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则由发包人另行委托队伍进行清运,实际清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专业工程承包人产生的垃圾与总承包管理单位产生的垃圾责任划分不清且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则由发包人另行委托队伍进行清运,实际清运费用按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各自合同造价占总合同造价的比例分摊。补洞工料费(含各时期各类设计变更引起的补洞工料)指孔洞的修补、塞洞补洞、塞缝和恢复费用等,补洞工作(含机电安装后的补洞)指孔洞的修补、塞洞补洞、塞缝和恢复等。预算包干费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3、运行维护管理费
指竣工验收后到项目移交给使用业主前为确保各机电专业系统正常运行,对承包范围内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含人工、机械、材料(含备品备件)、管理费等。运行维护管理时间暂定为3个月,该费用按月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时间计量。不足一个月的,该部分费用=月综合单价÷30天×天数。运行维护管理费成本警戒价为 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运行维护管理费=“运行维护管理费”总报价÷3,按月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按实际时间计量。不足一个月的,该部分费用=月综合单价÷30天×天数。实施过程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调价要求;如该项目不实施,则按成本警戒价扣除。
承包人必须派出不少于3名(每天24小时值班共分3班)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保障人员驻现场进行维护、运行管理工作。在出现系统设备故障时,无论责任是否在承包人,承包人都应先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垫付费用等)尽快抢修,以恢复系统正常使用,以减少损失和损害,防止事态扩大。若承包人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损失和损害扩大,则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在承包人,损失和损害扩大部分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按以下原则执行:
(1)因承包人自身责任、过失造成的抢修,除费用自理及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处罚外,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发包人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因其他单位责任、过失造成的抢修,抢修工程量根据现场实际签证进行索赔,综合单价参照合同条款关于变更定价原则执行,因抢修导致摊销量变化和赶工措施不予计价。
4、其他费用
以上其他项目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或者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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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发生的其他项目费用。工程内容及其报价由投标人自列,并附单价分析。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五、规费、税金计价说明
1、规费:指政府部门规定收取和履行社会义务的费用,包括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含穗建筑[2008]882号《广州市建委关于明确我市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计费标准的通知》、穗建造价[2014] 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201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工程排污费、施工噪音排污费等。其中工程排污费、施工噪音排污费如实际发生时,承包人在实施之前,需向发包人提交相关部门收取该费用的有关材料,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计量、结算时,费用需经监理及发包人签证确认;如未发生,则不予计量支付。
2、堤围防护费及税金:根据广州地区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按税前造价的3.477%计取。 六、其它说明
1、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主材设备代码为材料文本或建材清单或技术要求或技术需求书中的代码或编码。
2、投标人需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充分考虑相应风险。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
一、通用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
所有工作内容项目均包含安装费与材料费两部分内容,清单项目无特别描述说明的清单工程量参照定额计量规则执行。
本项目虹吸雨水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物泛光照明系统、泳池恒温恒湿系统需深化设计。 (一)电气系统工程
1、低压开关柜(屏)
(1)计量包括:分不同型号、规格、母线设置方式、供电回路及设计编号以“台” 为计量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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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价包括:基础型钢制作安装、灌浆、柜与柜之间联接的低压母线、柜与柜之间联接的铜排、本体及附件安装、端子板安装、焊(压)接线端子、盘柜配线、屏边安装、屏上辅助设备安装、刷(喷)油漆、接地、单体调试等相关费用。 2、配电箱、控制箱、插接开关箱及母线槽始、终端箱等清单项目(含附件)
(1)包括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动力控制箱、电源自动切换箱、端子箱、插接开关箱等各类箱体。要求箱体应按设计图纸考虑(包括防水等级等)及预留安装漏电报警模块、智能照明控制器及面板等的位置。
