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黑龙江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2020年本,试行)
一、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 不涉及发酵工艺且年加工1万吨以下的粮食及饲料加工 2 单纯分装或调和的植物油加工 3 单纯分装的制糖、糖制品加工 4 年加工2万吨以下的肉禽类加工 5 单纯分装的淀粉、淀粉糖 6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豆制品制造 7 蛋品加工 二、食品制造业 8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方便食品制造 9 单纯分装的乳制品制造 10 单纯分装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1 单纯混合或分装的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12 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三、酒、饮料制造业 13 单纯勾兑的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14 单纯调制的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四、纺织服装、服饰业 不涉及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且年加工100万件以下的服装制15 造 五、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6 不涉及化学处理、喷漆工艺的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六、造纸和纸制品业 17 不涉及化学处理工艺的纸制品制造 七、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8 不涉及喷漆、电镀、有机加工的工艺品制造 八、金属制品业 19 仅切割组装的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九、通用设备制造业 20 仅组装的通用设备制造 十、专用设备制造业 21 仅组装的专用设备制造 十一、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除外) 22 仅组装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十二、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3 仅组装的计算机制造 24 仅组装的电子器件制造 十三、仪器仪表制造业 25 仅组装的仪器仪表制造 十四、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利用现有建筑/构筑物,总容量不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26 小于10千伏的光伏发电 27 电热锅炉 十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8 农村生活饮用水源及供水管网等配套设施 29 日处理200吨及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十六、环境治理业 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环境风险等级的脱硫、30 脱硝、除尘既有设施改造 十七、公共设施管理业 31 日处理50吨以下的城镇粪便处置 十八、房地产 32 老旧小区改造;民宿、农家乐 十九、卫生 33 门诊部(所)(不含检验、化验,无床位) 二十、社会事业和服务业 不涉及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34 老院 35 批发、零售市场 36 餐饮、娱乐、洗浴场所 37 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38 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 39 城市公园、植物园 40 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 41 除新建、扩建外的加油、加气站 42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的洗车场 43 不涉及喷漆工艺的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44 陵园、公墓 二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开采及洗选过程中不涉及产能变化、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45 放量且不提高环境风险等级的既有安全设施改造 二十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石油、页岩油开采过程中不涉及产能变化、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46 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环境风险等级的既有设施改造 天然气、页岩气、砂岩气开采过程中不涉及产能变化、不新增污染47 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环境风险等级的既有设施改造 二十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矿山开采及选矿过程中不涉及产能变化、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染48 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环境风险等级的既有安全设施改造 二十四、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矿山开采及选矿过程中不涉及产能变化、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染49 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环境风险等级的既有安全设施改造 二十五、水利 50 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堤坝绿化等堤坝养护;小型沟渠的护坡 二十六、农业、林业、渔业 51 农业垦殖 52 农产品基地(含药材基地) 53 除原料林基地外的经济林基地 二十七、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54 等级公路维护、四级公路改扩建 55 除新建快速路、干道外的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维护 56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57 除新建外的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 58 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 二十八、核与辐射 59 100千伏以下输变电 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黑环办发〔2020〕13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黑环办发〔2020〕10号)执行。 备注:1.建设项目类型及选址、布局、规模等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国家、省、所在区域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产业政策等要求。 2.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不予豁免;废水未接入污水处理厂或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不予豁免;使用非清洁能源的建设项目不予豁免。 3.豁免目录中的环境敏感区,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相应规定执行。
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序号 《名录》项目类别号 项目类别 文件类别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对其中生猪养殖项目,按照1 一、畜牧业 1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报告书 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执行)。 2 2 粮食及饲料加工 报告表 3 3 植物油加工 报告表 4 4 制糖、糖制品加工 报告表 二、农副食5 6 肉禽类加工 报告表 品加工业 6 7 水产品加工 报告表 7 8 淀粉、淀粉糖 报告表 8 9 豆制品制造 报告表 9 11 方便食品制造 报告表 10 12 乳制品制造 报告表 11 1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报告表 三、食品制12 14 盐加工 报告表 造业 13 15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报告表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14 16 报告表 食品制造 十二、印刷15 和记录媒介30 印刷厂;磁材料制造 报告表 复制业 16 十三、文教、31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报告表 工美、体育报告书、 17 和娱乐用品32 工艺品制造 报告表 制造业 18 41 单纯药品分装、复配 报告表 十六、医药19 42 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 报告表 制造业 20 43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报告表 二十三、通报告书、 21 用设备制造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报告表 业 二十四、专报告书、 22 用设备制造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报告表 业 报告书、 二十五、汽23 71 汽车制造 车制造业 报告表 报告书、 二十六、铁24 72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 路、船舶、报告表 25 航空航天和73 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拆船、修船厂除外) 报告书、 26 27 28 29 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74 75 76 77 78 80 81 82 83 84 85 航空航天器制造 摩托车制造 自行车制造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铅蓄电池制造除外) 计算机制造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仪器仪表制造 二十七、电30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1 32 二十八、计33 算机、通信34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5 36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三十六、房地产 三十八、专业技术服务业 报告表 报告书、 报告表 报告书、 报告表 报告书、 报告表 报告书、 报告表 报告书、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书、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报告表 37 38 39 40 41 42 94 95 96 106 109 117 119 120 121 132 133 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含勘探活动和油气资源勘探)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 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旅游开发 影视基地建设 石油、页岩油开采 天然气、页岩气、砂岩气开采(含净化、液化) 四十、社会43 事业与服务44 业 45 46 四十二、石油和天然气47 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