵轴密封部分等低于大气压力的地方不得漏入空气。 C.3.13 当开启放气阀或检查高压系统泄漏时,不得面对喷射口的方向。
C.3.14 高压系统发生微小或局部喷泄时,应立即卸荷检修,不得用手去检查或堵挡喷泄。
C.3.15 蓄能器注入气体后,各部分不得拆开或松动螺丝。在拆蓄能器封盖前,应先放尽器内气体,确认无压力后方可拆开。
C.3.16 液压系统在作业中如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停机检查: (1) 油温过高,超过允许范围; (2) 系统压力不足或完全无压力; (3) 流量过大、过小或完全不流油; (4) 压力或流量脉动; (5) 严重噪音振动; (6) 换向阀动作失灵; (7) 工作装置功能不良或卡死;
(8) 油管系统泄漏、内渗、串压、反馈严重时。
C.3.17 作业完毕后,工作装置及控制阀等均应回复原位。
C.3.18 应认真进行保养。长时间不使用时,外露的活塞杆等应涂油防锈。 C.3.19 拆检系统及管路时,应确保系统内无高压,方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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