(2)计量包括:按不同的用途及设计编号,不分安装方式,以“台”为为计量单位计算。
(3)计价包括:基础型钢制作、安装、箱体安装、接地、单体调试、接线等相关费用。
3、母线槽(含附件)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 (包括水平弯通、垂直弯通、T接头、变径单元、始终端母线、膨胀接头等附件,与变压器等设备连接的还包括软(硬)连接等全部配件) ,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计价包括:支架制作安装、母线槽安装、接地、防火堵洞、母线槽防护、除锈刷油等相关费用。 4、电缆(含附件)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分电压等级、用途、材质、规格、型号,不分敷设方式,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计价包括:揭(盖)盖板、电缆敷设、电缆头(含中间接头)制作及安装、电缆T接箱的制作安装、连接体、接地、试压、测试、防火堵洞、电缆防护、电缆防火隔板、电缆防火涂料、单体调试、电缆穿刺线夹制作及安装等相关费用。 5、电线(含附件)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分电压等级、用途、材质、规格、型号,不分敷设方式,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计价包括:支持体(夹板、绝缘子、街码等)安装、配线、管内穿线、焊、压接线端子、接地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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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普通灯具清单项目
(1)计价包括:各类预埋件留设、接线盒安装、灯具(含光源)及配件安装、金属软管、接线、接地、焊压接线端子、支架、调试等相关费用。
(2)计量包括:灯具(包括吊杆、吊链、吊钩、底座、光源、轨道等全部附件及配件)计量分不同用途、类型、规格、型号,不分安装方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当灯具于须吊顶区域(如电梯厅、电梯大堂等)安装时,应考虑带塑套金属软管和相应电线的工程量,相关费用已经含于本项目报价中。
(4)当灯具采用吊链安装时,须考虑悬吊电线的工程量,相关费用已经含于本项目报价中。
7、电缆桥架(含附件)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按不同材质以截面半周长为步距,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计价包括:电缆桥架(包括盖板、隔板、三通、弯头、支承件等附件以及软接头、接地铜排等全部配件)及附件、配件安装、支(吊)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油、接地、防火堵洞、伸缩软接头等相关费用。 8、镀锌线槽(含附件)安装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线槽(包括盖板、三通、弯头等附件以及接地扣片等配件),以截面半周长为步距,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计价包括:线槽及附件、配件安装、支(吊)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油、接地、防火堵洞、刷防火漆等相关费用。
9、镀锌钢管、电线管、PVC塑料电线管等管道(含附件)清单项目
(1)包括镀锌钢管、镀锌电线管、可挠金属套管、PVC塑料电线管等电气管道。 (2)计量包括:分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分敷设方式,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3)计价包括:管道敷设、穿线用牵引铁线、砼结构内的管道预埋施工、于砖墙或有找平层的地面上的开刨槽、砖墙开孔、修补、配件管件及安装、支吊架制作安装、接线盒(箱)安装、防腐油漆、标识、接地等相关费用。 10、小电器清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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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括呼叫按钮、呼叫警铃、干手装置、按钮、电笛、电铃、电铃控制器、水位电气信号装置、测量表计、继电器、电磁锁等各类小电器。
(2)计量包括:电器、附件及底盒、吊杆等全部配件,分不同用途、类型、规格、型号,不分安装方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计价包括:按钮、警铃、干手装置及配件安装、各类预埋件留设、金属软管、电气配管、电气配线、接线底盒安装、小电器安装、接线、接地、焊、压接线端子等相关费用。
11、照明开关、插座等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开关、插座面板及附件,分不同用途、类型、规格、型号,不分安装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2)计价包括:底盒安装,本体安装,接线、接地,于砖墙或有找平层的地面上的开刨槽、砖墙开孔、修补;焊、压接线端子等相关费用。
(3)于大堂、电梯厅等有对称形状瓷片、石材装修的部位,开关、插座应安装于瓷片、石材中间位置,实际安装位置与招标图纸表示位置的差异引起的相关工程量(电线、线管)增加的费用已经含于本项目报价中。 12、送配电装置系统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以电压等级和高低压送配电系统(含10KV供配电)调试以“项” 为计量单位计算。此费用单项包干,结算不做调整。
(2)计价包括:高低压电气系统调整试验(含继保值的整定);变压器系统调试;母线、避雷器、电容器装置调试;电缆试验、瓷瓶耐压、自动开关或断路器调试、隔离开关调试、常规保护装置调试、自动投入装置调试等相关费用。 13、防雷接地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防雷接地系统按“项”为计量单位计算。此费用单项包干,结算不做调整。
(2)计价包括:接地母线敷设,局部等电位联结箱,总等电位联结箱,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系统调试及验收等相关费用 14、漏电火灾监控系统主机清单项目
(1)计量包括:分不同类型、型号,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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