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学徒制利益主体的冲突与平衡
现代学徒制是在校企合作办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高职专业教学模式,目前已经在高职酒店管理专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或职业资格标准,确保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性。在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下,政府、学校、企业、学徒、第三方机构等都是其利益相关者,多元主体引发了多种利益冲突问题。在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需要最大化满足各方利益主体诉求,平衡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才能确保现代学徒制的顺利实施。
一、现代学徒制下酒店管理专业各方利益主体诉求分析
现代学徒制下酒店管理专业教学的各方利益主体诉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府诉求。基于德国双元制体系,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人才不仅包括个体意义上的私有能力获取,也包含国家层面的社会能力变迁,是在集体培养模式下的社会教育形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是推动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主导力量,政府更希望获得项目资金,用于培养具备一定创新创业能力的酒店管理专业应用人才,从而提升职业教育、酒店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1]。
(2)高职院校诉求。高职院校不仅是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主体,而且将现代学徒制作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途径。相比于以往的校企联合办学模式,现代学徒制采用的双导师制度,更适合酒店管理专业的教学和管理活动。现代学徒制中的师傅不仅包括学校专业教师,还包括企业导师,一般由酒店企业具体部门的主管人员担任,具备培养学徒知识和技能的责任。高职院校教师则以评估师的角色参与到现代学徒制的实训环节。在该模式下,高职院校希望通过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真正提升酒店管理专业师资水平和教学能力。
(3)酒店企业诉求。酒店企业是雇主,也是现代学徒制利益博弈的主体,从企业经营思维出发,通常会从投资回报角度看待现代学徒项目。加之员工流失率高已经成为现代酒店经营管理的普遍性问题,酒店更希望能够通过参与现代学徒制项目获得具备岗位实践能力的准员工,直接从中获取大量优质毕业生,减少招聘和培训成本[2]。
(4)学徒诉求。学徒作为现代学徒制的最大收益方,通过参与现代学徒制项目,可以获得宝贵的专业实践机会,同时提高就业机会,赢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学徒希望通过时间和劳动的付出,真正获得专业技能,并找到合适的岗位,为今后的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5)第三方机构诉求。比如较为典型的环众软件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培训机构,负责内审、外审、资格证书颁发等,提供技术支持,并获取经济利益。同时第三方机构也承担着一定现代学徒制本土化和推广的职责。
二、现代学徒制利益主体冲突与博弈
1.高职院校与酒店企业的主导性冲突问题
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短期性、表面化等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协调好高職院校和酒店企业的主动性冲突,导致双方的主动性较低。在高职酒店管理专业中实施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酒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技术主导性和管理主导性。只有充分发挥酒店的主动性和积极作用,才能确保人才培养的有效性。但由于在实践过程中,企业是以招工形式招生,并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学徒职业培训,只有在满足酒店利益诉求的情况下,企业才能真正主动地参与到现代学徒制的项目中。
2.学徒与酒店企业的契约冲突问题
学徒与酒店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是推行学徒制项目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即学徒学习期间以及学习期满后,与酒店企业应建立何种契约关系。站在酒店企业角度,更希望实训合格的学生能够直接留在酒店就职,因此希望学徒和学校方面做出保证。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对学徒企业的契约关系缺乏法律保护,目前更接近于一种自觉契约关系。如果学徒没有自觉履行隐性条约,酒店企业就会出现人才流失[3]。
3.政府与酒店企业之间的身份冲突问题
现代学徒制中的学徒具有双重身份特征,既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又是企业员工。在现代学徒制项目中,无论是实训指导还是管理,多偏向于企业员工身份,学徒首先隶属于企业,接受酒店企业管理。但从目前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情况来看,学徒的学生角色被放在了优先位置,其次是在企业中的准员工身份,这会对酒店企业开展实训和管理产生较大影响。
三、酒店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办学模式下各方利益主体的平衡策略
1.发挥政府法令法规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导向作用
在对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实施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的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对现代学徒制的推行和实践效果有重要影响。从德国双元制的成功案例中可以看出,政府制定的法令法规对现代学徒制的推广有决定性作用。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发挥政府的导向性,使其参与到高职院校和酒店企业构建的现代学徒制项目的过程中,并在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下,做好顶层设计工作。具体应创新现代学徒制的招生和招工机制,制定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政策,对学徒在现代学徒制项目中的企业准员工身份加以确认,从而激发酒店企业在学徒培养和管理中的主动性,改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状况。比如在酒店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项目中,可以通过开放试点,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发展定向培养等方式,对学徒在酒店中的准员工身份加以认同,让酒店企业在掌握应有的主导权的同时,提高学徒参与项目的主动性。
2.发挥高职院校在现代学徒制办学模式下的工匠精神培养作用
从高职院校角度来看,为发挥对现代学徒制项目的促成作用,需要通过改革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策略,帮助酒店解决学徒契约关系的后顾之忧。以此为出发点,学校应推动学徒与酒店企业签订具有时间限制的实训协议,避免学徒在完成实训学习后,立即脱离酒店企业,为酒店企业带来人力资源培养损失。但推行具有时间限制的协议可能会影响学徒的参与积极性。因此,学校应将培养学徒工匠精神渗透进平时的课程教学中,将其作为解决契约冲突问题的延续和补充。高职院校在参与学徒培养时,应加强学徒职业素养培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职业操守。充分发挥工匠精神培养的作用,潜移默化地改变学徒对酒店行业和自身职业发展的认识,与企业文化培养形成合力,让学徒在提升岗位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同时,满足酒店管理岗位对其综合素质的要求。3.发挥酒店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作用
酒店企业在现代学徒制项目中担任着人才培养和管理的双重职责,应主动承担起项目实训的更多职责,发挥酒店企业的技术指导优势,在现代学徒制项目中,掌握主动权和指挥权,从学校教学模式中摆脱出来,避免现代学徒制成为一种简单的实习或实训。在此方面,可以借鉴一些国内成功的现代学徒制项目。比如广东宜家连锁酒店在参与现代学徒制项目时,通过积极参与到学校日常教学、学徒培养和教师培养等过程中,主动发挥自身职责和作用,渗透进企业现今的人才培养和管理理念,使其成为国内知名的现代学徒制成功案例之一。现代学徒制在国内的推广时间尚短,学校和酒店企业都应积极借鉴可行的合作策略,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为学徒提供更多岗位实践机会。此外,酒店企业还应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主体作用,并通过派遣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中开展教学活动,促进企业实训与学校教学的良好对接。在双方的通力合作下,提高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效果。
4.发挥第三方机构对现代学徒制本土化的促进作用
第三方机构在现代学徒制项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代学徒制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我国的一种新型高职专业教学模式,目前包括酒店管理专业在内的许多高职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都需要借鉴西方国家资格标准。第三方机构作为内审和外审的负责方,直接承担着将外国先进人才培养经验引入国内的重要任务,为国内高职专业教学推行现代学徒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在第三方机构的参与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其对现代学徒制的本土化作用,在引进和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设计适合我国高职教育实际情况的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应推出一套较为完善、可以推广的实施范式,为各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的应用推广提供具体指导。只有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重要作用,才能让现代学徒制在我国高职专业教育改革中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获得更广泛的应用空间。
5.积极搭建各方利益主体的沟通平台