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受建设方委托办理监督登记或质量安全验收手续时,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 十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目的是为了确定其列入计划、定点、征地、拆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委托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协作配套条件、施工招标投标、签订施工施工合同等是否符合要求和具备开工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5天内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申请者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
第二节 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一、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1.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分别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 (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 (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场内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碍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 (6)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7)附属加工企业和职工的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立,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8)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并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 (9)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10)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11)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2.开工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均应填写真实、齐全、准确,如工程名称应以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为准(如有变更,则应以地名委员会的变更通知为准);建筑面积应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核计面积为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许可证一致。
3.由总包单位发包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应单独填写开工报告。
4.总承包的开工报告必须经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分包工程及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时对施工管理条件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 1.工程应编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2.施工现场具有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3.施工现场具有焊工、电工高空作业人员、塔吊及电梯操作人员等主要专业人员的上岗证,上岗证必须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签发。
4.现场应有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图审查文件,详见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必备文件中的规定。
5.工程应具有完善的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手续。
6.施工现场应具有工程相关国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 7.搅拌站设置应有完善的审批手续,计量器具应有检测证书。 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准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用最少的人力和财力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以建造出质量优良的工程。
2.对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专业性较强或使用新材料、新设备的专项工程,应单独编写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为指导专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经济、组织的综合性计划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贯彻党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贯彻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标准。
(2)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对本项目合同要求、设计文件内容组织实施,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决策,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编制时应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发挥组织、计划、控制、激励的作用,正确处理质量、速度、成本三者的关系,力求使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达到预期的目标。
(3)应充分发挥本企业优势,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成熟的科研成果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利于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安全施工,做到切实指导施工生产。
(4)合理紧凑地规划施工总平面,优化施工水平,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国家的有关政策、规范、法规、规程、规定及标准,省、市
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等。
(2)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此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要求、已经审批的施工图及会审记录。
(3)已提供的工程量、工日、各类材料数量及预算成本数据。 (4)工程勘察资料及测量控制网。
(5)建设单位提供已有的施工条件,如施工用地、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等。
(6)资源供应情况,如: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来源和供应情况。
(7)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等。
5.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建设项目的性质与规模、建筑及结构设计简介、水文地质条件、建筑所处地区的特殊条件、主要工程数量表。 (2)施工总体部署:包括施工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分包队伍选定和任务分工安排、总进度计划控制、施工原则要求、施工顺序流向或分期分阶段施工计划安排。 (3)主要施工方法:
①重点单位工程的主要结构施工方案的选择。
②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如水平和垂直运输、模板、大型机械的确定等。
③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进行科研、试验的项目。 ④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还应编写系统调试方法和对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4)施工准备计划(包括人员、技术、材料和机具的准备)。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资源需要量计划:包括材料、劳动力、施工机具、构件、加工半成品等需用量和需用时间计划。其中,特殊材料应单独列报。 (7)施工总平面图。
(8)主要管理措施: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措施;安全消防措施;环保和节能措施;测量网点保护和技术节约措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9)施工临时用水、电设计(可另附专项方案)。 6.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再报送现场建设、监理审批。
(2)施工单位(或总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签名盖章,再报送建设、监理审批同意且签名盖章后方能施工。
7.钢结构施工方案:
(1)钢结构施工方法:根据钢结构结构类型和特点,在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果的前提下,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法有:高空散装法、整体吊装法、高空滑移法、曲线滑移法、整体提升法、整体顶升法和旋转法。
(2)钢结构施工工艺:钢构件的加工、钢结构安装、安装的测量校正、高强度螺栓安装、涂装、负温度下施工及焊接等,应在钢结构制安前进行工艺试验或评定,并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或方案。
四、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
1.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填写要求:
(1)应把被定位的单位工程与周围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概括性地画个平面示意图,标注间隔距离尺寸,注明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拟建建筑物字样,在平面图右上角空白处画个方位图表示拟建建筑物的朝向,并应注明引入水准点的位置及编号、基准点的位置。 (2)引入水准点绝对标高、相对标高及建筑物(±0.00)的相对标高均应填写清楚,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